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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坛好酒都摆上了桌。

陆小凤为五人满上了酒,他还是头一回在西陲之地过年,“我先敬大家一杯,愿新年里诸位都能万事如意。这么说似乎太虚了,那不如就是好吃好喝好玩地过每一天。”

好吃、好喝、好玩,这三样却是边境小镇最缺乏的东西。

“希望借陆兄吉言。”乐远岑拿起了酒碗,也干了这碗酒。她在看到陆小凤的时候,就知道窝在无侠镇的平凡日子就要一去不回头了。

其余三人也都干了一碗酒。

一碗酒下肚,配以口味不错的热菜,酒越喝越多,气氛也就有随意了。

陆小凤说出了来到无侠镇的经过,他有些直接地说到,“乐捕头,我想要借你的佩刀几日,不知有没有商量的可能?”

这句话问得确实有些直接。

如此疑问,陆小凤就不会去问他的一位朋友。比起陆小凤在江湖上的尚未有名,他的那位朋友已经出名了,西门吹雪绝不可能把手里的剑借给谁。

不过,乐远岑并不看重一把刀,她听了陆小凤的赌约之语,而在很多时候她乐得做个与人为善的人。“这刀就是朝廷统一的配刀,不是什么名贵的兵器,你想要借就拿走,只是要付些押金。你若是弄丢了刀,这钱我得赔给知县,你总不能让我自掏腰包。”

“乐捕头,你真是一个和善的人。押金是当然应该给。”陆小凤这样说着却有些失落,可能是因为刀来的太容易了。

相较而言,他还认识另一位捕头,是有天下第一神捕之称的金九龄。吃穿用度颇为讲究的金九龄就没有那么好说话,通常会有些喜欢卖关子。“我有个小问题,乐捕头怎么会是归舟客栈的老板呢?”

“因为捕头的薪水太少了。”风四娘笑着回答了这个问题,“一般的捕快可不是官员,只是衙役而已,如果不鱼肉百姓,那么还真没几个钱。这和六扇门的捕快是不一样的。你也看到了无侠镇没有太多的旅人来往,老板盘下了客栈,也就是赚些酒菜钱。”

陆小凤以前没太在意这些,江湖中人本也就不太在意这些朝廷规矩。

其实,他更好奇的是客栈里四人的身份,“那么,风掌柜这般明媚动人,也是为了赚些酒菜钱留在了无侠镇吗?”

“我已经喝过最烈的酒,骑过最快的马,爬过最高的山,吃过最辣的菜,那在哪里呆着不是呆着?”

风四娘笑着又喝了一碗酒,她没说的是她玩过了最锋利的兵器,爱过了最不可能爱她的人。在一年前,萧十一郎与逍遥侯对决之后就消失了。即便萧十一郎不消失,他们也已经没有可能,因为他已经心里住了沈碧君。

“何况,老板对我们都不错,我为什么不呆在无侠镇?陆小弟,你还太年轻了,再过一二十年,你也会觉得留下来没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了,现在也能给你一个多住几日的理由。常言道秀色可餐,你说看着老板的脸,是不是能多下几碗饭?可惜的是老板为了省几个钱,从来都只穿着这一身捕头的衣服,真是暴殄天物了。”

“我又不是六扇门的捕头,那就不要搞什么特例。”

乐远岑其实是没几个钱,原身是孤家寡人,只留了够她盘下店面的薪水,好在小镇的开销不多,还能收支平衡。至于重操旧业之类的赚钱大计,那还是等到重回繁华之地再说。

“而且,既然是秀色可餐,我又不照着镜子吃饭,那当然是把四娘打扮得越美越好。就像我也不曾亏待李二,只不过他太喜欢喝酒了,把自己弄得像是病西施一样。”

陆小凤闻言,笑着干了一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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