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站好,以前闹的太大的时候也会这样,但这次不过是剁了一个男囚的手指头,算得上什么?这些狱警折磨人的手段可比这狠毒多了,也不见他们尊重过所谓的人权。
更稀奇的是,这次清欢也被算在了闹事名单内。一个身材高大健壮的狱警用警棍指着清欢的鼻子:“你,跟我过来。”
混合区的女囚为了生存,要讨好的并不仅仅是男囚们,还有这些掌握她们生杀大权的狱警。只不过方良才在狱中吃得开,狱警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他面子,清欢这三年可没被任何人碰过一根汗毛,也因此,即使她刻意隐藏自己的美丽,但光华之气仍然显露的十分明显。
在这一片污浊之中,她就是唯一的光明与温暖。方良才一听说狱警要带清欢走,立刻上前一步,结果却被清欢用眼神制止了,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是什么,倒不如去看看,谁知道会不会是转机呢?在监狱里生存,怕的不是即将发生什么,而是不发生什么,因为那就代表了要在这里待到死亡。更何况现在的她和三年前可谓是判若两人,即使是巅峰时期的方良才也不一定是她的对手。
而不管是谁,在看到清欢的第一眼都会认为她柔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这实在是一个好印象,也让她的胜率变得更高。
两个狱警将清欢夹在中间往前带,方良才等人则被留在原地,当清欢被带走后,剩下的狱警也都离开了,这就说明他们出现在这斗殴现场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清欢。
监狱的走廊无比阴暗潮湿,还有清晰的滴水声,散发着腐朽的气味。四周的牢房里住着男囚与女囚,他们看到清欢从面前经过的时候,都露出了惊艳与意|淫的眼神,即使是看惯了这种眼神的狱警都觉得慎得慌,清欢却面无表情,半点儿不在意,甚至在经过某个牢房时对里头脱了裤子的男人比了个中指,用口型告诉他实在是太小了。
一路穿过走廊,来到尽头,其中一个狱警打开了地板,清欢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地下入口。
“进去。”
她看了狱警一眼,又看了看他们腰间的枪,考虑了一下自己夺枪然后越狱的可能性有多大——不过这也就是随便想想,她答应过方良才,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再说了,越狱,如果想要那样逃走的话,她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待三年之久?就算越狱成功,也要背负一个逃犯的身份,她要的,是光明正大的回去,并且拿回自己应得的。
地下台阶很长,长的清欢走了许久都要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了。好在就在她不想走的时候,两个狱警分别钳住了她的臂膀,让她停在一扇朱红色的木门前。
门口站的是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清欢抬头看了一下灯,很想问问他们这么黑的地方戴墨镜究竟有什么意义,难道不会看不清么?就算外头是白天,这里头黑成这个鬼样子,戴墨镜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看见清欢到了,门边的两个男人一人拉开一扇门,微微倾身,示意清欢进去。他们不仅训练有素,而且极有礼貌,对待清欢的态度都不像是对个囚犯,反倒像是对什么千金小姐。
清欢毫不畏惧的走了进去。
她刚进去门就关上了,对此清欢不表示任何看法——反正也没有人在意她的看法,她的注意力已经全部被这个房间的摆设装修给吸引走了。
知道的晓得这里是监狱的地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风景名胜的地方呢。装修的这么豪华,清欢家里也算是很有钱的了,青梅竹马更是身出名门,可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低调奢华的地方,哪怕是地毯都价值不菲。
地方很大,一眼望过去几乎望不到边,很难想象在地下会有这样一栋建筑。清欢往前慢慢地走,每走几步就会有一个黑西装男人站着守卫,并且给她指路。
最后她到了一个房间门口,黑西装男人敲了敲门,然后将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