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出去吧。”树林提议。
“玩儿蛋去吧孩子。”
“不要,你真的忍心让我一个人走出去?”树林执拗地抓了林熠的手,“要是有个什么怪物出现,我会死掉的。”
“这个——”林熠的话还没到一半,又被树林打断了。
“况且你也会良心不安的吧,再说要是有人知道你放我一个人在这里你会很丢脸的……”
“这个你放心,老子看起来像是那种在乎世俗看法的人吗?”林熠傲然一笑。
装逼那是暂时的,只有不要脸才是永恒的!
君不见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都是栽在这个“脸”字的手上!
为了要脸,英雄不得不挥别老母踏上征途;为了要脸,英雄不得不在已经快要获胜的情况下,放走对手——只因为那一句“你不配死在我的剑下”;为了要脸,英雄不得不拒绝投怀送抱的美人,只为博得一句清高!
总之要脸——不对,在乎世俗看法的人一般都是短命鬼。林熠早就到达了我行我素的长命境界。
树林这次没说过,只慢慢地放开了抓着林熠的手。
感受到那暖暖的软软的小手离开,再看看那还不及自己腰部的小家伙低头的样子,林熠不由得心软了。
他在琢磨一个问题。
你说呢,他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家伙冒着生命的危险和他一起走出旷野,还是一个人平安地用回城卷轴?
——选前者的人你们脑袋没被门夹过吧?
26第二十六章
“走吧。”也许是潜意识里觉得男人应当负起保护弱者——虽然谁是弱者还不一定——的责任,也许是觉得这可能是触发隐藏任务的契机,也许是脑子被门夹了——这点最有可能,最后林熠没抛下正太树林一个人远走高飞,而是选择了同甘共苦。
毕竟旷野里没有多少厉害的魔兽,而且只一心回镇的话,几个时辰就可以走到。
树林“哦”了一声,没有过多惊讶,好像早就摸透了林熠的性格,猜想到他会这么选择。他转了个弯来到林熠身后,冷不丁把那双小手贴在了林熠的腰部,推着他往荆刺树丛不是那么多的地方走。
“等一下,不要那么快,我还没做好准备……”正太的手劲出乎意料的大,林熠猝不及防,一下子被推得向前两步,差点一头跌进草丛里。
“还要什么准备?直接上就可以了。”树林放开林熠,“你不想早点离开这儿吗?天黑以后,野外可是很危险的。”
“但总得先认清方向……”
林熠边说边左看看右看看,悲惨地发现好像景色都长得跟同卵双胞胎似的。所有树都在抖动树叶,沙沙的声音像在说“你已经被俺们包围了放弃吧给俺们杀掉吧——”
他最后甚至在原地绕了个圈,还是没能辨别出东南西北各种方向。
尼玛早知道就多设置一点有特征的路标了!白宫中南海什么的往这儿一搬一眼就能看出来!哪像现在这样——地理老师当年千叮咛万嘱咐的“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根本就是坑爹呢嘛!现在是上北,问题是转过四十五度那个也是上北!一圈下来合着就没其他方向了,全是北……
林熠痛定思痛,在他未来的著作《假如给我一个电脑》里第一章第三节,于“给其他穿越者的教训之务必请把主角的金手指开小一点——最好是主角少年比男配丑那么一点点,弱那么一点点,不讨妹子喜欢那么一点点。”后补上了这一条经验教训。
正太树林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