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难听了。”我攥紧拳头,放弃的前缀是不得不,我咽下那些迅速发酵的不甘,避免让理智摇摇欲坠。我不是没有放弃过,因为不重要,遗忘,更有可能是无趣,是的,能让我充满兴味的投注目光的事物太过稀少,人类总是一成不变,这让无聊和厌烦来得很快。
所以主动地放手,太过于新奇,这种情感,弗洛夏也许是个女巫,黑巫术是她的拿手好戏,因为即使是离开时她也为我留下了这些体验。
我坐在高耸的直通穹顶的巨大窗户前,阳光转换成细细碎碎的小颗粒,阴影的交界线落在脚尖前。
我不应该无所事事,满脑子都想着那个逃跑的家伙,我和她不一样,我有一大堆要去完成的事情,而不是看着阳光来到脚下,等待着某个整日游手好闲的老骗子。
卡斯希曼昨天晚上叫住了离开会场的我,“殿下,我忘记了您的礼物。”
“不需要。”我头也没回,被女巫的一颗颗生锈的钉子折磨的躯体已经不堪重负,该死的,我又不是耶稣。
我需要闭上眼睛,让绝对的安静和黑暗再次给我,放她走的勇气。
“呃······您应该会喜欢。是来自弗洛夏的礼物。”我的身体猛然一僵,当反应过来时离去的脚步像是按下了瞬间暂停键,仅仅是她的名字,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微微颤抖的指尖,某一刻,我清楚地听到了,弗拉基米尔,你完蛋了。
我习惯了保持清醒,所以当黑夜的墨色依然浓重时睁开了眼睛。我没有睡着,那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梦境是另一个无法被掌控的东西,以前我很少做梦,大概是并没有值得在意到必须在失去意识后重新演绎一遍的东西。
而现在,我厌恶相似的梦境,关于我一个人的结局。
梦里的弗洛夏通常都很邪恶,她长着的翅膀也是黑色的,然而当她说自己是天使时,我是那样衷心的信任她,她牵着我的手,一遍遍地带着我坠入地狱,然后留下我一个人消失了,我想,即使是地狱,如果她能留在我身边,原谅这种低劣的行径也不是不可以,可每一次,每一次她都会消失。
我堵住嗓子里呼之欲出的哀嚎,那时,一滴湿湿的温热的水滴落在指尖,我呆滞了几秒,猛然用力甩动手指。
什么······什么东西?
那次经历后,我无法心无芥蒂的睡觉,在弗洛夏躺过的床铺上闻着她存在过的气息,指尖圈着一个纯白发圈——我喜欢她散落着浅金色长发,拥抱时微微卷翘的发丝蹭在颈侧的感觉,所以她很少使用。
她喜欢松软的枕头,然后整张脸都埋进去,她太胆小了,连躲避我的方式都这么懦弱,我如果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很奇特,她就是知道这一点,她会执着地用憋死自己的办法来对抗,直到她的耳朵和脖子变得通红。
愚蠢的把头埋在沙子里的笨蛋鸵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