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道每天有多少贪食者在被放血割肉之后因为愈合不及时而死去的。
其实魏初对这里的人的做法挺不理解的,既然知道贪食者是这个社会繁衍下去的关键,为什么不好好对待?贪食者数量比起总人口虽然不值一提,但其本身基数其实并不小,好好地养着他们,然后天天抽点血多好,非要那么血腥地割肉割脏器的。
血腥残暴的结果是每天都有许多贪食者死去,而且过度地被残害导致他们都非常非常虚弱,这样肯定是不能成事的。
叫做洛旭的少年用了一天时间就找来了五个人,他年纪小,和人交往也少,能找到这么五个完全可信任的人已经难得。
这五人里有男有女,小的和洛旭一样大,最大的也才三十多——贪食者是活不久的,他们都瘦骨如柴浑身带上,眼里透着茫然怨恨和绝望,魏初也没有废话,直接说自己有办法让他们变强大,但他们必须听她的,而且也不能把这件事告诉给别人知道。
几人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不说变强大的诱惑,单说这什么修炼方法到了后面可以不用吃饭光晒晒太阳就不会感到饥饿,也足够令贪食者疯狂了。
魏初让洛旭将改良后的修炼*教给五人,在他们练习的时候,魏初也也自己的事情要做,她这个月还要完成两单生意呢。
如果完成不了,她会立即被逮捕,而好不容易才得来的自由会立即失去。
那位在交易中心大厅工作的金发碧眼的热情小伙子替她找了两个好买家,一个是一对老夫夫,他们要给自己的孙子蛋买点必不可少的培育材料回去,令一个是个单身的青年,他有了一颗蛋,但他的配偶却不知所踪。
魏初分别给他们一管一百毫升的血和一块一百克的肉,这里的人坚信将贪食者的肉煮程肉汤和培育液混合,效果加入比贪食者的血还好。看他们得了宝贝似地离开,魏初觉得她简直就是那割肉喂鹰的佛祖,浑身充满了神圣的光辉。
她用赚来的钱买了一堆食物,准备拿去和洛旭他们几人分,走到洛旭他们所在的贫民窟一带,却撞上了抢劫现场。
这一带乱得很,魏初没有多管闲事的想法,但紧接着一块散发着血腥味的肉滑过长长的抛物线,piaji一下掉到自己脚跟前,看着这块形状眼熟的肉,魏初觉得自己包着纱布的小腿隐隐作痛起来。
她面无表情地抬头,一群一看就不是好人的人冲到自己面前:“小子,给老子滚开!”
一人去捡魏初脚跟前的肉。
魏初肩上扛着一根类似竹竿的东西,这是她在这发现的一种水果,和甘蔗差不多,又硬又粗,一节一节的,咬起来特别清甜,这玩意儿贵得很,但架不住魏初想吃,她忍痛买了一根,这会儿被她当成竹竿挑着一个巨大的包裹,包裹里自然都是吃的。
那混混似的人用那乌漆麻黑的手快要碰到那块肉了,魏初“甘蔗”一扫,一下子就把这人给拍飞了。
“娘的,还真遇上一个挑事的!”剩余的人一哄而上,魏初就把包裹给卸下来,一根甘蔗当成棍子耍,三两下把这些人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转眼就逃得没了影子。
这时倒在角落里浑身是伤的青年才默默爬起来,慢慢走过来捡起那块肉。
魏初扫了一眼:“都脏了,不要了。”
青年顿了顿,一言不发,捡了肉小心包好就转身要走,看都没看魏初一眼。魏初觉得有趣,她活生生一个祭品站在这里,这人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