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子说得让顾云来有些害怕,最初的游戏厅和网吧所滋生出来的暴力事件,确实屡见不鲜。相信都有在这种地方被人要钱的经历。顾云来是没有的,一来他没钱,二来他从不去那种地方。三来,吃过一次亏的人,就再也不会找顾云来这种既没钱脾气又硬的臭小子。
一般的小孩子只被唬两下就怂了,乖乖交出零花钱来。
镇中学也是寄宿,所以那些孩子们手上,是有生活费的。
你不是问我钱从哪里来么?就是这里了。学生的钱向来是最好赚的啦。二小子说。
顾云来倒不否认他这句话,学生的钱确实是好赚。因为他们还没有形成正确的消费观,手上却握有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生活费这种大宗的可支配资金,但是却要面对许多他们无力抗拒的诱惑。
这笔钱是非常可观的,就打他们一天来一次,网吧就有了稳定的客源。充就送的活动也主要是针对这一部分的客源。
但生活费是固定有限的,这种额外的支出会提早吧生活费花光的。这种事情只要住过校的大概都经历过,遇到一件心头好,好像过时不候似的。于是买买买,可是直到你毕业了,那每天都大清仓的店还在那里兜售呢。
顾云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因为他的生活费满打满算只用来吃饭就已经不太够了,自然不敢有别的什么念想。
那钱一旦花光了怎么办呢?当然只能找理由在跟家里要,或者向朋友借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亲同学,总不好看着人家每天挨饿。于是一个人借一点,东挪西凑的,一个月终究能够对付过去。
如果只是用来穿衣吃饭,这种消费仍然在正常合理的范围之内。可一旦培养起某种特别嗜好,那几乎就得月月举债了。
唯一建立正确消费观的方法,是等他们自己挣钱之后,就知道钱难挣,不用人教,自己慢慢就怂了。
而网吧就是掏光学生生活费的地方。
这样做是不是有些缺德啊……傻柱子说。
缺什么德,什么叫缺德?我们又不偷不抢,这就正常消费你懂不懂。城里的网吧也是这样,虽然一直被称为毒瘤。但是市场经济,明码标价的买卖,谁说一句话就能取缔的吗?不敢挣昧心钱,就别做生意了!
二小子俨然是一副生意人的作派,他振振有词。说怨天怨地,只能怪自己的自控能力太差。生意人并不承担额外良心谴责的费用,仁不经商。这是很浅显的道理,二小子不明白,顾云来既然决心要开网吧,怎么连这个也理不清呢。
顾云来不是理不清,只不过都是乡里乡亲的,这样祸害别人家孩子,怕会被找麻烦。
二小子说那就安心退居幕后,这些事情交给我来处理就行了。既想挣钱又想保住好名声,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呢。反正二小子也没什么好名声,他不在乎。
顾一鸣也表示,这东西都拉来了,也正式开业了,总不至于半途而废吧。
该怎么干还得怎么干,这只是一门生意。
跟二小子预计的一样,三天免费期过后,人就少了一半。那些只是出于好奇凑个热闹的,自然不会再来了。还在继续尝试的,以后可能会成为老主顾,需要特别关注一下。这些人里面,有一大半都是学生。利用午休和晚自习前的空档,就算只有一两个小时也要来玩玩。二小子手把手的教他们,从入门到沉迷,仅仅只需要三天而已。
二小子确实精于此道,他知道那些十几岁的小伙子喜欢什么。那时候的网络也没什么限制,什么东西都能搜得到。接触了从未见过的大千世界,网络给你打开一扇窗,但不会主动替你筛选有害的信息。
干预在网吧看片的,那是真的猛士。大部分主要还是玩游戏和聊天。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网吧开始兴起。九十年代的网瘾少年,让人想象不到的疯狂。
进入二十一世纪,网吧才开始正式步入乡镇,或许这种地方一开始就不是网吧的主体定位。因为这里实在是太乱了,尽管九十年代末到二十一世纪初,整个社会治安都挺乱的。
游戏厅和网吧这些地方乱象丛生,许多小混混和社会无业人员聚集在这里,严重威胁到青少年的身心安全。
那时候,单独一个中学生去这种地方,十有八九要被人劫的。所以他们学会了十个人抱团一起去,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这个年龄段又是最不知轻重的。稍微有一些社会经验的老混混,是不会惹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