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回答我说,帅比一般都不靠谱,想想你当初,你还想再过一次那样的日子吗?难过死你!再说了,咱底子好,再丑能丑到哪里去?
老天,能收了他么?自恋成这样,也是够了。
不得不说陈先生非常有自知之明,他很清楚自己以前到底渣成了什么样子,但口头上坚决不承认,只会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来掩饰他那些荒唐的曾经。
我和陈先生相识得很早,而且仅仅就只是相识。
有的时候人生总是很奇妙,就像上帝安排过,今天你要认识什么人做什么事,每一条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可是,上帝这么忙,能看到渺小又平凡的我们吗?
作者有话要说:第三篇文。第一人称。很多人说第一人称文不好写。本来文笔也不太好,还挑战这样的风格,实话说心里打怵。不过开篇的时候很有灵感,于是就这么写下去了。
欢迎捉虫。不会坑,但可能会龟速更。
☆、1.那一年
学校篮球场永远都是男孩子展现雄性荷尔蒙的地方,而篮球场边的看台几乎都是女生的天下。可我以前一直都喜欢踢足球,虽然踢得很臭,可前十四年除了体育课考试,我真的从来都没去摸过篮球。
事情的起因就是因为我在足球场上被其他人给孤立了。原因很简单,我踢得很臭,输了一场我们自己约战的一场比赛,而且输的很惨。那是我有史以来最倒霉的日子,我有种暗无天日的感觉。
至今都不想回忆那次比赛的“盛况”,那一年我初二。
被人孤立的后果就是没办法一个人厚着脸皮去球场踢球,别说踢,就连去了都觉得脸红。所以我只好去了篮球场,一个人坐在那里看篮球发呆。
篮球场上有人随意的在投篮,也有几个在打半场3v3,。我喜欢看各种体育项目,但却只会踢足球,而且真的踢得很臭,完全不想否认。
我正对着一个半场3v3,六个男生的个头都很高,其中两个还非常壮。我估计了一下自己的高度,大概我也矮不了多少。
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球赛实际上根本就是盯着场上的人在发呆,属于目光呆滞,即使看到别人投入了一个漂亮的球也很木然。我在看台上就是这样的状态。
也不知道到底过了多长时间,他们六个人当中似乎有一个人要走。这样的话3v3就没办法打了。我盯着他们看,眼见其中一个最高个的男生朝我递了眼色,我先观察了周围,确实只有我一个人,才反问了一句:“我?”
于是我被抓了壮丁。
篮球我看得多打得少,所以技术跟足球相比……也差不了多少,都臭。
可能我真的打得太臭了,上场时间大概连10分钟都没有,他们五个人决定,不打了,休息,各回各家。
我只好耸耸肩做了一个撇嘴的表情,又回到了看台上。此时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我估摸着我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