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夏的这片土地上,任何敢于自立门户之人,都必须要死!而且还是必须得死得彻彻底底!
我也不知道我说的这些你们俩能不能听懂。
不过没关系,你们俩可以安息了。因为这大秦挺不了几年就得亡国。
那老秦人,自然会有强者帮你俩收拾!
那三十万秦国精锐,一个都留不下!
你俩放心,该做的事情我肯定会做,等这把火灭了,我立刻就去边疆。
若能找到那一队人,我必亲手刃之。
若是无法找到,你俩就在等等。”
刘辨不再言语,双膝跪在火堆旁,静静地等到最后一个火星熄灭。
“此日一别,我们互不相欠!愿二老早登极乐。”
说完,刘辨直接起身,上马远去。
只是刘辨并不知道,一个高大的孩子,在他走远后,从草堆中爬出,将他用来上贡的食物吃了个干干净净!
……
刘辨心中郁结,不免专门寻找着山高林密之地前行。
可这一路西行间,居然连一伙盗匪都没碰到。
而等到了上郡的治所肤施城时,刘辨心中的不爽,也已消磨殆尽。
刘辨站在肤施城的远处,静静地看着有序进出的人群,心中也不由得涌起了无尽的感慨。
能在胜利者所书写的史书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而无半点诋毁,这人就注定必然是一个完人。
面对这种毫无历史争议的完人,刘辨也不好意思再玩什么金钱收买的套路,最起码的尊重,还是要给上一些的。
看够想够后,刘辨直接沿着刚刚修建好的长城,绕了个大远,进入了草原文明的领地。
没了皮米机器人的护甲、烛照的神骏以及机器人世界的科技支持,刘辨自然不会再横冲直撞地去自寻死路!
他对自己的认知十分准确,现在只要人够多,只要能给他死死地围住,都不用太耗,一顿乱箭就能随意取走他的小命!
但刘辨敢来,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和计划。
毕竟这草原,他早已不是第一次来肆虐,有没有地图和向导,关系真的不是很大。
至于哪里能住人,哪里能容纳下多大的部落,刘辨更是烂熟于心。
对于杀匈奴人,刘辨更是没有一点儿心理负担!
反正他不杀,百多年后的汉武大帝也得去杀!
他多杀几个,也是帮着大秦和大汉,减轻了一些负担。
不敢托大的刘辨,换下了绫罗绸缎,拿出了白骨大弓。一壶白骨箭加上五大壶普通竹箭,分别挂在了三匹骏马的身上。
然后便按照他所规划好的路线,展开了昼伏夜出。
数日之后,午时三刻,肤施城的东门前,一个全身毛皮的少年,正挺胸抬头地稳稳骑在一匹骏马之上。
其身后的两匹棕黄色的战马之上,还挂着密密麻麻的数十颗血淋淋的人头。
腥臭之气,迎风飘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