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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风?

向晚歆听到了这个名字,顿时眼睛冒出了蓝光。

这是后来林风跟她描述的,他说这种目光就是当狼看到羊的时候露出的欣喜。所以从那一刻起,他就命中注定要被她捕获了。捕获?仅仅那一个眼神就注定了他们的纠缠了吗?要是知道会这样,也许,向晚歆就会收起那蓝色的眼光,放弃当时的好奇心,早一点的离开。

因为和林风在一起有多么的高兴,在和他分开之后她就有多么的痛苦。如果可以选择,她情愿自己没有高兴过,没有爱过。

看来,她不知不觉中已经变得脆弱的很多。

当然当时的向晚歆还什么都没有想到,也许是本没有时间想,她猛然的转过身,然后霸道了一把推开了那个女生,站到了林风的面前。

因为林风有一米八三的个子,而向晚歆只有一米六八,两个人的身高本身相差一截。但是,骄傲的向晚歆不容许战斗还没有开始,自己便输了,于是她用力的迫使自己仰着头,双眸紧迫的看着林风。

而林风一笑,也非常配合的敛着双眸俯视着她。

两个人四目相对了,就是许久。

也许,那就叫做一见钟情吧?

终于,林风的嘴角露出了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意,这当然理所应当的被向晚歆看做了挑衅。

“我叫苏向晚,你很快就会记得我的名字的。”

说完这句话,没有多做停留,向晚歆便昂首挺的就从林风的面前离开了。

有人说,有些人的光芒天上就是掩盖不住的,大概说的就是此时的向晚歆吧?很久之后,林风也不能忘记那时那个目空一切的霸道小女生。她的霸道是他早已经料到的,却没有想到她竟然真的可以目空一切到了一定的修为,竟然连他坐在她对面一个星期,都没有发现。

当然,此时的向晚歆还不知道,这并不是她和林风的第一次碰面。

所以她当时仅仅是想要林风记住她的名字,因为,她的语文成绩一定会超过他的。

向晚歆是有些小聪明的,从小到大,只要是她专心做的事情,都会做到。可是,偏偏这次她输了。

因为下一次语文考试的作文题目叫做苦难。

向晚歆读的书很多,所以从爱迪生到张海迪,从奥斯特洛夫斯基到假如生命给我三天光明,作文写的是一个淋漓畅快。

不过,这样的作文是注定了泛泛之辈了。虽然她已经突破了其他同龄孩子作文中的李白杜甫孟浩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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