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人在临终前向暗恋十多年的男人告白,你们教练该不会对你感兴趣吧?”韦夏总算读出了迪莱克特瞳孔深处的腐意。
她的话语让韦夏想起某些不堪入目的画面。
“不!可!能!“
他一字一顿地说道。不,几乎是用喊的。
“我十几年前看的这本书,只知道大概的剧情,具体的就没印象了,你还是静下心来看一会儿吧,内容不多,剧情指向明了,阅读起来并不困难,我帮你准备一下午餐。”迪莱克特笑问,“想吃什么,我的小老虎?”
韦夏生无可恋地说:“我想吃了这本书。”
“记得喝水,有助于消化喔。”
韦夏放下行李,盯着这本书,踌躇了半天,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我的孩子昨天去世了——为挽救这个幼小娇嫩的生命,我同死神足足搏斗了三天三夜。他得了流感,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
渐渐的,韦夏被吸引了,菲尔·杰克逊吩咐给他的事情让他清理出了脑袋,他就想安安静静地看这本书。
“那一天,那刻,我整个地、永远地爱上你的那一天、那一刻,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我和一个女同学散了一会儿步,就站在大街口闲聊。这时开来一辆小汽车,车一停....我们两人差点撞个满怀...”
韦夏发现,13岁的小女孩爱上别人居然只需要一个瞬间。
大部分的女人都太感性了,为一个心存好感的男性沉沦似乎只是瞬间的事,反观伊莲·特洛维斯,她倒是理智得让人不敢对她产生任何“今晚和她会有好事发生”的期待。
韦夏用轻快的速度一口气读完了并不厚的书。
和《拿破仑传》比起来,它的内容太薄,而且没什么值得他做笔记的地方,因为这就是一个暗恋人临死前的道白,顺着优美的语言文字读下去就对了。
现在他仔细回想起来,整个小说构成的前提,就是卑微。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差距悬殊的,且不说这女子对于男子才华、相貌的倾慕,即使这女子自己,也会对自己的家世生活等等产生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感。
自卑,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弱者的自我保护,是对自己的开脱辩护,甚至是一种武器。只是这武器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伤己,于人于己都没有好处。这显然是弱者们的最后一搏,以同归于尽为终极目标,于是便有了那封来信。
韦夏并不认可那个女人的做法,如果他喜欢某个人的话,别说憋在心里十几年,他在发现自己心意后的一周内就会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想法,接下来便展开攻势,还憋他个十几年?
最关键的问题来了。
杰克逊让他看这本书的用意是?
结合篮球的话,是要他像这个自卑的女人一样,默默地奉献出自己的爱,直到最后一刻再爆发出来?
再考虑到他的角色,杰克逊是希望他无声地奉献自我,就像以前一样?
韦夏不知道,最让他不满的是,他居然要写三千字的读后感?这不是难为他吗?
韦夏的内心正在激烈地交战,迪莱克特喊了他一声:“我准备了牛排,来吃一点吧。”
“就来。”
韦夏将他快速读完的书放到沙发上。
迪莱克特给了他一张放到德州的标准都称得上巨大的七分熟牛排,配上鲜美的酱料,飘荡着的肉香与一眼可见的油汁令人食欲满满。
“看了那本书有什么感想吗?”迪莱克特问。
韦夏直白地说:“女人还真是世界上最容易一见钟情的生物。”
“看来你没白看啊。”迪莱克特笑道。
可惜,这个事实对他来说什么用都没有。因为他不可能围绕这件事来写三千字的读后感。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