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无论吃住,甄玉都是与部将们在一起,她和他们吃一个锅的饭,水也喝同一个大木桶里的水。
她从不挑剔,给什么吃什么,让睡哪里就睡哪里,甄玉坚韧得就像一株野草。
她太明白,挑三拣四、自矜高贵,那得分场合地点,在自家府邸,可以用寒枫锦,在军营里,军士每日都将被褥床单洗得干干净净,他们已经很尽职了。这种情况下,她若还嫌料子粗糙、花样不够品味,那就过分了。
丫鬟什么的最好也不要,有两个婆子帮忙处理琐事,这就足够了。如今她身处军营,后面却跟着一群丫头,那像什么样子呢?
只是让甄玉意想不到的是,她这种一切从简、事事亲力亲为的态度,很快就博得了军营里所有部将的好感。他们都没想到,堂堂公主,生活竟然简朴成这样。
“你现在,比我还受欢迎。”岑子岳打趣道,“玉儿,你让大伙刮目相看。”
甄玉低头一笑:“那是因为,我真的过过苦日子啊。”
岑子岳点点头:“我也和他们说了,说别以为你是云端掉下来的公主。你父亲可是甄自桅,甄自桅的女儿,能让你们小看了去?”
正说笑着,却见岑子岳身边一个部将急匆匆进来:“王爷!营门口飞来一只好大的青毛隼!赶也赶不走,它的爪子上抓着这个东西!”
岑子岳接过来一看,却是一封白皮信函,上写:永泰公主亲启。
“给你的。”他把信递给了甄玉。
甄玉好奇万分地接过那信函,打开来先看落款,却是“阙离徵”三个字!
再匆忙浏览了信件内容,她顿时气得七窍生烟!
原来阙离徵在信中说,此次他有急事,需得尽快回凉州,所以“不得已”才把甄玉交还给岑子岳,不过日后得了机会,他还会来把甄玉抢走的。他还说,此隼是他训练多年的宠物,只听从他一人吩咐。
阙离徵在信里写道:“岑子岳此人,面目可憎,性情乏味,不知情趣为何物。公主成日对着他,早晚会觉得厌烦不堪。随信赠银哨一枚,公主若思念我,就吹响它,无论公主你身在何处,这只隼都能找到你,把你带到我这儿来。”
甄玉冷笑着,把信一扔:“这个阙离徵,真真是疯了!”
岑子岳拿过信来看了看,却笑道:“有胆子,他就再来试一试好了。”
这话说得满是豪气,甄玉听得心里微微一动。
岑子岳又拿过信封来,抖了抖,果然,从里面跌出一枚拇指大小的银哨,银哨上还挂着闪闪的细金链。
“要么?”岑子岳开玩笑似的把哨子往甄玉跟前送了送,“岑子岳此人,面目可憎,性情乏味……”
“才不是!”甄玉马上打断他。
“真的不是?”
他的眼睛盯着甄玉,含着笑意,又好像还有别的意味在里面。
甄玉一时尴尬难当,于是抓过那银哨子,一把扔进抽屉里:“让那家伙的东西见鬼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