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沈倾这两天来的观察,村子里鹿出没最多的地方就是靠近仓库的地方。
这里地形比较狭小,不适于抢怪,因此刷出来的怪物往往能够存活的更长一些。自然,在这里练级的人也比其他的地方多,将这里挤得满满当当。
人多不要紧,只要鹿多就好!以沈倾的实力,自然是不惧跟其他人抢怪的。
在继续奋战了两个多小时后,天色再次黑了下来。由于有麻衣、成捆的金疮药的刺激,沈倾打算彻夜奋战,争取早点打到5o张鹿皮和足够的鹿角。
今天的村子似乎再没有谁打算休息了,或者说就算是有人想要休息也睡不着。几百人打怪出来的声音在夜色下格外的明显,除非是累到不行了,否则一般人就算睡着也会被很快吵醒。
在沈倾的仔细观察下,他现靠近仓库木墙的地方有一个点会固定的刷新出一只鹿来。这个刷新点的旁边也会不定期的刷出怪物,如果沈倾能够依靠这个刷怪点,那杀起鹿来肯定是事半功倍了。
虽然这个地方已经有两个人在专职守候,但沈倾仍然毫不犹豫的插了进去,直接无视这两人吃人般的眼神。
有本事你们跟我抢啊,抢不到可不能怪我!
虽然这种行为很有可能引k,但完成任务心切的沈倾顾不了那么许多了。反正这是在村子里面,难道你还真敢引k吗?再说了,以他的实力才不会惧怕这两人。
至于以后,那就更不用怕了。一旦完成任务,他将毫无争议的成为边界村里面最强的几个人之一,其他人的挑衅基本可以无视。
一只鹿刷新,三个虎视眈眈的人几乎是同时冲了去。
可惜,沈倾的敏捷、准确与等级都比他们高,因此虽然是同时起步,他的匕还是后而先至!
攻击优先权到手的沈倾再不犹豫,刷刷两下终结了这只鹿的姓名。以他4-9的攻击只要是正常挥,基本都是两剑就干掉15点血的鹿。
地不出意外的留下了三样东西:鹿角,鹿肉与鹿皮读者,太残忍了,都剥皮抽筋啦,这是**裸的虐待小动物!。不过鹿角与鹿皮出现的瞬间就自动进入沈倾的包裹,只有鹿肉停在白光下,因此沈倾倒也不怕任务的秘密被现。
被沈倾的高攻击吓到的两人不由退了一步,两剑就能杀掉一只鹿的人可不是他们现在能够惹得起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出现了暴击,那家伙或许是运气比较好。
两个人一边在心里安慰自己,一边期望着沈倾不要太厉害。
可惜事与愿违,沈倾接下来的表现让他们彻底的寒了心。基本他抢到的鹿都是两剑挂掉,只有一次才补了第三剑。
这说明了什么?人家的平均攻击至少也是7-的。以自己2o点左右的血量也就是3刀的功夫!
想要活命的话,比自己更强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招惹的。这话在任何世界都比较适用!两个聪明的家伙赶紧找了个借口遛开,他们可不想被沈倾惦记。
有人走开就有人来,不过无一例外的在看到沈倾的表演后离开。又或者自觉抢怪抢不过沈倾,干脆换个地方练级。
于是,这么大其实只有方圆两三米的范围的地盘就只有沈倾一个人。
方圆两三米大的地方能有几只怪?最多也就个三四只,很多时候甚至一只都不刷出。尽管这样,沈倾杀怪的度还是提升了很多。在第二天的凌晨1点左右,沈倾凑齐了5o张鹿皮外加同样数目的鹿角。
不过3o只鹿角才能换一捆小型金疮药,看来还要再杀1o只鹿才好回去。
又是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完成任务的沈倾马收工往回跑。有了药水以后就可以顶着怪去外面练级了,那可比在村子里面死耗强太多!
看到沈倾满脸笑容的走开,他附近练级的人同样很开心——这个能抢怪的家伙终于走了,这下总算是又能多杀几只鹿了。
通宵营业的药店老板娘显然没有料到沈倾会这么快的完成任务,显得有些惊愕。不过很快,她脸又挂出了原住民们标准的表情。
“晚好,年轻的流浪者,没想到你这么快就回来了。我要的鹿角收集齐了吗?”
“收集好了,诺,这就是。”
说着,沈倾从自己的背包空间里面拿出了堆叠的整整齐齐的鹿角。
好在这些任务用的鹿角不占用沈倾的背包空间,不然以他55点的负重还真拿不了这么多东西。
从沈倾的手里接过这些鹿角,药店老板娘开心了许多:“干得不错!虽然这些鹿角的成色不是太棒,可做点初级药水却是足够了。拿着,这两捆小型金疮药就是我给你的报酬。以后要是有多余的鹿角的话还可以继续来我这里兑换药水,这交易可是长期有效的哦。”
好说好说,有便宜不赚的是傻瓜!
一小捆药水在传奇里面虽然不值钱,可在这里却是沈倾他一天的奋战所得。当然,在这里对药水的需求也更少,两捆小型金疮药足以满足他现在的练级需求了。
下个任务就是高家布店的这个,需要5o张鹿皮。
对于这么快就完成任务的沈倾,女老板同样有点惊讶。不过原住民们就这点好,即便是有什么想法一般也不会露出在表情。
在点了一下鹿皮的数目后,她痛快的付给了沈倾1oo枚金币,然后又从屋子里取出了一件看去跟布衣极像的衣服——如果硬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这件衣服更轻一点,颜色更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