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了。”他语气放低了很多,缓缓的说出这四个字。
听到四个字时我瞬间热泪,我记得当初跟他聊天,他说来美国后我必须天天想他。但是当我们在机场分别时,他又告诉我让我别想他。
我起先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这样前后不一致,但是当我追随他的脚步来到伯克利时,我就明白了。
太爱一个人,就会思念入骨,蚀骨之痛岂是熬一熬就熬过去的。
远在异国的我,隔着大西洋,这三个月里也经常想他想到睡不着,吃饭时会想他,出去玩时会想他,工作时会想他,培训时会想他。总之,做什么事情都会容易出神,然后陷入疯狂的回忆里。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就像志远曾经对我说的,既来之,则安之。
“我也想你啊,但就像你之前教我的,既来之,则安之。”
志远生气加难怪的说:“我都两个月没见你了,三个月里就在一起了几天。”
既来之,则安之。这句话是志远曾经教我的,而如今我却需要用这句话来教导他。他明明是个很理智的人,却在今晚说出那么不理智的话,这一点都不像他。
“志远,你晚上这是怎么了?一点都不像平时的你。”
电话里渐渐传来他平静的语气,“你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家里都冷清了很多。”
我一笑,“你以前总嫌我吵,这下那你耳根子不是更清净了嘛。”
“我都习惯你的吵了,你一走,耳根子清净的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聋了。”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那你以后可不能再说我吵了,不能再嫌我烦了,不然我就不回去了。”
“好,都依你。”他听了一下,又充满得意的说,“等你回来可要好好补偿我。”
我不经大脑的点头同意,“好啊,到时候你想我怎么赔偿你的精神损失费我都心甘情愿。”
在美国逗留了半个月后,我们终于要登上了回国的飞机。临走之前,我与安琪见了一面,这次她带我来了一家中餐馆。
“订好了吗,什么时候回去?”
“明天。”我笑着说。
“真好。”她长叹了口气,“时间真快啊,你在美国也待了三个多月了。”
“是啊。”
“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带你来这家餐馆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
她的眼中带着点氤氲,与我讲起过往,“读大学的时候,叶志远说自己吃不惯西餐,于是就经常来这家店吃饭,他说这家店的味道有他家乡的味道。于是后来,只要一有空我们就会其他华人同学一起来这里吃吃饭。”
她说完,我看了一眼她,她又面露一丝尴尬,“抱歉,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告诉关于他的一些往事。”
“没事。”
“我只是想着你马上就要走了,就想带你过来看看他以前生活的样子。这些,按照他的性格一定不会细说的。他每次都会点一份香菜拌花生。但是我看他吃香菜时的表情我就知道他其实根本就不喜欢吃香菜。我问他为什么要点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后来他告诉我,那是因为有一个女孩每次吃面的时候总是会加很多的香菜,所以他想吃吃看,看看香菜是不是如那个女孩所表现出来的一样那么好吃。当他说起你的时候,眼中就会闪着光,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