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又不够形象,转动眼珠,突然一拍大腿说,“啊,曲意逢迎!”
苗斯里翻了个白眼:“顾格格,你是中文系的吧!”然后笑得一脸暧昧的说,“不过,说真的,你昨晚真的让人欲罢不能。”
“把你的口水擦一擦,你的样子像吃了春.药,或者,药力未过。”说完,顾格格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高言,如果再把之前的事连在一起,意思就变成了,因为苗斯里吃了春.药,所以才做出这么不理智的行为,而那别有深意的笑,放佛是在说,那药根本就是高言下的。
而事实却也是如此,虽然高言没有下药,不过用高言自己的话说,“不顾廉耻”也跟下药差不多了。
苗斯里心怀鬼胎,也琢磨出这层意思,毕竟她跟高言被顾格格当场捉奸,虽然这只是个误会,但是谁会信呢?就连她自己都不信,因为她不能否认,她的思想确实有几秒钟出轨了。
顾格格见她们都羞愧的低下头,终于露出一个胜利者的微笑(事实上只有鬼知道,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争里,输得一败涂地的是她),起身说:“好了,你们继续做没做完的事也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也罢,我就不陪你们了,明天还要上班,还要对付邱鹿鸣那个小崽子,我的天,想到他,我总有一种世界末日的感觉。”
邱鹿鸣?苗斯里听到这个名字,心中警钟长鸣,紧张的问:“他回来了?”
顾格格一脸的无奈:“是的,我的好日子也到头了。”然后丢下客厅的两人,落寞的回房。
“糟糕!”苗斯里如临大敌的神色,放佛好日子到头的是她。
“邱鹿鸣是谁?”高言问。
“我的情敌!”苗斯里答。
苗斯里一共有两个情敌,当然这是指的五年前,空白的五年内,顾格格背着她又勾搭了多少,她就不得而知了。
一个是已经过去式的情敌,许明辉,虽然是过去式,但是许明辉是顾格格的初恋情人,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随时有可能死灰复燃,谁让言情小说的作者们都把初恋写的那么美好,指不定顾格格哪天心血来潮,想找回初恋的感觉,像小鸟一般张开翅膀,重新飞到许明辉的怀抱,所以对于许明辉,她不得不防。
另一个则是假想中的情敌,邱鹿鸣,之所以说假想,是因为她从来没见过这个邱鹿鸣,只是从顾格格的只言片语中判断出他是一个可怕的对手,顾格格曾经这样形容过邱鹿鸣:“你根本无法想象,邱鹿鸣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他五岁的时候就跟他妈妈说,要娶我为妻,十岁的时候就能写出一封长达三页叫作情书的东西,十五岁的时候,他让人装了一车玫瑰,送到我学校,作为生日礼物,然后他从玫瑰丛中钻出来,说给我一个惊喜,而我受到了惊吓,一直他十八岁到美国留学,我童年加青春期的噩梦才算是彻底结束,这个人比我小三岁,但是初一的时候,就与我同年级了,我一直怀疑在他聪明的脑袋瓜子里,是不是长着一颗恶性肿瘤。”说这话的时候,她们正在看寻秦记,顾格格指着里面的项少龙说,“把他漂白,再年轻十岁,就是邱鹿鸣。”
她酸溜溜的说:“这么优秀的人,你为什么不要?”
顾格格说:“天才跟疯子只有一线之隔,我可不想有一天他变成疯子,而我要照顾他一辈子。”顿了一下,又说,“事实上,他是我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