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弟 > 穿越历史 > 魔骸 > 第二十三章 游走在光明边缘

第二十三章 游走在光明边缘(1 / 2)

>/

之后。仙_界_小_说_网_原_创亚旭一身低调的纯黑色剑士服,骑着一匹紫的紫晶马,头顶上盘旋着一头七米多长的紫晶巨龙,各种随身的兵器都放在了应该呆的地方,除了一柄特殊的匕,因为原先那把黑来的黑色匕,一不小心被人道毁灭了,所以少年也就重新换了一把。

这柄匕之所以特殊。就特殊在它的材质上面,它是用将近三百枚紫晶币熔炼而成的,制作的过程仅有几秒钟,也就是少年随随便便的用自己那抵达天阶的黑暗斗气,将一小堆紫晶币熔炼掉,瞬间凝固成一柄美绝伦的紫晶匕。

可惜这东西好看是很好看,但是真正的用起来的话,却不是那么实用的,压缩成一柄小匕之后,这东西的锋利程度也很有限,它不像是一柄凶器,而像是一件致完美的艺术品。不得不说一下,这还是一件非常败家的事情,虽然这些日子以来,也不知道少年是去哪里祸害,一大堆的紫晶币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如同上一次护送,一队三百余人的守护骑士团锐骑士专职护送,少年则是驾驭着一匹古怪的紫晶骏马,不紧不慢的跟在奢华马车的左边。毫无疑问的是,亚旭在认真的思考着些什么,那是有关于一个优秀正直的骑士形象与自己的个之间的关联。

咳咳,少年并不笨,他相当的清楚一个优秀的能让正常人赞美颂扬的骑士,应该是骑着骏马,身着铠甲,腰悬利剑的英武少年。但是少年自己并不想那么做,而据这些天来,那些孜放不倦的神官们和少年的深入探讨,最后一让再让,直到不可再让为止。

亚旭的经典装束已经确定下来了,不过这家伙没有正式的穿戴上身罢了,那些东西自然有专人负责保管?这些东西有的是雅心派人送来的,有的是教会的其他人物送来的,还有的则是汐那个大帅哥笑嘻嘻的丢给少年的。

左挑右选,少年选定了汐送的那柄黑暗十字利剑,因为剑柄是一个黑暗魔龙的造型,龙口吞吐着一枚鸽蛋大小的纯净黑暗晶石,剑长三尺九寸,两指宽,成刺剑状,剑身古朴,除了两条暗沉的血槽之外,没有其他的花纹,剑鞘也是古朴简洁,黑暗无华。

虽然这柄魔剑的的确确是犀利的足以吓死人,但是少年并不怎么在乎,毕竟到了天阶的层次,武器并不起决定作用,除非是神器一级的玩意,但是很明显的,这柄剑属于人间的极品武器,专门为了天阶的顶尖黑暗系武者打造出来的?

这柄被少年自己命名为暗刺的利剑,现在正在天上飞的那条紫晶巨龙的肚子里,以便于少年随时取用。除了这柄暗刺和那柄紫晶小匕之外,少年把自己的其他的武器都丢在了圣尼尔斯山上的那个偏殿内。随着眼界的开阔,少年越的觉得用弓东西是一件非常没风度的事情,尤其是那柄弓只能让少年轻轻的一拉,一成力气都不能使出来。

至于枪,嘿嘿,少东现自己天生对这东西不感冒。勉强不了的啦,有把冷酷的暗刺充一下门面,杀人抢劫的时候也方便一点嘛,省的费力气。

在那些礼物当中,雅心派人送来的则是一副全身的黑色陨铁石打造的龙鳞甲,由五千五百片细小的龙鳞形状的铁片一片片的连接而成,使得穿戴者不会感觉到不舒服,影响行动。在铠甲的内部还包裹着一层柔软坚韧的地龙腹皮,防止坚硬的铁片对身体的柔软处造成的伤害。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副铠甲是没有头盔的。

龙鳞甲的背部还增添了一条黑色的披风,用暗金色的金属丝线勾勒出一条张牙舞爪的黑暗巨龙,这条披风很显然是雅心要求加上去的,因为跟铠甲本身略显岁月的古朴不同,那条披风是相当的崭新拉风的。

亚旭曾经试穿过这套龙鳞铠甲,非常的合身。穿在身上感觉就跟没穿一样,行动自如,所以也就很喜欢的收下了,并被带上这一次的旅程。最后少年还有一匹一个红衣大主教送来的黑色骏马,这匹骏马的身上带着六阶魔兽贲云驹的血统,耐力极强,身长腿长,善于奔跑。

至于为什么不去抓一只魔兽来当自己的坐骑,这也是有形象方面的考虑的,一个优秀的骑士,总不能弄一只狰狞的魔兽来当自己的心爱坐骑吧。少年的一切行动宗旨,是以包装为前提的,而不是以实际的战斗力指数为前提的。

不过少年现在的装备全部穿戴起来的话,就已经是一个英武俊朗的优秀骑士了。他需要做的就是乖乖的当一个形象大使,统帅守护骑士团这种事情,少年并不需要亲自去做,甚至还可以偷懒到丢给自己的两位副手,那两位守护骑士团的次席骑士长。

经过不短时间的学习,少年在军阵上面的天赋已经开始慢慢苏醒了,只不过还没有经过实际的考验,这个水平的问题总是有些水分的,尤其是在一些非常细小但又相当要命的事件处理上,少年可能还是一窍不通的,这些都需要学习。

跨越几个世界…忘…主流,因为展方向的不同,失落位面牵今也没有将比“渊指挥层次扬到一种意境上去。虽然出过不少的绝世名将,但由于本身思维上面的限制,还有大时代背景下的限制,在这个世界打仗,靠的并不是各项计谋,而是军队的个体实力。

可以这么说,几个强者在天空中打上一架,就可以轻松的决定到底是哪一方会赢得这场战役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你能要求那些本身就具有强大实力的统帅们,去认认真真的考虑研究各种各样的战术战阵吗,那显然是不现实的。

任你的计谋再怎么的优秀,一个拥有一个大魔法师坐镇的军队都可以轻松的将你全歼,当然了,这个前提是你的军队里并没有相同级别的变态坐镇。这个,世界说来说去。还是魔法为主流毁灭力量的世界,在高端的武力上,魔法总是呆在斗气前头?

有一点相当的搞笑,那就是魔法的毁灭力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在军队当中,魔法师们干的事情,除了充当救疗受伤的医务人员之外,就是充当人形塔,听从上级的命令,对指定的目标进行魔法导弹摧毁,而上级一般来说都是身具斗气的强者。

魔法师们大多是瞧不起修炼斗气的武者的,武者们也是心头酸酸的瞧不起这群大脑达肌简单的病秧子的,不管是在学院,还是在各个社会群体当中,这种矛盾一直隐隐约约的存在着,只不过在学院的时候,这种矛盾表现得更加强烈一些。

毕竟一个,强者也是需要时间来成长的,在学院进行学习的时候,就算是再强也有个。限度,甚至还比不上一些天赋卓越的斗气修炼者,二者之间的矛盾自然是越来越尖锐了。

决斗,这是一个多么神圣的字眼啊,学院时代的学生们,最喜欢干的一件事情。就是津津有味的看别人决斗,自己在边上拍手叫好。幸灾乐祸。

日暮西陲,前进的队伍也停止了下来,准备扎营吃饭,度过漫长的黑夜。嗯,这里仔细说明一下,一般而言两天的路程指的就是白天赶路,晚上睡大觉。急行军嘛,那自然是日夜兼程的玩命了,光明圣女的仪仗队的度还要往后拖延一下。

大致上这支队伍会在荡三天的中午抵达守护骑士团的驻地,在这之前将会在路上停留两晚,也算得上是相当的了,但是面子可要比度重要得多了,这也是为什么往往那些教会的大人物们赶路的时候,事故特别多的一个原因。

实在是不能怨那些策戈谋的人啊,实在是因为你的目标太明显,军力什么的也太明显,还有路程度的只要是个小孩子都算得出来,在想要跟光明教会吆喝两声的情况下,不袭击你袭击谁啊,有时候被攻击者会莫名其妙的被攻击,攻击者也不大在乎自己攻击的是谁。

最新小说: 全家逃荒长姐一拖四 医妃凶猛,带着残王风风火火抢天下 九零军媳:兵王老公不见面 满朝文武好多瓜,读我心后都疯啦 刑侦大明 三国之袁氏败家子 反派女BOSS之逆袭重生 大佬被迫种田后真香了 宠爱?不稀罕!真千金她沉迷修仙 穿成小夫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