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约好了明天就去,陈妈妈负责把蓁蓁带出来然后交给宋砚堂,她自己约了老姐妹逛街喝茶。
宋砚堂赶回工地,把工地仔细的巡了一遍后才又开车回了住处。
他现在住的地方离公司不远,不算大的三居室,跟他以前在辛城过的日子自然是没法比的。
也许是因为离开了那个环境,现在的宋砚堂看上去要意气风发一些。
背脊也挺的要直一些。
洗了个澡,他又从衣柜里选了一套休闲装出来,白色的。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个帖子,上面说小孩子都是爱美的,喜欢父母穿颜色鲜亮的服装。
宋砚堂没有鲜亮的衣服,白色就是最鲜亮的颜色了。
他换上试了一下,感觉还算满意。
最近一直在工地忙活,整天都弄得灰头土脸的,去见女儿肯定是要好好打扮一下的。
并且蓁蓁说了,他又高又帅,得让女儿骄傲才行。
想起蓁蓁夸他时那生动的小表情,宋砚堂就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然后,他被镜子里笑着的自己吓了一跳。
真的,他自己都不记得有多久没有这么笑过了。
也许,宋砚堂从来就没这么笑过。
以前笑着对人的宋砚堂只是戴了面具而已,。
现在的宋砚堂,才算勉强找到了做人的感觉。
第二天一早他就自然醒了,梳洗换衣出门,连早餐都没吃就早早到了跟陈妈妈约好的地方。
他还记得蓁蓁出生那天,他就坐在外面的椅子上,脑子一片空白。
那时的心情当时的宋砚堂没有办法形容出来,就好像他原本在这个世界上无牵无挂上天突然塞给他一样东西,并且告诉他这个东西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你应该妥善珍藏。
当时的宋砚堂是拒绝的,他觉得他就是一个行尸走肉,为什么要有孩子?
也不配有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