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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的自我修养 第5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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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止琅嬛,很多弟子,都是把宗门内的小传送阵当成一种锤炼肉身的工具的,由此也可见,这个传送阵是有多垃圾。

然而尽管如此,几百年来也没见宗门有想过升级措施。

这点琅嬛还是能理解的,毕竟是自费建立的,后续维修的钱也是宗门自己掏,负收益的东西,能一直维持下去就不错了,不能指望它还会带给人更好的体验感。

不过到现在传送阵却还是没有被更新换代,其实是有些说不过去的,毕竟九州发展至今,所有东西都一直在被改进,上古时期的传送阵若是到了现在这代人手里,甚至都不会知道该怎么动用,更何况,这类东西又不是越老越好,恰恰想法,最新版的传送阵,无论从稳定性还是体验性来说都是远胜于老版传送阵的,坐上去一晃神的功夫就到了目的地,比老版的方便舒适得多。

但宗门这种行为,也自有考量,要知道,传送阵的建造本来就是个精细活,尤其是最新版的,虽然会让人体验更好,但同样的,价格也更贵,所耗费的材料都不便宜,以太虚天门下弟子的使用度来说,光维修费就是个难以估量的数字。

更何况,现在还有那么多弟子将传送阵当成锻炼的手段,虽然这让传送阵的损耗更大,但老版传送阵的材料因为新版的冲击,价格一直在降,所以衡量过后,这种内部传送阵便一直没有进行更新换代。

太虚天身为圣地,每天的进项都不少,但同样的,每天撒出去的也不少,所以开源节流是必然的,不然若是样样都追求品质,那太虚天早就破产了。

……

…………

灵兽院中培育着数种灵兽,也纯观赏性的宠物,也有代步的,也只有灵兽院的坐骑,才能载人在宗门内飞行,使用其它方法,一旦被执法堂的人抓到了,都必然是会被罚上一大笔钱的。

但灵兽院里的灵兽,都是要钱的,这让大部分弟子没事的时候都不会光顾灵兽院,毕竟能飞行的坐骑速度虽然不慢,但跟传送阵也没法比,除了有钱人,大部分弟子都宁愿去忍受传送阵的颠簸,也不愿意只是为了舒服一点就选择花钱乘坐坐骑赶路。

节俭,是大多数普通人都拥有的习惯。

所以尽管灵兽院建立的初衷,是为了给太虚天多增加一笔收入,但实际上却是投入大于产出,到现在还得让宗门往里贴钱,至今没有倒闭还是因为很多弟子做需要下山的任务时,需要坐骑之类的交通工具,如果没有这个原因的话,灵兽院其实早就被取缔了。

毕竟太虚天并不是很重视灵兽。

灵兽,虽然占了一个灵字,但实际上却只是种牲畜,是被人为制造出的一种兽类,乖巧、听话,大部分都不会有反叛的做法,跟琅嬛前世人类驯养的狗差不多,不过灵兽的存在,是在扼杀了这些动物潜力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

灵兽的前身,其实是妖族,妖族由普通动物中诞生,但一旦他们拥有了智慧后,便基本成为了一种全新的物种,两个妖族生下的崽子,也不用从普通动物晋升,而是一出生就拥有智慧。

有智慧,就注定了妖族不会甘愿屈居人下,当一个坐骑,尽管他们的身体,确实很适合拿来当坐骑。

在曾经人类所拥有的交通工具并不多,强大的修士能直接靠飞行赶路,修为低者却只能靠双脚、马车之类的存在赶路,速度极慢。

这种时候,便有人将目光放在了妖族上。

只是驯养妖当坐骑,有自尊的妖族都会反抗,但普通动物既听不懂人话,速度还赶不上修士步行,因此有惊艳绝才之辈,反复试验后,通过妖族与普通动物杂交,再辅以秘法,制造出了一种全新的物种——灵兽。

它们有智慧,能听得懂人话,但却只会凭借着本能提升境界,不能靠功法,也无血脉传承,刻在骨子里的基因告诉它们,人类是它们的主人。

灵兽里哪怕最强大的物种,也只是朵菟丝花,只会成为主人手里的工具,如果没有人养着它,那这只灵兽就会‘枯萎’。

在妖族眼里,人类修士的这种行为,无疑是极度残忍的,哪怕是人族修士中,也不乏有反对的声音在,不过灵兽在诞生之初,却是人人叫好,直到现在两族的血海深仇在时光下逐渐淡化,甚至已经有人妖通婚的情况下,反感这事的人在逐渐增多。

在最初,两族之人都恨不得另一方死绝,因此研究出灵兽之法的修士,险些被捧上神坛,毕竟曾经的人族在妖族手里吃了太多苦了,这样一个折辱妖族的方法,在他们眼里简直是件让人直叫好的美事。

琅嬛对这事,是保持着无所谓的态度的。

在她看来,这就是天道好轮回。

就像曾经九州是妖族做主时,人类就是妖族手里的玩物,他们让人类去打理他们的驻地,直接当成奴仆来使,心情不好就杀,恶了就吃,不想照顾幼崽时,还会直接让人去照顾,当成幼崽玩乐的玩具,无论是被咬死咬伤都无所谓。

而现在,他们没放在眼里的人族,却反过来骑在了他们头上。

这也不得不让人感叹世事之奇妙。

妖族在曾经,绝对不可能会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跌下神坛,当初为灵兽诞生之事叫好的先辈,也绝对不会想到,后世子孙竟会同情妖族,更不会想到,他们人族跟妖族,竟然还会有蜜月期。

琅嬛觉得,如果曾经的人族修士跟现在的人族修士相遇,都不用妖族出手,双方就会直接内斗得头破血流。

第91章

琅嬛选了只大猫,这只灵兽拥有一身雪白的皮毛,猫毛不算长,这让它飞起来的时候不会被风吹乱发型,两只大耳朵毛茸茸的,眼睛则是炫目的红色,就像是名贵的珠宝,粉色的肉垫看着更想让人捏一捏。

翻身坐到灵兽背上的马鞍上,琅嬛拽了拽缰绳,灵兽助跑了几米,四只雪白的爪子上便冒出了鲜红的火焰,旋即灵兽便跑到了空中。

琅嬛弯腰揉搓了一下大猫毛茸茸的耳朵,大约是有些痒的缘故,大猫两只耳朵都贴在了两侧,露出圆润的头颅,还奶气的喵了一声。

按照妖类的寿命来算,它也确实算不上成年,还处在幼生期。

这只灵兽叫做百玄狰,算是妖族与普通兽类杂交种比较成功的品种,体内蕴藏有一丝狰的血脉,不过这点血脉,根本算不得什么,从它身上也完全看不出凶兽该有的凶煞气息,是一只被驯养合格的代步萌物。

人对美好的事物总是会有所偏向的,因此哪怕百玄狰在一众灵兽中速度根本排不上号,只能算中等,琅嬛也一眼相中了它。

琅嬛还是挺喜欢这些毛茸茸的动物的,毕竟可可爱爱的,不仅rua起来舒服,看着也好看,不过喜欢不代表会养,琅嬛是个很怕麻烦的人,她上辈子养宠物就没帮它们铲屎洗澡理过毛,一切都是交给别人弄的,而她需要做的,就是在想起它们时,抱在怀里玩弄一番。

毕竟,铲屎之类的工作,是很影响她对它们的感情的。

而这一世,琅嬛更是连这种想法都不曾升起过,普通宠物活的时间太短,也太过脆弱,被修士随便一拍就会丧命,养妖兽更是不可取,只要是有思想的生物,都是会为自己考虑的,琅嬛可不想养出一只白眼狼。

就算对方的忠诚度可以经得起考验,脑子不好使,那琅嬛也依然不会去养,毕竟脑子不好使就意味着可以被别人利用,到时好心办了坏事琅嬛光想想就觉得憋屈。

琅嬛宠物不仅没了原本能让人解忧的功能,反而会是麻烦时,那就完全没有再养的必要了,尽管琅嬛依旧挺喜欢毛茸茸的,但她依然克制着自己的欲望。

处理人际关系就已经够耗费她的脑细胞了,她可不想再去处理人妖之间的关系。

被百玄狰载到了目的地时,琅嬛又撸了一把,这才让虎头虎脑的百玄狰原路返回,自己则推门走到了院子里。

“小姐!”

三年没见到田甜,让琅嬛对田甜都觉得有些陌生了,这倒不是说田甜长相上有了变化,事实上,以妖族的正常寿命来说,几百年都不见长大是一件很正常的是,田甜身上真正有变化的,是她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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