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出一个地名。竟然是一家毫无名气的宾馆。
本来还以为他一定会住星级酒店呢。
不过片刻之后我就想明白了——抓我的人也一定认为我们会住星级酒店,去医院。那两种地方都是他们重点埋伏的地方,我们只有两个人,去那里还真是自投罗网。
不由得佩服他的聪明。
到了那个小宾馆,肖澄拉着我进门,将几张百元钞票拍在前台,决口不提住店的事儿,而是对服务员说:“给我们两件旧衣服,这些钱就是你的了。”
5分钟后,穿着旧衣服的我和肖澄没有住店,而是直接从后门串了出来,打了另一辆车,直奔本市最大的卖场。
傻瓜都知道他是要甩掉那些尾巴。
我暗自心惊。
肖澄这种做法无疑说明了跟踪我们的人还没走!
在卖场里,我们两个一个劲儿地往人多的地方挤。最让我心疼的是,他的伤口在拥挤的人群中又裂开了。衣服的表层依旧透出一小片血迹,看上去触目惊心。可他就像感觉不到发疼痛似的,又忙里偷闲地买了几件大众款的衣服,拉着我到厕所换上。
这小家伙肯定学过反跟踪的技巧!
一个小时后,我们走出卖场,已经完全变了样子。我穿着俗气的金底红花t恤,脖子上围着一串花狸狐哨的链子,脚上踩着仿冒耐克。鼻梁上架着一个蛤蟆镜,嘴唇上贴着假的络腮胡子,满头刺猬似的黄毛,十足一个街头混混。他为了遮盖血迹,穿着长袖的红裙子,画了个鲜红的嘴唇,头顶一头浓密的非主流假发,直接遮盖了半张脸。
就这样一直在街头从一个卖场窜到另一个商场。
肖澄低声告诉我,“只要熬过今天就好了。”
我抬头看天,一轮月亮已经慢慢升起。
“究竟是谁要杀我呢?太子么?”我低声自言自语。没想到被肖澄听到,他用一把粉红色封皮的扇子遮住了嘴,偷偷对我说:“如果是太子要杀你,你早就已经死了。不过,想要杀你这个家伙是太子的死党之一呢。他连太子都不怕,不就是仗着太子宠着他所以为所欲为么。”
“你认识太子?”
“我跟那家伙熟得很。”肖澄嬉笑,“世界上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
对哦,差点忘记小东西也是太子党之一了。
“那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认识他的人背地里都叫他:疯子,变态,神经病,纨绔子弟。长辈们对他的评价就是:他父亲萧燃是千年一遇的枭雄,他是萧家百年难得一遇的蠢材。”肖澄的脸被浓密的头发盖住,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上帝对king的眷顾是有限的,他让king几近完美的同时,又让他得了死精症。他精子的成活率不足正常人的百分之一。能生出太子这么一个儿子已经是奇迹。所以他自然对这个唯一的继承人无比娇惯,一直把他惯成现在这个德行。”
肖澄拨了拨头发,慢慢道:“太子本身并没什么能耐,真正让所有人害怕的是他爸爸。”
说着,他抬头望了望天上那一轮残月,轻轻地笑了一声:“我敢说,如果king今天死了,明天太子就会被子弹打成筛子。不过嘛,既然现在king活得好好的,那太子自然还是有为非作歹的资本。就算他插手十二家住内斗只是因为闲的蛋疼,也没人敢管他嘛。”
大概是这孩子失血过多,脸色白得吓人。我总觉得他的萧索的笑容后藏着一抹深深的寂寞。
夜风起,我拢着刚刚在地摊上买的劣质风衣,对他说:“街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你也走不动了,我们找个地方呆一会儿吧。”
肖澄点点头,他也确实快要撑不住了。他拉着我找了一家小破旅馆,乔装成一对儿着急“办事”的情侣,住了进去。
一路上,为了伪装,他小鸟依人地偎依在我胸前,我□地抚摸着他的腰。一进房间,我立刻尴尬地放开了他。
肖澄虚弱地倒在泛着霉味儿的大床上,还不忘调戏我:“唉,头一次跟大叔你同床共枕,不做点儿什么运动真是遗憾啊~!”
我也故意躺在他身边,摆出一副任君采撷的造型,逗他:“好啊,只要你还有力气,我不介意你跟我来点儿什么激烈运动啊。臭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