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帮人并不清楚欧文的脾气。
这就不是个强摁头就会配合的家伙。
他的脾气也上来了,直接给格里芬去了电话:交易我,立刻,马上!
已经动了“杀心”的格里芬没想到会被“反将一军”,不过也正好,这样也就避免了李万可能会被戴上“排除异己”的帽子。
现在,欧文要是走了,是他主动走的,而不是被格里芬交易的。
不过,他还是将这个事情汇报给了李万。
李万知道后,并不惊讶,也没有挽留的心。
欧文属于典型的“持球攻”球员。
优点是擅长打关键球!
这些能力,有些巨星很缺,甚至到了缺少了就拿不了总冠军的地步。
可李万本身就是持球攻类型的球员,关键球同样是他擅长的。
因此这种偏“乔丹科比”风格的二当家,他并不需要。
相比欧文,维金斯这种才是李万更看好的“二当家”潜力股。
唯一的问题就是,培养维金斯需要一些时间,哪怕原本的他新秀赛季场均就可以拿到16.9分4.4篮板,但将这些数据转化成实际影响比赛的作用是需要时间的。
就像凯文-乐福场均26分13篮板,森林狼却还是排在联盟倒数的位置上一样。
数据有些时候真的会骗人!
他这边闹得风风雨雨,联盟则正式跟espn签订了新的转播合同,9年280亿,比原本同时期的转播合同高了40亿,比上一份合同更是贵了几十倍!
这一切的改变,毋庸置疑,全部来自于李万的“4连冠”……
不管是逼得espn提前报价,还是之后的不断加价,几乎每一次筹码上涨,其中都有李万在搞事情。
当然了,espn在这份花了大价钱的转播合同中,也增加了一条只有espn老板跟大卫-斯特恩所知晓的秘密条款:
每个赛季对于李万所在球队的“全美直播”转播场次不可以低于40场。
espn老板这么做的原因,也是因为有“前车之鉴”!
当年,1993年4月18日nbc和nba续约了第二份4年8.92亿美刀新合同,这份合同生效时间是94到98赛季,结果93年4月刚签下合同,同年8月乔丹就宣布了退役,一时间nbc损失惨重;
随后97年10月nba再次与nbc达成98-02年四年16.16亿美刀的新转播合同,这份合同从98-99赛季开始生效,结果98年夏天先是乔丹第二次退役,接着98-99赛季因为停摆一直推迟了接近半年才开始,nbc再次损失惨重!
亏掉底裤的nbc在02年续约的时候,只敢给4年13亿的转播合同。
因为03年迈克尔-乔丹又要退役了!
也是这个时候,espn联合abc一起向联盟递交了一份4年20亿的转播合同,正好赶上了nba又一个“盛世”,再加上互联网的崛起,espn就此杀出重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