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美。
谁忍心丢弃他?
什么原因让人丢弃了他?
幸运的,正在河边洗衣的一对年轻夫妇发现了他,并且决定收养。
多年无子使他们对这个河神送来的孩子十分喜爱。更何况这个看起来只有一岁的孩子又极为乖巧,从不哭闹。
这样幸福的生活仅持续了半年。
一场屠杀持续了三个时辰,劫掠扫荡,毁尸灭迹。这样的队伍,看起来真是像极了土匪,却偏偏是名正言顺的军队。
这是天绥洛王的私军,专为洛王敛财聚宝。
此时,年轻夫妻俩正在给小孩换衣服,是一件这里少见的绸缎小衣。在善良的夫妇俩想来,这样漂亮的孩子,出身一定极好,可不能和村里其他孩子那样穿粗布麻服。只有这花费了他们一个月的储粮,特意去城镇换取的绸缎才不会磨破他的皮肤。
只可惜,他们却没有机会为这个孩子穿上辛苦得来的衣服。
他们临死也不会知道,正是这个让他们视若珍宝的孩子,害了全村人的性命。
洛王的目的正是他。
“真是漂亮的人儿,虽然的确是小了点,不过从小培养更好不是?到时候总会有用的。”锦衣人仔细端详着怀中的幼孩,虽然经历了一场屠杀,又待在陌生人的怀里,他却是不哭不闹,两只碧色的大眼睛清澈剔透,一瞬不眨的盯着自己,极天真乖巧。
这让皇甫洛不由得笑了起来,声音也染上几分期待,“快点长大吧,我已经等不及看你长大后的绝世风姿了。”
五年后。洛王府。
世人皆知,天绥皇爱男色。后宫美人不断,千姿百态。可近年来,他所宠幸的男君的年龄却是越来越小,尤其是在经历又一次刺杀之后,他干脆遣散了后宫,开始搜寻年幼的男童。
“帝皇如此昏庸无道,百姓怨声载道,正是好机会啊。”
看他这样说着,有人也应和道,“皇上如此荒淫无度,实在不配为君。近年各方早已准备就绪,只等王爷举旗出兵,大事可成。只是,难就难在金都防卫宛如铜墙铁壁,实在牢不可破。”
“金都的防卫都只认令,不认人。实在是不好收买。但只要有人能盗得城令,金都自当不攻自破。”
这话换来一声长叹,“城令在天绥帝身上,他戒心甚重,要完成这样一个任务,殊为不易。”
那么又回到了一开始的问题,又有人开始提议,“王府不是培养了一名幼童吗?王爷看,他怎么样?”
“……”
皇甫洛慵懒的半靠在软椅上,眸光扫视着堂下的众位谋臣,这位以善战闻名的王爷并不健壮,反而有些瘦弱,看起来清俊儒雅如同书生。此时,一双桃花眼微微眯起,他并不说话,唇角半勾,满是调笑的意味。
半饷,这位尊贵的王爷终于开口,“你是说落?来人,把落带上来。”
一个雪衣孩童被带入房中,正是接近七岁的落。幼滑的肌肤,纤细的身体,精致美丽的眉眼,尤其是有别与人的银发碧瞳。当年的婴孩果真长成了美丽的风华。
众人都有些呆愣,然后便是感叹,难怪洛王会将自己的名字赐给他。现在看来,这人的确是不可多得。他们的希望又加大了几分。
看着堂下的小人儿,洛王对自己的眼光极其满意。仅仅七岁,就拥有这样的风姿,他的眼光果然没错。五年的准备,就是为了这样的时刻。这么多年的培训,把这样的注定轰动天下的妙人,送给那个荒淫的皇兄,在他看来实在是有些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