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那天晚上我们从你家里面出来,在路上遭到吸血鬼的袭击,它将我们抓到了一座城堡里,威胁我,让我去向那些吸血鬼猎人举报爱塔,他说要是我不做,他就吸干蒂丽斯的血。”
“那吸血鬼是不是长得很像我?”傅恒插嘴问他。
吉尔不详一停,脑海里回忆着那只吸血鬼的面貌,红色的半长发,细细的下巴,蔷薇唇,皮肤很白,脑中的人和面前的爱塔形象重合,“嗯,很像……”
是道格拉,掳走蒂丽斯的死道格拉,他的目的是什么?很简单,或许就是借夏洛特之手除去他,这一招真够厉害的,要不是迪伦及时找到他,那么过不久他大概就真的被夏洛特困死在笼里,道格拉和夏洛特,这两个家伙,他绝对不能就这么放过他们,不亲手手刃,他难消心头之恨!
“吉尔,你这段时间不要出门,我会去救蒂丽斯,你不要走漏风声,”迪伦躬身抱起傅恒,叮咛吉尔,那个道格拉阴险的很,一次没有将爱塔置于死地,他不会放手的,还会找机会的,而蒂丽斯也会有危险,他们都不能拖时间。
吉尔忡忡的点头,目送着他们走出去,但愿蒂丽斯不会有事,不过迪伦和这个爱塔是什么关系?不是舍友吗?都抱上了,好亲密啊!
傅恒身体亏损的很厉害,夏洛特抽了他这么多血,也是要了他的半条命,迪伦一回到家,就先放他回床,自己躲到厨房里拿了一个干净的袋子在自己身上取血,他是狼人,身体强壮,血量充裕,取这么点血不在话下。
“爱塔,快喝点,”他把血袋放到傅恒手上,催促着。
“这仿血怎么是温热的?”不像是从冰箱里拿出来的。
迪伦有心想要告诉傅恒,但又怕傅恒不喝,现在傅恒那虚弱的身体不能由着性子来,必须补充鲜血,人类的血液哪有狼人的精纯,况且傅恒也不是一次两次的服用他的血了,吸血鬼天生对血液挑剔并且有瘾,他不介意小家伙会爱上他的血,当然爱上他的人更好。
“刚拿出来的冻住了,我加热了一下,乖,快喝吧,你身子熬不住了。”
“我没那么弱,”傅恒嘟嚷,抱着袋子喝起来,这味道真好,比平时的味道好喝多了,难道加热了的食用更佳?好像是有点道理啊。
一袋血用完,傅恒身上恢复了力气,吸血鬼的恢复能力真是一级棒,他不过是用了一袋仿血,就能够行动自如了。这要是喝的是真血,那还不知道有多牛逼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啊,码的晚了,放个小短文,博君一乐。
大学时期,某常常和朋友一起出去做兼职赚点零花钱,某的那位朋友同学乙也跟着凑热闹,那时,某等一起去人家饭店里面当服务员,老板看同学乙长得帅,就想让他也当服务员。
同学乙也好说话,他说想要早上九点钟到,这一般饭店里的工作人员都是八点钟上班,老板人比较爽利,一口答应了。
同学乙平时在某得一众同学里面那就是大爷级别的,现在大爷放下架子来当服务员,倒也让某等凡人刮目相看。
第一天,同学乙很尽心的做着一个服务员该做的事情,末了还会帮某等,某等受宠若惊。
第二天同学乙也很认真,老板还当着某得面夸奖他,现在的小伙子像他这么能干的真的少了,将来一定大有出息。
后来第三天,老板的女朋友过来了,老板自然向她介绍了某等,某一看,他女朋友有点傲,看起来不太好相处,某也就全程当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