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跟着你。”程煦勾勾下巴,示意她看看旁边的店招牌,“我是来喝咖啡的。”
她两眼一闭,对了,差点忘了,他以前是这里的常客……
她垮着小肩膀,满肚子复杂的心情,鼓着腮帮子跑进咖啡厅里,换上工作制服,刚从休息室出来,同事小青就捂着肚子横冲直撞往洗手间跑。
“时光时光,你快去吧台,我憋不住了!”
“你小点声,整个咖啡厅的人都要知道你憋不住啦。”
她赶紧出去替班,悲催的是,正好程煦站在吧台前,气定神闲看着菜单,大有等她自投罗网的场面感。
小青真是的,要去上厕所也不把这单点完了再走……任时光嘀嘀咕咕,脸颊发烫地走过去,每走一步,脑子里弹幕一样快速刷过密密麻麻的想法。
衬衣上会不会有没洗干净的咖啡渍,刚刚换衣服速度太快,忘了看裙子有没有歪了,这套制服穿在身上看起来会很奇怪么。
店里工作服的质量很好,她却第一次觉得身上的每一块布料都有点刺人,好像她穿的不是衣服,是麻袋。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她悄悄握起拳头,指甲印在掌心里。
程煦的注意力根本没在菜单上,从她走过来,他就一直在看她。他从中学开始就是这家店的常客,这套制服他看了很多年,但是现在穿在任时光身上,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摩卡。”
“好的。”
任时光忘记循例问其他要求,手指熟练地在机器上按了几个按键,打印出来白色小票,结完账,程煦拿到咖啡时,杯子上却还多了两个标注:热的、多奶油。
他扬了扬眉,目光依旧清清冷冷,看不出有什么想法。
程煦的到来,让咖啡厅多了道风景线,也多了三四个续了两杯咖啡还不肯走的女白领。就连从洗手间出来的小青,都挤到她旁边,身子扭成了麻花,笑得一脸娇羞春心荡漾:“觉不觉得坐在窗边那个男生长得挺好看的。”
任时光清洗机器的手停了停,最后还是诚实地点头,“嗯。”
其实按大众眼光来看,程煦的长相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美男,但是他皮肤白,轮廓分明,颇有些符合当下流行的小鲜肉的审美趋势。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股特别干净的气质,就感觉整个人似乎没经历过任何坏事,圣洁得像高山上的雪莲,眼神澄澈得让人特别想染指——在任时光看来,想睡他的女生的确有千千万。
打从中学那会儿,他就是那群渗着汗味儿的青春期男生当中的一股清流。
十几岁正是注重外貌的年纪,也是最容易长歪的时候。学校里无论男女生,都曾经跟着刮来刮去的潮流风向,穿过肥大到能塞下一个人的裤子,也穿过紧得血液循环不畅的窄脚裤,校服更是每个学期都有不同的改法。
唯独程煦的校服总是很规矩合身,自己的衣服也都是只讲究舒适没有奇特款式的衣着,以至于回想起来,当时的异类,成为了现在许多人黑历史中唯一正常的典范。
那个时候男生主要靠打篮球吸引女生注意,而他,主要靠出色的大脑。
在小女生们都迷恋冷酷无情霸道总裁的时代,能让一大群女生拥有“想变得足够优秀,与他肩并肩征服世界”的梦想,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就连老师私下里开玩笑时都说过,他们升学率比别的学校高出20%,少不了程煦一半功劳。
但是,上帝为你打开了好几扇门,也许是因为屋里没窗。人无完人,任时光一度曾怀疑,程煦的情商可能达到了负值。
还记得高中的时候,有个学姐喜欢他,情人节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