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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喀勒斯的故事》(1 / 1)

?奥喀勒斯的出生和少年时代

特希拿的国王阿莫尼斯是英雄王斐勒斯的儿子,娶了穆兰尼撒的公主雅拉为妻。政治联姻的阿莫尼斯和雅拉渴求子嗣却久无子嗣,于是阿莫尼斯到特希拿供奉的吕尼索斯神庙求得一则神谕:

“斐勒斯的儿子、特希拿的国王,你会有一个儿子,他将毁灭你,毁灭特希拿!这是神王阿提亚的意志,这是他对斐勒斯后裔的诅咒。”

阿莫尼斯对此深信不疑,当他惴惴不安地返回宫殿时,侍女带来了王后雅拉怀孕的“好消息”。

来之不易的子嗣让阿莫尼斯和雅拉欢欣鼓舞,将神谕置之脑后,等到孩子出世,他们才想起来。为了阻止神谕的实现,阿莫尼斯不顾雅拉的哀求派人将婴儿装在麻袋里摔死后沉入河中。

负责执行这项命令的猎人同情这个可怜的婴儿,把装在麻袋里的婴儿偷偷交给居住在波西尼亚草原上的牧羊人,然后他回去向国王阿莫尼斯复命,谎称已经把麻袋里那被砸得稀烂的婴儿沉入河中。

阿莫尼斯相信神谕中毁灭自己和特希拿的儿子已经彻底死去,所以神谕无法实现。

草原上的牧羊人米尔亚收养了这个险遭酷刑的婴儿,因为猎人闭口不言这个婴儿的来历,之后又消失不见,所以他给婴儿起名“奥喀勒斯”。

牧羊人米尔亚待奥喀勒斯如亲生儿子,引导他赤诚勇敢,教导他吹笛技艺,他将牧羊人父母教导、赠予的爱如数倾倒向奥喀勒斯,而奥喀勒斯也坚信自己是牧羊人的儿子。

长大的奥喀勒斯继承了母亲雅拉的美貌,父亲阿莫尼斯的气质,走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的人物,因而一位嫉妒的波西尼亚人当面嘲笑奥喀勒斯,称他是被遗弃的婴孩,未受祝福而诞生的野种。

奥喀勒斯将那位波西尼亚人驳斥得面红耳赤、悻悻离去,同时他也感到疑惑和忧虑,于是试图在父亲那寻求安慰。

牧羊人米尔亚将真相告知已经长大的奥喀勒斯,不过他也不知道奥喀勒斯的亲生父母是谁。

即便养父米尔亚的真挚话语令奥喀勒斯万分感动,但真相如刀似剑,已经心生创伤的奥喀勒斯无法释怀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事实,他试图为从未见面的血亲寻找遗弃自己的理由。

奥喀勒斯来到吕尼索斯神庙,祈求一个真相,神明没有解答他的疑惑,反而把一个可怕的预言赠予这个可怜的孩子:

“你将毁灭你深爱的亲人、深爱的爱人!”

奥喀勒斯难以想象自己会伤害、毁灭养父米尔亚,又害怕神明会站在他的身后操纵他达成神谕,于是他以寻找亲生父母为由离开了牧羊人养父。

牧羊人米尔亚在临行前将一朵花和一把匕首交给他的养子,他说:使用这朵花能使人安眠,于是便可趁机逃脱危险;这把匕首锋利、锐不可当,但不到万不得已勿伤人性命,更万不可刺入他人的心脏。

奥喀勒斯一一应下,收拾好行囊,被命运嘲弄着奔赴预言指向的未来,在道路的尽头,神明已为他准备好一场盛大悲剧的舞台。

?奥喀勒斯当了特希拿的英雄

奥喀勒斯一路历经重重考验,驱赶了骚扰乡里的怪鸟,活捉了毁坏良田的野猪,用笛音催眠大盗并砍下其头颅,他渐渐变得小有名气,然而沿路都没有得到亲生父母的消息,于是,奥喀勒斯只能离开波西尼亚,继续前进。

奥喀勒斯来到特希拿前,特希拿城外出现了一只人面鸟琉克斯,它长有美艳妇人的面孔,口中吐出蛇芯,雪白带黑斑点的羽毛坚硬如铁,翅膀扇动间便是一阵狂风。

琉克斯盘踞在特希拿的城外,向过路人提出各式各样的谜题,若是无法解答谜题,它便会吃掉或撕碎答题人。特希拿国王阿莫尼斯公开张贴告示,重金悬赏,意图招揽各路英杰前去讨伐怪物。

此时年轻的奥喀勒斯被荣誉和危险吸引的他来到国王阿莫尼斯面前,宣誓他的勇气和信心,他愿前往答题,为众人创造机会。

奥喀勒斯同英雄王斐勒斯一样散发着勇敢无畏的无形光辉,这光辉又为他的夺目美貌镀上了神圣感,使得原本因妇人之貌而轻视他的旁人羞惭万分,国王阿莫尼斯看得心潮澎湃,忍不住起身为奥喀勒斯喝彩,他以特希拿国王的身份承认了奥喀勒斯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赠予他的金银珠宝、珍馐美酒远超其他参与者的份量。

奥喀勒斯拒绝了国王阿莫尼斯的超额赠予,明亮的眼眸倒映他纯净、赤诚的心灵,他说他们将一道用琉克斯的头颅回馈阿莫尼斯的肯定,这份荣誉属于他们,也同样属于特希拿国王。

奥喀勒斯来到琉克斯面前,说琉克斯的谜题对他而言十分简单,于是琉克斯决定出一个它认为十分困难的谜题,它问:

“太阳和月亮什么时候消失?”

奥喀勒斯轻笑一声,回答道:“它们在你死后消失。”

琉克斯无法反驳,所以大发雷霆,它振翅准备起飞撕碎面前这个胆敢嘲讽自己的人类。

奥喀勒斯见自己的笛音无法催眠琉克斯,便立刻使用牧羊人米尔亚赠予他的花朵迷昏了怪物,埋伏的众人一拥而上制服了这头怪物,但他们的武器无法刺破、损害琉克斯坚硬的羽毛。最后,奥喀勒斯用牧羊人米尔亚赠予的匕首砍下了琉克斯的头颅,众人欢呼高歌着回到特希拿的王宫,共同庆祝怪物的死亡以及英雄奥喀勒斯的诞生。

阿莫尼斯在宴会上举杯赞扬、祝福这位年轻的英雄,奥喀勒斯借此机会坦白自己来到特希拿是为了寻找父母,众人纷纷同情、慨叹他的不幸身世。

阿莫尼斯用袖口拭去眼角的泪水,他向奥喀勒斯保证,会尽自己全力找到奥喀勒斯的亲生父母。

奥喀勒斯感动不已,半跪在阶下,昂头称赞阿莫尼斯为伟大、仁慈的国王,于是之后他留在阿莫尼斯身边,受赏成为了特希拿国王忠诚的护卫。

阿莫尼斯因为那条神谕鲜少亲近女人,自从王后雅拉失子癫狂后更是眼不见心不烦,他醉心于政事,平日里与护卫队同进同出,出游打猎。

之后,奥喀勒斯作为贴身护卫参与了特希拿和穆兰尼撒的冲突战争,他一箭射穿穆兰尼撒国王肩膀的英勇身姿给敌我双方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唯有阿莫尼斯看到了摘下头盔后的奥喀勒斯,那张沾染血迹仍熠熠发光的面庞全心全意地注视着他,如同高不可攀的神明之子,却对一位人间国王施以随和、温柔的笑容,所以阿莫尼斯凭空又生了一丝愤懑和不甘。

特希拿和穆兰尼撒的冲突战争结束后,特希拿国王阿莫尼斯将金银财宝、美女土地赏赐给奥喀勒斯,结果奥喀勒斯婉拒了,因而国王开始怀疑声名渐起的奥喀勒斯是否能够将忠诚一以贯之。

奥喀勒斯在庆功宴的末尾走向阿莫尼斯,半醉的年轻人半跪在国王身边,牵起年长男人的手,于宝石戒指上印上一吻,随后倾倒向阿莫尼斯,揽住他的肩膀。奥喀勒斯宛如驯化后温顺粘人的狼,小声在阿莫尼斯耳边诉说自己特希拿受到诅咒

神王阿提亚在特希拿降下了灾难,干旱和瘟疫接踵而至,特希拿人认为这是神明对他们的惩罚,于是成群结队地来到王宫前,祈求神明祝福的英雄奥喀勒斯拯救他们。

奥喀勒斯出面安慰这些遭难的人们,答应他们自己将求来女神吕尼索斯的神谕,他相信神明不会放弃虔诚的信徒,他相信自己可以拯救他们。

得到英雄承诺的人们面上浮出喜悦,他们振臂高呼特希拿英雄之名,奥喀勒斯的名字响彻云霄。

这般举动自然引起了旁观全过程的阿莫尼斯的嫉妒,身为特希拿的掌权者,他难免多疑且残酷,又或者他早已积攒不满,尽管那是他所爱的美丽青年。

过了一段时间,奥喀勒斯取得了神庙的神谕,神庙的祭司告知他必须在特希拿的宫殿前打开神谕,于是奥喀勒斯谨遵这条规则,回到宫殿却被阿莫尼斯派人用毒汁弄瞎了眼,随之软禁。

阿莫尼斯对外宣告特希拿的英雄一路上风尘仆仆,需要休整,所以由阿莫尼斯代为宣读神谕。他在众人簇拥的宫殿台阶上宣读了神谕,然而这条神谕的内容十分可怕:

“神明说,若是要摆脱灾难的诅咒,就要把谋杀英雄的罪徒驱逐出去——”

阿莫尼斯的脸色微变,停顿了一下继续读下去。

“否则特希拿永无宁日。”

这时,奥喀勒斯在王后雅拉的帮助下逃脱软禁,雅拉许诺将以特希拿王后的身份嫁与奥喀勒斯,而后者婉拒了这份好意,这位伤心的英雄只想要爱人一个亲口说出的真相。

与国王阿莫尼斯对峙时,雅拉将这场灾难的矛头直指国王阿莫尼斯,她身旁的奥喀勒斯失望而悲伤,因为他对这个意图伤害他的男人的爱根植于内心。

信赖奥喀勒斯的民众簇拥着雅拉和奥喀勒斯,愤怒的他们与国王护卫对峙,最终众人决定派人去找来着名的预言家斐乐比斯找到那位谋杀英雄的罪人。

斐乐比斯来到民众和国王面前,奥喀勒斯请求斐乐比斯指认神谕中的罪人。

面对这位正直善良又美貌诚恳的盲眼青年,斐乐比斯欲言又止,同情的泪水在他眼中积蓄,他擦去泪水,直言自己无法承担这言语的重量。

王后雅拉扯住斐乐比斯的胳膊,威胁他若是知情不报,就是那罪人的同伙。

斐乐比斯痛苦地掩面,吼道:“那谋杀英雄的罪徒,是英雄的父亲!是英雄深爱之人!”

?奥喀勒斯的结局

特希拿国王阿莫尼斯冷笑预言家斐乐比斯谎话连篇,说奥喀勒斯至今依旧在寻找他的生身父母,现在又何谈“谋杀”。

奥喀勒斯温和地安慰斐乐比斯,笃定自己能够接受真相,预言家痛苦地摇头,阿莫尼斯直接用死亡威胁他。

于是,斐乐比斯不得不说:“这场灾难的源头就是您啊,我尊敬的特希拿英雄。”他又看向阿莫尼斯,“那谋杀英雄的罪徒就是您啊,我尊敬的国王。”

国王阿莫尼斯暴怒,他说自己唯一的儿子一出生就被他派人装入麻袋摔成肉泥,沉入河里。

王后雅拉听闻抽泣一声,旧日的伤疤再次被揭开,这些年她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又失去了她的父亲。

奥喀勒斯沉默片刻后询问阿莫尼斯,当年是不是派遣了一位猎人,他将牧羊人养父给自己描述的模样复述给国王听,后者闻言脸色一点一点灰白下去。

雅拉不由得恸哭,正是奥喀勒斯描述的这位猎人从她怀中夺走了孩子,自此她再未见到此人。

奥喀勒斯大声让预言家斐乐比斯说出真相,于是斐乐比斯直截了当地说出了奥喀勒斯与国王王后的血缘关系。

雅拉听到这,凝视着奥喀勒斯片刻,想要拥抱久别的儿子却又犹豫不前,她转身咒骂阿莫尼斯:是他造成了他们母子分离,是他让她的儿子间接杀了她的父亲,是他促成了现在的局面。

阿莫尼斯冷着脸,任由王后诅咒他,因为他的确该死。特希拿国王谨慎地望向如雕塑般矗立的奥喀勒斯,他再也无法看见那对温柔的眼睛,而那熟悉的面容竟是漠然。

阿莫尼斯希望奥喀勒斯暴怒、哭泣、发狂,至少不是现在这般诡谲的平静。

奥喀勒斯的平静是缘于顿悟神谕的清醒和绝望:今日之事必定会广为流传,到时世人皆知特希拿国王阿莫尼斯残忍的举动,特希拿王室荒唐的关系,他们都已染上邪恶的罪孽——他不该来到特希拿寻找亲人,最终他毁灭了深爱的“亲人”,毁灭了深爱的“爱人”。

一切已经明了,奥喀勒斯离开了,斐乐比斯紧随其后。

来到四下无人的山坡,斐乐比斯变化为主神阿提亚,他赞美奥喀勒斯的忠诚和英勇,邀请他进入自己的宫殿,成为神明的珍宝。

盲眼的奥喀勒斯摇头拒绝了主神阿提亚的邀请,自言罪孽深重,没有资格进入神明的殿堂。

阿提亚安慰奥喀勒斯:虽然奥喀勒斯承担着身为英雄王斐勒斯后代的诅咒,但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打动了神明,神明能治好奥喀勒斯被毒瞎的眼睛,神明能将英雄本该有的名誉赐予他。

奥喀勒斯微笑着拒绝了,继续前进,他来到真正的无人之处。

离开并非是为了放逐自己。

奥喀勒斯拔出腰间别着的匕首,这把从牧羊人养父手中传至他手里的锋利匕首,他曾用它砍下琉克斯的头颅、斩杀形形色色怪物和恶人,现在是时候用它为自己的一生画上句号。

跳动的心脏被匕首一刀刺穿,因为盲眼的奥喀勒斯决计无法视物,也无法再爱上其他人,所以这把神赐的匕首了结了他的性命。

这是一位英雄在审判、处决自身的罪孽。

神明也无法阻止他的离去,尽管他们怜惜这位英雄。

爱欲之神施展神力,让他的尸体保持生前容貌,又将那把匕首化作满山坡的鲜花。

这番奇景传至特希拿城,国王阿莫尼斯派人将奥喀勒斯的尸体接回宫殿,日夜在那盛满了鲜花的棺边留恋,日渐消瘦、痴狂。

众人意识到阿莫尼斯消失良久,四处寻找,最后打开宫门发现他饿死于英雄奥喀勒斯的棺边,棺中的尸体仅剩一张贴着皮的骷髅,棺内鲜花早已枯萎,宛如生命力燃尽后的灰烬碎屑。

特希拿在几年后被邻国波西尼亚吞并,特希拿和特希拿王室的故事也逐步淡出人们的视野。

勃利尼位于山岭和平原的交界地,西部繁茂的森林绵延入山岭,麋鹿、野猪、狐狸等动物常于林间出没,勃利尼居民会与儿童讲述狗熊或者狼进村撕咬调皮孩童的睡前故事;森林资源虽然丰富,但是存在较高风险,所以勃利尼的居民聚居地大多位于东部平原,主要产业是畜牧,次之为农耕,时常能见碧绿草场上的羊群如行走的团团洁白云朵。因为地缘竞争力较弱,外加领主奥利弗·斐西勒年事已高、无心折腾,勃利尼一直呆在被人忽视的和平角落。

在勃利尼西部一个平静村落的一个平静下午,一位家中待业、饱受骑士读物浸染的勃利尼青年突然“福至心灵”,他三步并两步,越走越激动,越走越轻快,如破茧化蝶蜕去一身无形的桎梏,昂首挺胸,天上似有天使为他吹响胜利号角,天堂为他敞开了光明的大门。

这位青年站在全村水井前振臂宣布:他要成为一名骑士。

围观的村民认为这位青年因无所事事而谵妄发疯,有好事者撺掇他去勃利尼领主那儿要个骑士头衔,有认识青年的村民哄笑过后猛然察觉青年不似胡言乱语,赶忙去找青年在工坊工作的父亲。

这位青年名为汉汀·沃尔兹,他认真考虑了好事村民的建议——择日不如撞日——他当即回家将父亲的砍柴刀别在腰间,打包好母亲缝制的几身衣服,将一口锅和干粮袋挎在家中的那头老驴背上,牵着驴绳向村口的村民道别,自信满满地前往领主所在的城堡。

在干粮被汉汀和老驴分吃完前,他们到达了勃利尼领主的城堡。

领主斐西勒兴许是老糊涂,也可能是太无聊,竟然破天荒地接见了这位前来觐见的领地子民,饶有兴致地聆听汉汀在阶下发表对领主仁慈的赞美、对骑士精神的向往和对册封骑士的渴望,最后斐西勒开玩笑般地册封汉汀为勃利尼的“驴骑士”,此外还赏赐了一身仅在膝盖、手肘和裆部等部位裹有皮革的布甲。

汉汀对领主的册封感恩戴德,并腿站直,置拳于胸口,朗声宣誓永远效忠勃利尼领主,他俊朗年轻的面孔上绽开心满意足的爽朗笑容。而后一个月里,汉汀顶着“驴骑士”头衔除了巡逻街道、帮助居民处理生活琐事外依旧无所事事,倒是他的驴长胖了两斤,整天跟着城堡里的另一头驴同进同出,昂昂叫着转圈甩尾撒欢。

驴骑士汉汀又一次来到领主斐西勒阶下,请求领主赠予他一个履行骑士职责的机会。

领主斐西勒假装深思熟虑一番,交给他一个去毗邻的尤尼兰领主那儿送信的任务。信件的内容当然不是什么要紧的机密,只是些家常琐事的问候,即使半途丢了也无所谓,斐西勒却煞有其事地嘱咐汉汀务必将这封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

汉汀肃然应下,郑重承诺他会把这封信件当作自己的性命看待,这正是骑士应行之道。

斐西勒笑呵呵地称赞汉汀忠心耿耿,目送骑士离开的背影,转头呼唤因为骑士莽撞进门而从自己膝盖上跳下跑走的猫咪。

汉汀收拾行囊间隙花钱找书记官写了一封信,又花钱让途径他家乡的行商交给他的父母,他在信中报了平安,又塞了些铜板,以上这些钱财都来源于汉汀这一个月内帮助居民砍柴、提水、驱赶野狗等事务的报酬。

汉汀把自家的老驴“狠心”与它的小伙伴分开,挎上行囊,拍了拍垂头丧气的老驴,穿上领主斐西勒特别赠予他的“骑士盔甲”,又将父亲的砍柴刀别在腰间,气势汹汹地出发了。

驴骑士汉汀骑着驴来到东部接邻勃利尼的尤尼兰,一路波澜不惊,让他颇为失望。返程时汉汀路过一个小镇,停下休整时碰巧解救了一位被流氓拖到巷中欺凌的流浪儿,那些欺软怕硬的流氓看见腰间别着砍柴刀又人高马大的骑士自然一哄而散,留下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流浪儿。

那位流浪儿抬起头,杂乱的姜黄色长发散开后露出一双盛满惊惧泪水的蓝眼睛,流浪儿一边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地起身道谢,一边拨开自己油腻的头发,露出被泥水脏污的脸蛋,擦了擦泪水。

驴骑士汉汀看这位流浪儿泪水流过的干净皮肤异常白皙——至少与他见过的村民比较下来尤为突出——联想到骑士读物的套路,他询问流浪儿是否是遭逢变故、不幸落难的贵族小姐,又是否需要他这位骑士的帮助。

流浪儿睁大那双清澈的眼睛,他眼中的恐惧慢慢消失,转而浮出些许困惑和迷茫,他认为也许是自己太过愚钝,竟然不知道面前的这位骑士大人的话是什么意思。

汉汀看到那双楚楚可怜又欲语还休的蓝眼睛当即自认为了解了对方的全部经历:这是一位“贵族小姐”不幸落难而对遭遇难以启齿的可怕故事。

骑士心怦怦跳的男人大手一挥,表示“贵族小姐”不必惊慌,身为勃利尼领主驴骑士的他誓死会把“她”毫发无损地送回“她”父母身边,这正是一个合格骑士的应行之道。

流浪儿这次听懂了,连忙摆手否认:“我不是什么‘贵族小姐’,我是男人!”生怕汉汀误会,流浪儿用袖子把脸擦干净,拉了拉衣领,那张脸蛋虽然清秀好看,但仔细看确实不是女人,更别提那明显的喉结。

汉汀肩膀略微塌下,但他只失望了一瞬,随即又想到了骑士读物另外一个套路,兴奋地握住流浪儿的手,说:“没关系的,尊贵的‘贵族少爷’,勃利尼驴骑士汉汀·沃尔兹愿意为你效劳。”说着他夸张地行了个礼,双眼充满希望、诚恳地注视着流浪儿。

流浪儿脸红了红,尴尬而谨慎地接着汉汀的话茬,询问是否真的能带他去找自己的舅舅。

据流浪儿所说,他舅舅的居住地就在汉汀返程的方向,骑士汉汀很高兴自己又有能够践行骑士精神的任务,挺胸当仁不让地接下了流浪儿的请求,并得知这位不幸流浪街头的“贵族少爷”的名字是芬利。即便芬利再次否认自己“贵族少爷”的身份,但骑士汉汀明白:这是落入窘境的“贵族少爷”因为感到丢了家族颜面而羞愧的否认。

芬利看着眼前高大骑士一副“我明白”的同情脸色,哭笑不得地不再纠正骑士的“错误”认知,其中也有他的一点私心:这位看上去有能力且十分热心的骑士答应把他带到舅舅身边,有这样一个“傻瓜”乐意帮助他,不好吗?

一高一矮的两人决定结伴而行。出发前汉汀花钱找镇上裁缝缝改了一件自己的干净衣服,让芬利换上改好的衣服,又去打了一桶水,原本想帮助芬利洗头,但遭到了对方的抗议:他只是营养不良的矮小,又不是小孩了!

汉汀局促又无奈地耸肩放手,在芬利擦身、洗头结束后顺便帮忙修剪了过长的头发,解下自己手臂上的一条红绳,系起芬利脑后蓬松光亮的头发。打理一番后的芬利看上去得体而整洁,不再像是东奔西走的流浪儿,而更像是一位意图伪装成普通乡村少年但内在高贵气质满溢的“落魄贵族少爷”——骑士汉汀很满意自己身为骑士的所作所为。

一路上汉汀忠实地履行着骑士的准则,比如始终让被护送的“贵族少爷”骑在驴背上,老驴吭吭喘气时则把驴背上的行李转移到自己肩上,当赶不及到达下一个村镇时,汉汀便负责搭建营地、生火煮菜,偶尔汉汀会去河里捞鱼来烤,让芬利补充营养长点身高,此外他还负责守夜站岗,上半夜神采奕奕地挥舞着劈柴刀练习脑内的骑士剑法,后半夜靠着早已熟睡的驴点头打瞌睡,一有风吹草动立刻惊醒,握紧砍柴刀四处张望,解除警报后他低头对上芬利打量的目光,半跪下安抚“受惊”的“贵族少爷”,再次发誓身为骑士的自己将誓死保护他。

骑士汉汀放松时经常与驴背上的芬利谈起家乡的一草一木,绘声绘色地讲述森林里吃人熊的恐怖故事,吓得芬利瞪大眼,支吾着询问吃人熊现在是否还出没在森林里,汉汀笑道那已经是百年前的传闻,没有熊能活过百年,芬利这才放心地长舒一口气。

芬利面对真诚热情的骑士逐渐卸下警惕、防御之心,他不明白汉汀所作所为的理由——天天念叨着什么骑士精神、骑士准则,小孩子都不信了——不过他能真切感受到所谓的骑士之心的温度,上一次他感受到这样的温暖是被路过的妇人带回家吃了一顿饭,妇人打算收留抚养自己,但他们并不富裕,芬利在埋头苦吃时看见了躲在门后好奇张望的小孩,他再抬头看向笑容温柔的妇人,联想到自己早逝的母亲不禁潸然泪下,当天夜里他便偷偷离开,继续流浪。

尤尼兰地界内并不多见豺狼虎豹、剪径盗匪,两人也一路平安地来到了芬利舅舅所在的村庄。

到了记忆中舅舅的屋前,芬利欢欣雀跃地跳下驴背,被汉汀眼疾手快地扶了一下免遭摔倒,他回头朝汉汀咧嘴微笑,那头姜黄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散发贵金属的光泽,他说:“谢谢你,沃尔兹骑士,很感谢你一路上的照顾,但是……”他停顿了一下观察骑士的表情,“但是我真的不是什么‘贵族少爷’。”

骑士汉汀笑着摆手,对芬利的否认置若罔闻:“我已经履行了我护送的职责,那么有缘再会,芬利少爷。”说着他拍了拍身边对哼哼唧唧的老驴,后者嫌弃地瞥了一眼身旁这位大块头骑士。

芬利满怀期待地仰头看着开门的陌生村民,那不是他的舅舅,询问之下,开门的村民告诉芬利前一任房主五年前掉河里淹死了,妻儿不久后就回了娘家。

骑士汉汀领着失魂落魄的姜发少年往村外走,握着驴绳的手不安地摩擦指腹,不时分出余光注意芬利的情绪。正当他组织好语言想要开口安慰时,一名村妇追着一群鸡从他们身后跑来,大喊着帮忙抓鸡,村民有困难,骑士汉汀当即将驴绳塞入芬利的手中,依靠自己多年的乡村养鸡经验去帮助村妇。

被留在原地的芬利呆愣地看着手中被塞入的驴绳,抬头对上老驴的眼睛,继而看向前方追着撒腿乱跑的鸡群的两人,无意识地抿出笑容。

作为帮忙的报答,村妇送给骑士汉汀一只小母鸡,汉汀则在村里买了一个刚好容纳下小母鸡的篮子挂在老驴的背上,他笑道,这下芬利可以等到小母鸡长大了吃鸡蛋补补营养。

芬利不在乎什么吃鸡蛋长身体,现下他最在意的是这位忠诚、热心的骑士对自己的态度,芬利直截了当地又一次说:自己不是什么贵族少爷,没有什么亲人可以投奔,已经无处可去,他希望留在汉汀身边,他可以干奴仆的活。

骑士汉汀若有所思地沉默了片刻,好像一下子遗忘了之前煞有其事的“护送”,他反问:

“骑士传奇里的骑士都有一位扈从,你觉得这个职位怎么样?”

芬利没想到汉汀答应得如此爽快,但转念一想,这正是骑士汉汀会做的事情——他始终如此热忱、开朗和温柔。初见时芬利觉得这个满口骑士的男人是个傻大个,哪会有骑士骑驴行侠仗义,但今时不同往日,芬利认为汉汀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骑士,因为传说太远,而他就在眼前。

回程的路上,芬利终于敞开心扉和汉汀聊起自己的过往:母亲早逝,父亲在三年前娶了后妈,他们之间很快有了一个新生命,于是他被冷落,唯一的价值是在商铺打杂赚钱,但最后他们还是抛弃了自己,一声不响地搬去别处。走投无路的他一路流浪来到尤尼兰,想要寻找舅舅的庇护,结果迷了路,又被流氓缠上,幸好有一位正直的骑士帮他解了围。说着,芬利笑着望向汉汀,汉汀对他人夸赞自己的骑士精神十分受用,连忙谦虚道这是骑士应行之道,他毫不介意将内心的自豪表现在脸上。

汉汀也和芬利谈起勃利尼领主城堡里的琐碎事物,他总能将无聊的日常生活描述得趣味十足,芬利也不知道这是否是自身原因作祟,不过他现在很愿意、很喜欢聆听骑士沉稳略带磁性的声线,注视骑士英俊刚毅的脸上那对因反射光亮而晶亮的眼睛,哪怕对方没有注意到他的视线。忽然芬利听见骑士提及“领主的女儿”,他挺直腰背,聚精会神地地聆听骑士接下来的每一个字词。

“……回去后我带你认识领主斐西勒先生和领主女儿苔丝小姐,噢对,斐西勒先生就是我们的主人,苔丝小姐是一位可爱的女士,你也会喜欢她的……”说着骑士又开始兴致勃勃地谈起骑士读物里的情节,而芬利却是满脑子都在想骑士满怀喜爱地讲述的这位“苔丝小姐”是何等优秀的女性:一位傲慢、冷漠的小姐不会看上骑士汉汀,一位顺从、怯弱的小姐无法与骑士汉汀交心。

扈从芬利对骑士汉汀可能的爱慕对象在脑子里千百个挑剔,大概因为他认为他尊敬、喜爱的骑士汉汀值得最好的一切,而回到勃利尼领主城堡见到苔丝小姐后,芬利为他之前的猜想感到羞愧——苔丝小姐是斐西勒领主养的安哥拉猫。

骑士汉汀一边用手里的果干逗弄苔丝小姐,一边让芬利不要害怕“她”。苔丝小姐一对鸳鸯色的清透眼眸打量着远远躲在柱子后的陌生人,而后无聊地张嘴打了一声哈欠,扭过头不理睬骑士的果干诱惑,尖耳朵却朝他竖起,待汉汀放松注意力时猛地叼走果干,从其手下窜到五米开外,动作干净利落、优雅从容,抬头绕着芬利脚下走了一圈,竖着柔顺长毛的尾巴头也不回地离开庭院。

苔丝小姐并不喜欢鲁莽无礼又人高马大的骑士汉汀,倒是芬利的谨慎安静和姜黄色长发博得了她的欢喜,时常跑到墙上撩拨路过的芬利的头发,好像在拨弄水上鳞状阳光似的。

骑士汉汀打趣芬利太招苔丝小姐喜欢,惹得他嫉妒,说着给芬利戴上他之前找镇上裁缝做的帽子,那不是一顶精致、美丽的好帽子,但刚好能遮挡芬利那头扎起来仍显招摇的姜黄色头发。于是,芬利每天都戴着那顶丑帽子跟随他的骑士主人跑进跑出,乃至后来人人都认识那顶丑帽子的主人芬利。除此之外,与丑帽子并列闻名的还有芬利俊秀可爱的容貌,没有汉汀那样霸占视野的强壮外表以及具有侵略性和野性的肌肉,尽管公认汉汀的性格比芬利亲切、热情、生命力旺盛,但人们习惯以貌取人。曾有大胆的少女试图给芬利送手帕表白,但都被他或拒之门外或婉言谢绝,一般说辞是:他还得跟着骑士主人学习,何况骑士汉汀尚且单身,身为扈从自然要优先忧虑主人的终身大事。

至于为何骑士汉汀至今单身:他的热心、赤诚和勇敢等优秀品质如天上太阳般耀眼,众所周知、远近闻名,但他痴迷骑士读物到隐有魔怔的状态也一同传遍了勃利尼领主城堡的周边地区,用他的话来说:“骑士应行之道:勇敢、赤诚、忠贞和智慧缺一不可,胜利和失败为我铺路,牺牲和荣誉伴我左右……鼎鼎有名的骑士皆是传奇,而我要创造我的骑士传奇……”

听闻这番豪言壮举的人们脸色各异,陌生人视其为口出狂言,认识他的人认为他痴迷若狂,熟悉他的人摇头觉得他无可救药,理解他的人……芬利至今没有见过,但骑士汉汀身边围绕着不理解他但依旧尊敬、喜欢、爱他的人们,其中便包括了自己。人们总会靠近热烈、鲜艳的火焰,正如被无私、正直的灵魂吸引,火焰会烫伤那些毫无边界的欲望,透亮的灵魂会映照向往明亮的晦暗私心。

芬利收回小心翼翼的目光,心绪杂乱地踢走脚边石子,看着石子滴溜溜地滚进路边石头堆,成为其中毫不显眼的一份子。他偶尔会摘下帽子打量水面上的倒影,他将这头引人瞩目的红发归咎为自小处境艰难的根源:母亲早逝,父亲和后母抛弃他,被其他流浪儿排挤,遭受流氓欺凌,然而这头红发也让他遇见了热心肠骑士汉汀,而跟在他身边的自己也渐渐克服了自卑和怯弱:接受芬利帮助的居民感谢他,汉汀会拍着芬利的肩膀夸奖他,两人虽然明面上是主仆关系,但实际上以朋友的身份平起平坐。

芬利逐渐明白:自己不是被诅咒的红发孩子,他因母亲的爱而出生,他的红发是母亲的祝福,是母亲的礼物,带来上天的奇迹——骑士汉汀就是那个创造奇迹的人,而身为骑士扈从,自己必要至死追随他的骑士。下定决心的芬利感到浑身轻松,仿佛扫清眼前的阴云,看到近在眼前的康庄大道。

如此紧跟步伐,忙碌而快乐地生活下去,直到领主奥利弗·斐西勒卧病于床上,在一个阴凉无风的下午溘然长逝,斐西勒的侄子于其死后姗姗来迟,袭承了爵位和土地,新任领主如来时匆匆般去也匆匆,匆忙到芬利只远远看到一头高贵的黑色短发走过,而后他在城堡众人的窃窃私语中知晓了勃利尼领地以及老领主部下的命运。

骑士汉汀找到芬利通知他们需要启程前往新领主的城堡时,对方正抱着苔丝小姐于城墙上看向远方农田。自从老领主死后,苔丝小姐时常绕着主人生前爱坐的位置叫,城堡里的大家都知道她想主人了,可他们自顾不暇。最后,芬利承担起了喂食、安抚苔丝小姐的责任,一人一猫仿佛都接受了现实,安静地呆在麻烦和怅惘遗忘的角落里。

在芬利的眼中,老领主是个固执、顽皮的小老头,毕竟能够接纳汉汀成为麾下骑士多年——即便赐予了“驴骑士”的名号,也没有授予实质性的领地——以及容忍汉汀收留芬利作为骑士扈从,老领主的行为配得上“善良”和“仁慈”的评价。

不久前,骑士汉汀的老驴卧在草堆里去世了,失去驴的骑士似乎名不副实,何况老领主也已去世,汉汀似乎能够就此摆脱这个带着嘲讽意味的称呼,但汉汀不会这么做,相反他将这个骑士封号等同于封地般的封赏,即便跟随新领主,也对老领主怀抱着一颗感激的心。

忠诚的驴骑士带着他的骑士扈从,以及一筐母鸡小鸡和一只猫徒步来到新领主的城堡。

新领主十分乐意看这穷乡僻壤出身的骑士闹笑话,即便对方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做,就已经是一个笑话,他不知道他的舅舅是怎么想的,可能是妻子儿女死后独居太久神经错乱了。新领主的眼珠一转,瞥向驴骑士身后的骑士扈从,饶有兴趣地摸了摸下巴胡茬,他毫不掩饰的打量目光让芬利浑身不适、敢怒不敢言,而骑士汉汀适时起身借汇报的名义挡住那道赤裸的视线。

得罪了新领主的驴骑士汉汀被打发派往与蛮族领地交界的边境线上,芬利被半胁迫半引诱地留在新领主身边,成为他护卫队的一员——红发的诅咒似乎时隔多年再次显现。

护卫队成员由新领主精心挑选,自青年时期就开始培养,其中有从小和领主一同长大的贵族子弟,他们各个身材挺拔、丰神俊美,主要陪伴领主打猎、游玩,与此同时,他们普遍心高气傲,时常拿红发嘲笑、鄙夷、排挤芬利,甚至有人在公众场合当面嘲笑芬利身上散发着一股红发的骚味,引得众人哄笑,让芬利羞愤欲死,好像一切又回到了被父亲抛弃后那段居无定所的流浪时光,而此次他主动选择了忍耐,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了苔丝小姐和远在天边的骑士汉汀:他多么想成为汉汀口中的传奇骑士,挥舞长剑执行正义,处决这些败类。

芬利望向远方地平线的目光逐渐迷离,口中喃喃:“像汉汀一样……”

索性新领主对芬利的兴趣只维持了开始的那段时间,就好比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换换口味,尝尝粗茶淡饭,兴致过去了也就翻篇了,这也直接导致芬利受到的待遇直线下降,察觉到变化的芬利主动出击,请命前往边境运送物资。

芬利带着年迈的苔丝小姐来到边境已是一年后,接应的边境军官对这位由领主城堡远道而来的护卫队成员没什么好脸色。

当芬利迫不及待地询问是否有一位名叫汉汀·沃尔兹的骑士时,他不理解地打量眼前这位着装华贵、娇皮嫩肉的红发骑士,质问其目的,因为众所周知,沃尔兹骑士因为得罪了领主而被派到这里——他们不会让芬利对沃尔兹骑士不利。芬利解释自己曾是汉汀·沃尔兹的扈从,那军官神情更加微妙,他已经在心底认定这个红头发的男人是个忘恩负义的花瓶。

结束巡逻的汉汀骑士一回来就看见多年未见的扈从,不对,现在已经不是他的扈从,而是比他地位更加高贵的领主护卫队骑士,但汉汀待芬利一如从前,张开健壮有力的双臂和热情宽厚的胸膛欢迎他。芬利鼻子一酸,靠着汉汀骑士的肩膀不愿放开他,聆听耳边的关切询问和安慰,埋藏的苦楚从心底翻出,刚到嘴边又被自己咽下,至此往后,他再也不要离开汉汀骑士,此时此刻仿佛做梦般美好。

翌日醒来的芬利望着陌生的天花板神情恍惚,片刻后他惊惶地起床,看到敲门而入的汉汀骑士后松开紧绷的神经,这不是梦。

汉汀骑士前来探望芬利,看看对方初到边境有什么身体不适,当初自己为了适应并融入边境花费了一番功夫,除了水土不服外,还要博得众人的认同,不过大家大多是直率爽快的汉子,患难与共、同舟共济,有了战绩和情谊之后,这个勃利尼出身、领主派遣来的沃尔兹骑士时常张口闭口不知所谓的骑士之道算不上缺点。

躺在芬利床脚的苔丝小姐懒洋洋地抬起头,向许久未见的汉汀打招呼,汉汀眼神温柔地俯身摸了摸苔丝,她已快十二岁,路途颠簸实属不易,在见过汉汀后没过多久的一天清早时陷入了无尽的梦乡。

芬利给汉汀带来了汉汀村里父母的书信,现在能够勉强信件内容的汉汀露出了难得一见的沉默和失神,他宽大粗糙的手掌握住芬利的手,忽然问自己是不是耽误了芬利。

芬利不知道信中内容,以为汉汀想要赶他走,连忙反握住汉汀的手,坦白自己的心意从未改变。

汉汀咧开嘴自嘲似的笑出声,转而叹口气,注视着芬利说:“谢谢你陪着我这个一事无成的骑士。”

芬利摇头笑道:“你是我见过最好的骑士,如果没有你,我不知道自己会像只老鼠一样死在哪个角落里,如果没有你,我现在就不会和你并肩站在一起;你的故事已经闻名勃利尼,你是孩童们童谣里勇敢的骑士,是妇女口中忠贞的骑士,是我心中唯一的骑士……”末了说出了自己的恳请,“……所以请你不要赶我走!”

“不是不是,哎,我没想赶你走!”

汉汀连忙说开误会,又被芬利夸得害臊,挠了挠通红的脸颊,支支吾吾没有说出什么话,半晌边抽回手边嘀咕芬利如今怎么这么巧舌如簧,不知道跟什么人“学坏”了。

芬利无法止住心中溢满的笑意和爱意,像个情窦初开的傻小子,凝望着信赖的、爱慕的对象,笑而不语,无论将面对什么困境,心中这份爱意都将驱散明天到来的阴霾。芬利不担心两人更进一步的情义互通,因为他知道汉汀是个从一而终的人,遵循着内心的骑士之道而活,而自己是最了解他的人——他将至死奉行汉汀的骑士之道——汉汀迟早会接受他的同袍爱意,因为在驴骑士的故事里,两人缺一不可。

尽管岁月的长河最终将会淹没他们,但人们会将驴骑士汉汀和扈从芬利的故事口口相传,成为故事中两个无法分割的个体。

敬勇敢、善良、忠诚和智慧的骑士和他的扈从,以及紧紧相伴的两个名字。

上篇·人间月圆缺

我收到了李大哥的信,他在信中解释半年前不告而别的缘故,说是不得不回乡照顾家中害病的亲人,现下亲人已体无大碍,他于书信末尾处邀请我们前往他的家乡——李家村——参加他的婚礼。

我与封见月、孙玥碰头后知晓他们也收到了同样的书信,三人压下心中的疑惑,在重新联系上大哥的喜悦中迅速打点行李、贺礼后同行前往李家村。

李大哥姓李名常乐,自称师从云游道士,是一位武艺高超、古道热肠的好汉。

我与他的相遇说来也偶然:我法且越发狠厉地肏弄那口柔软、鲜嫩、狭窄的肉穴,不时发出被挤压得发痛的哼哼和舒爽的呻吟。中途李常乐忍受不了抬起腿想要踢开花颜,却被对方趁机抓住脚腕,抬高腿推到他的脸庞,做了一个韧带拉伸,阴茎也进入得更深。

李常乐一下子被顶得失神,嘴巴也失去了控制,发出了响亮的、淫荡的一声喘息,立刻身体软乎下来,眼神迷离没有焦点,冒气泡似的咕噜着呢喃。

花颜眼睛一亮,趁火打劫,加快了腰上的力度和幅度,好像要碾平身下人肉壁上的褶皱似的,每一次进入都是重重擦过前列腺,然后稍有弧度的长阴茎顺着肉道顶到结肠口,引得李常乐腿一抻,仰头挤出高昂、沙哑的呻吟。在花颜的阴茎慢慢随着肠液和精液滑出后庭时,李常乐下意识用腿夹住了身上人的腰,花颜一惊,看着李常乐迷茫、色欲的脸,发现李常乐已经陷入情欲无法自拔,大脑混沌一片,短暂忘记了两人之前的不愉快,也不知道自己正在花妖肏弄——化人后的身体更能感受到欲望,也更加渴望欲望。

翌日清晨,听到送饭的敲门声,李常乐迷迷糊糊地醒来,身体的酸痛姗姗来迟,他神情痛苦地往后一摸,从后庭中摸到了些许花瓣,他看着花瓣情绪复杂,手指按摩了一下太阳穴后起身穿好衣服,一瘸一拐地前去开门。

这天夜晚,花颜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李氏祠堂,胸膛贴着李常乐的背,一手顺着肩膀抚摸他厚实的胸膛,一手沿着脊椎探向昨夜他于此处兴风作浪的后庭。

经过昨日的情事后花颜对待李常乐时的一言一举却沾染上轻浮和欲色,不再同往日以妖怪间的习惯称呼,反而张嘴闭口一个“娘子”,每当李常乐想要驳斥,花颜便故作天真无辜地微笑,说这就是“李常乐”每日必须要完成的事务——从身心上侍奉、取悦“慈心花祖”。

花颜说:“妖怪不会感到羞耻,我们吸收日月精华,只有人会有羞耻心。服从欲望有何不对,况且昨日从强奸变成了合奸,你的身体十分贴合我……”

李常乐听他“污言秽语”变了脸色,本不想再理他,但花颜得寸进尺,手指蹂躏着他身下的后庭,在李常乐耳边轻声问为何不夹着他的花瓣。

泥人也有三分脾气,李常乐抓住花颜的肩膀,刚扬起手,却见对方楚楚可怜地望着他,一手已经摸上自己的丹田,唉声叹气全是自己的错,当初只想着凝聚回李常乐的神魂,未曾想到现在的尴尬处境。

李常乐闷闷不乐地收回手,只将花颜推开,走到墙壁前盘腿坐下,他没看到花颜低头时面上的愉悦和得意,看着墙壁上自己的影子说昨夜之事权当没有发生过,希望花颜好自为之。

花颜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李常乐分开两腿按在墙上又肏了一顿,直到肉穴口打了沫也不愿意停歇,李常乐昏死了片刻后再醒来,依旧被钉在身后人的阴茎上起伏,额头撞在墙上的淤青隐隐作痛,这痛楚不比后庭的酸痛更折磨人。

往后花颜许是因为凝聚的妖力过度花在化形肏弄李常乐这事上,于是便每个三四天来一次,祠堂内的花香竟也同慈心花祖的庙里一样,李家村人以为是慈心花祖保佑李氏家族,播撒神香,哪知道是被关在祠堂内的李常乐以后庭承受着慈心花祖的“无私灌溉”。

李常乐的养父挎着饭篮来见他,见其发髻散乱、衣衫不整,又毫无筋骨地坐在蒲团上,忍不住说教了几句,李常乐接过饭篮,牵起嘴角苦笑了一下,并不反驳养父。

现在李家村人的性命已经维系于花颜一身,李常乐不敢想若是自己再次离开,花颜不知会对李家村人做出什么更加伤天害理的事情。

李常乐在李氏祠堂里呆了六七月,精神萎靡了不少,但也未松口答应与慈心花祖成亲,他尚有那一点自尊。某日养父送饭时提起“慈心花祖”的成亲仪式近期举办,他要去给慈心花祖供奉些米面馒头,李常乐低头接过饭篮,顺手拉过衣襟,遮去胸膛上的红印,而面对养父的审视和叹气,李常乐一言不发。

成亲仪式的前一晚,花颜迫不及待地与李常乐圆房,虽然之前的媾和没落下一次,但这次花颜一反常态,不再是大开大合地粗暴强奸,可能是这几个月亲身实践后的缘故,柔情蜜意、缠绵悱恻,尽是绕指柔的慢功夫。此外,花颜还在李常乐耳边调笑,说他们俩颇像在正式成亲之前偷尝禁果的新婚伴侣,激得李常乐绞紧肉穴,面上交织羞愧、情欲。

细细的呻吟从李常乐的嘴角飘出,穿过祠堂半掩的窗户,仿若野猫春叫,声声勾撩人情意。

李常乐被花颜禁锢在身下肏弄得后庭汁水淋漓,大脑浑浑噩噩,花颜在他耳边轻声引诱,一会儿说救救自己,一会又让李常乐断断续续喊了三声“相公”。李常乐余光瞥见窗外影影绰绰,联想到明日慈心花祖的成亲仪式,台下的李家村民也是这般看着他们行这荒唐之事,不禁潸然泪下。

“怎么哭了?”花颜停下抽插,阴茎还埋在李常乐的体内就忽然把对方转过身抱起,阴茎在后穴里转了一圈,又抬了抬腰肢,固定住身量较大的男人,面上一副关心的模样。

满脸通红的李常乐被后穴里的阴茎搅得脑袋发昏,长长地呻吟了一声后扶着身下人的肩膀半晌说不出话,但花颜凑近耳朵就能听见他的嘀咕:“不要……不要再进去了……太多了……太胀了……”

花颜安慰似的拍了拍李常乐的背,勾人的眼睛似有似无地瞥了眼方才那扇闪过人影的窗户,自认计划进行得有条不紊,怀中的男人很快就只属于自己。

在慈心花祖的成亲仪式前,我们通过李大爷的途径见到了慈心花祖的新娘,虽然昨晚我们已经在窗外看见了那等荒唐之事,但我们仍想当面说清楚:为何前六个月不与我们联系,晚上的那个男人是谁,为何又要和慈心花祖成亲?……哎,这种让人羞于启齿的事情又如何说得清楚。

不出我所料,李大哥坐在蒲团上向我们摆了摆手,摇了摇头,说出了我来到李家村后梦中的话:

“回去吧。”

李常乐说打算后半生留在李家村成家,安慰我们不必担心他,孙玥的热情和执着也无法挽回他“退隐江湖”的意愿。

我没有告诉大哥昨晚我们的所见所闻——这种事情说出来毫无意义,徒增尴尬——既然他不愿主动告诉我们,我们也无法介入其中。

我们将之前准备的贺礼送到李大哥手中,离开时我抓着依依不舍回头望的孙玥的手臂,同时也无意回头看了一眼,李大哥的高大身躯在成排的李氏祖先牌位下也显得矮小,他没有目送我们,反而看向祠堂的一个角落,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那里窥伺。

离开李家村一个月后,我逐渐淡忘去李家村的种种诡异,时常回味与李大哥最后一面时他的复杂神情:李大哥终究选择从江湖游回自己的池塘,这是他的选择,他始终都是我们的大哥,只可惜江湖少了一个传奇……

黑暗侵蚀人类王国留尔亚已有三年,“留尔亚之围”之后魔族盘踞留尔亚的王宫、城堡,代替留尔亚的国王和领主们统治这片土地,阴云盘亘在王国之上并且隐有向人类领地再次扩张的趋势。

幸存在外的留尔亚王子来到邻国米希兰,花费一番打点后觐见了米希兰的国王,他行以重礼请求国王的帮助。

早已暗中和魔族勾结的米希兰国王吐出漂亮话搪塞敷衍,谁料留尔亚的王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准确来说,他征服了米希兰国王最爱的小王子,那位情根深种的小王子在父亲耳边不依不饶地撒娇恳求,磨得米希兰国王慢慢变了口风,答应先派人潜入留尔亚探寻留尔亚王室成员的情报。

马库斯·戈特里布被米希兰国王挑中主导这次潜入行动。这位骑士早些年是前线士兵,屡建奇功被国王亲自受封为骑士。今近三十五的骑士戈特里布欣然接受了国王的派遣,他深知魔族在战场上的可怕、残暴,更别提踏上已是魔族聚居的地区,但若是想要拜将封侯、功成名就,出身低微的他不得不冒更大的风险。

戈特里布挑选了两名手下,便衣行动,在两国边境处招募了一个留尔亚人向导。

戈特里布他们到了边境后才发现边境居民竟然光明正大地和魔族往来贸易,此前留尔亚和米希兰之间的关系并不和谐融洽,边境居民也因水源和土地多有纠纷冲突。现在驻扎留尔亚边境线的魔族为了控制边境、稳定社会,又因为和米希兰国王定下了契约,在对待境内留尔亚人上自然是知晓方寸、软硬兼施,米希兰这边的边境居民因为魔族那些耸人听闻呢的传闻也不敢冒犯,倒成了一片互通有无的“和谐”景象。

那位留尔亚人向导得知戈特里布他们要前往留尔亚王都后将佣金翻了一番,戈特里布拦下身后要冲动发怒的手下,面色严肃镇定地应允了对方的要求:他们会提前支付一部分佣金,他们安全回来后才会把剩下的佣金支付给他。

一行人花费了一个月来到留尔亚王都的城门口,他们混入进城队列。这一路上风平浪静,若不是时常看见巡逻的魔族、残破的城墙和待修缮的民居,还以为进入了一个寻常的人类领地,不过想想也是,除非对留尔亚人赶尽杀绝,魔族在占领留尔亚后总需要有人来管理留尔亚人,而原来留尔亚国王和领主手下的官吏便是不二之选。

戈特里布抓紧兜帽领口,抬头眯眼看向天上飞过的四五只有翼魔族,它们拉着建筑材料飞上城墙,那些魔族消瘦干瘪,比不上戈特里布之前在战场前线上看到魔族凶猛强壮。

留尔亚王都在“留尔亚之围”后划归魔族中的灰树族,灰树族会在定居处埋下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些埋入地底的肢体在魔力催化下迅速长成颜色似钢铁般的灰色大树。灰树族人栖身于大树里,或者他们即大树本身。曾有一种猜测,认为灰树族和精灵族同属一为祖先,这种说法遭到了精灵族的抗议和驳斥。此外,因为灰树族附带改变居住环境的习性,这种魔族的另一个特点便是共生:各式各样的魔族种族汇聚到灰树林附近,这些聚居的魔族单论种族个体而言并不强大,但是光看数量就让人汗毛倒立——那些搬运建筑材料的瘦弱有翼魔族应该就属于这种情况。

据说留尔亚之围时留尔亚国王欧韦·奥斯丁尼斯身先士卒,率一队轻骑冲入魔族大军,突袭杀死大军之中的灰树族族长伴侣,这件事惹得灰树族族长勃然大怒,所以留尔亚被攻破后,王都成了灰树族的地盘。

还未至王都,隔着几里地便能看见扎根于王宫如同铁幕般的灰色树林,灰树的叶子如火山灰般随风飘散,落到地上又转眼消逝。戈特里布一路上都听到各式各样有关留尔亚王室的成员的传闻,据说他们都被活埋在灰树林下成了养料,也有说他们被关押在地牢里受尽折磨,马库斯·戈特里布此行的目的就是来确定他们的情况,以便他的主人——米希兰国王——做出下一步判断,所以他们的行动不宜打草惊蛇。

戈特里布一边走一边余光瞥视城门士兵,这些士兵中有人类,也有魔族,其中的灰树族人十分显眼,他们通常高挑而纤细,喜好身着厚重华丽的银质盔甲和装饰艳丽娇嫩的鲜花,说话类似人类贵族那种优雅、圆润的声调,戈特里布乍听灰树族人开口还以为在听米希兰贵族拿腔拿调,不过灰树族人音色比较清亮,勉强能入戈特里布的耳。

进城后他们找了一家人类开的旅店住下,打算休整一夜翌日找人打听消息,傍晚戈特里布带着两个手下换装后趁着城内光线渐渐昏暗来到城中酒馆。这家开在下水道下的酒馆鱼龙混杂,来之前戈特里布就从小道消息打听过留尔亚王都的这个消息灵通的酒馆,而且这里都是人类。在戈特里布进入酒馆的同一时间,酒馆里不少人一边吵嚷、喝酒,一边也在打量他们这三个生面孔。

戈特里布与手下落座一张桌子,叫来一位服务员点了三杯酒和一盘小吃,又将信函隐秘地送入服务员手中,服务员熟练地把信收入衣袖,热情洋溢地招呼吧台酒保,转身走入后厨。

没多久,一个大腹便便的矮小人类端着戈特里布的酒和小吃挤过路上的酒客,游刃有余地应接酒客们的起哄,一一将酒放置到三人面前,又魔法般从身后掏出半杯酒,笑呵呵地端着酒杯在戈特里布桌对面落座,身后那些酒客则不再关注他们,继续吵嚷热闹、醉生梦死,仿佛不得不及时行乐。

矮小肥硕的情报贩子说:虽然戈特里布有他熟人的介绍信,但现今王都势力盘根错杂,自己也不保证能找到戈特里布想找的人。

他眼睛向左右瞥视,脸颊上的肉一颤一颤,粗短的手指慢慢转动手中酒杯,似笑非笑。

戈特里布爽朗笑道,称钱财不是问题,而且他想找的人对方一定知道动向。他朝天竖起一根食指,上身前倾,压低声道,情报贩子一定知道留尔亚国王欧韦·奥斯丁尼斯的去向。

情报贩子挑起一边的眉毛,面上笑容略微僵硬一瞬,他握着酒杯的手指好似在无谱弹奏般跃动,他说:“留尔亚之围”后,灰树族族长莫里斯生擒俘虏了奥斯丁尼斯,他同其他留尔亚王室成员一道被游街示众,之后他们被送入王宫,自此以后他们再无音讯。

戈特里布略微展现自己的失望,情报贩子不满地蹙眉,以自己的名誉起誓他会给他们足够交差的情报,他说:灰树族族长最近一段时间离开王宫回到魔族腹地参加会议;他这还有一位曾在宫中任职的厨娘的联系地址,“留尔亚之围”后她仍在在宫中任职了半年,直到被灰树族族长莫里斯辞退。

翌日清早,戈特里布一行人在旅店大堂用餐,准备用餐完毕即刻出发。

旅店大门被一个小女孩推开,同为戴兜帽的旅客,戈特里布忍不住瞅了一眼,这一眼便引起了他的警觉,加上小女孩开口的音色,戈特里布认定这是一个灰树族人。

小女孩穿着干净整洁的朴素灰色衣裤,脸蛋清秀可爱,若是普通人类必定会以为她是人类小孩因而放松警惕,实际上这个灰树族人正模仿着人类女童的外形,不过这也说明她年龄不大,还需要拟态保护自己。

正当戈特里布隐蔽地搜寻周围照看她的长辈时,一个裹着严实斗篷的健硕男人跟在小女孩身后走入旅店,戈特里布能分辨出性别全靠他那只牵着小女孩的手:手掌宽厚有力,手背青筋突出,十指关节粗大,虎口有老茧,是一只握剑的老手。

这个男人的打扮相较小女孩更显落魄,头上围着一块布条,露出一双耷拉着看地的眼睛,身上衣服拘束、残破,斗篷也挡不住那股古怪的、糜烂的、陈旧的气味;他耸起肩膀,佝偻着背,一手抓着斗篷似乎试图遮挡衣着的窘迫并掩盖身上的气味,但那无济于事,戈特里布能不经意间看见他斗篷下突出的腹部,一般这样的腹部会出现在骨瘦如柴和肥头大耳的人身上,看男人的身材他不属于这两者。这么观察下来,与其说是他牵着小女孩,倒不如说是小女孩牵着他。

戈特里布犯了难:拥有这么一只手的男人为什么会像个小鸡仔一样,怯弱胆小地跟在一个灰树族幼年体身后,难不成是后者的奴隶?

旅店老板也犯了难:他可不想让流浪汉捣乱,可这个小女孩又能随手掏出一片金叶子,最后看在金叶子的份上,他给这个奇怪的两人组合办理入住一晚的手续。

戈特里布给手下一个眼神,他们对视一眼,打算观察一阵后再行动,那识人眼色的向导也跟着按兵不动,一行人围坐在一张桌子上安静地用餐。

灰树族小女孩拉着身后的人类男人落座,他们的位置与戈特里布他们正好隔了一张桌子,旅店老板殷勤地给他们端上早餐,小女孩将面前的盘子推给一旁狼吞虎咽的男人,替他将斗篷罩好腹部。人类男人吃到一半猛然意识到自己用手进食的不雅观——很显然这是他的习惯——他犹豫着拿起一开始被自己扫到一边的刀叉,慢吞吞地将盘中的食物叉入口中,囫囵吞枣地咽下喉咙,他吞咽的动作慢慢减缓,不知为何陷入低沉情绪。灰树族小女孩一直在照顾这个高大的男人,抚摸着他的背脊让他缓缓,尽管她皱着眉头隐隐不耐,但眼神中仍是关心居多,她无意间环顾左右,冷不丁对上戈特里布打量的眼神时回以恶狠狠地瞪视。

她是个凶悍、老成的灰树族小孩。戈特里布默默评价,表面则回以抱歉的笑容。

说起来灰树族人都是自灰树果实里诞生,成熟的标志是分化性别,他们繁衍的方式在魔族中也算特别:大部分情况下,雄性灰树族人会在开花季时将种子交给雌性灰树族人,然后雌性灰树族人将种子放入子房中培育。传闻灰树族族长和他的伴侣都是同一棵灰树上诞生的子嗣,为了保持族长血脉的纯洁性两人必须结合在一起,这点倒是和人类王室传统婚配类似。然而这一代灰树族族长的伴侣在养育下一任灰树族族长和其伴侣前就在战场上被留尔亚国王杀死,这样的情况真是尴尬——戈特里布暗自嘲讽,连带人类王室一同讥诮,看来再“完美”、“纯净”的血脉到最后还是会被他们这种“肮脏”、“污秽”的下层人玷污,更凄惨的是一夜之间被连根拔起、消灭殆尽。

戈特里布收回视线,无意中瞅见那人类男人左裤腿里垂下一截绳子,那不是捆绑用的麻绳,更像是藤蔓,偶尔有几个角度反射柔软的钢铁光泽,这增加了他是灰树族人奴隶的可能性,但一个人类奴隶会只跟着一个灰树族小孩出门,这个灰树族小孩对他还照顾有加——谁知道魔族怎么想,说不定这是他们折磨人的手段之一。

用餐完毕后戈特里布一行人离开旅店,前往情报贩子提供的曾是王宫厨娘的女人住处。从厨娘那里,他们能推测出三件事:。

尽管众所周知魔族的思考方式十分独特、疯狂,但灰树族族长的想法一开始也不被灰树族族人理解,不过因为他是族长,而且他成功创造了将前任安提娜濒临枯萎的灰树子房移植到雄性男人体内并且顺利诞下下任“安提娜”的先例——堪称生物奇迹——就渐渐没人质疑族长的决定,反而更多人开始期待下任“莫里斯”的降生。

灰树族人一片其乐融融,成林的灰树抖动着叶片上的金色闪光,随风齐齐发出清脆声响。灰树族人鲜少会因为生命的逝去而长时间悲伤,他们歌颂灰树叶凋零后化为新生命的腐料,因为死亡孕育新生。他们不会关心一个被俘虏的人类温床是死是活,何况他还妄图带走小安提娜。

无论族人们如何义愤填膺地提出惩罚奥斯丁尼斯的手段,莫里斯都阴沉着脸、沉默不语,他知道小安提娜撒了谎,现在的奥斯丁尼斯决无可能如此顺利地挟持它离开王宫,但他没有戳破小安提娜的谎言,因为灰树族的未来族长总比一个人类俘虏更有价值。

庞大的灰树躯干依着宫殿墙壁向上生长,它的根系在彩绘地砖下盘根错杂,拱起的根系如同灰树粗大的血管,其上刻蚀着光滑又粗糙的规律纹路,看之不似寻常树木,倒像是铁水凝注冷却后的工艺品。铁剑般的枝桠向上戳破宫殿的浮雕穹顶,没有阳光从缺口中窥探,倒是偶尔有火山灰似的树叶从此处旋落、消散,宛若一场生命凋零的灰烬雨,枝桠上垂下蟒蛇粗细的藤蔓,紧紧缠绕跪坐在树下的人类男子的四肢。

那人类男子生得高大威猛,若是行军打仗,必定是冲锋陷阵、杀敌无数的猛将,事实也确实如此。留尔亚国王欧韦·奥斯丁尼斯战功赫赫、声名远扬,于留尔亚之围中更有万军之中杀死灰树族族长的伴侣的战绩,也正因如此,昔日的功绩成为他如今“苟活于世”的根源。

魔族围城仍面不改色的留尔亚国王现如今潮红满面、呼吸沉重,他眉头紧锁,睫毛颤动,宽厚的胸膛异常起伏,他双手无力、双脚瘫软,身体的平衡全靠四肢的藤蔓来维持,不至于直接靠在背后的树上滑到地上。奥斯丁尼斯的腹部如同溺死鬼般胀大,又同成熟的果实般饱满,浑身上下的衣服浸满汗水,连轮廓刚硬的面孔上也是一层薄汗,他脱力似的微微张开嘴,嘴唇一如既往地性感,现下却吐不出任何风趣之语,唯有喘息和呻吟。

莫里斯脸色缓和了些,俯身撩起奥斯丁尼斯垂在耳畔的头发,耳语道:“醒了吗?醒了就不要装死。”说着他一把抓起人类男人脑后的头发,额头贴着额头死死注视身下人的眼睛,妄图在里面梭巡到自己渴望的饵料,但是莫里斯没有得到一丝一毫破绽。

高挑、纤细的灰树族人放开手,人类男人眼神失焦,嘴唇间溢出混着呻吟的口水。莫里斯蹙眉往下瞥了眼,他松手后奥斯丁尼斯就惯性往下坐,这可就不巧再次把背后灰树那根粗大的朝天根系吞入后穴——那是莫里斯特意为人类俘虏捏塑的根系,跟他人形化身充血后的阴茎相比,无论是长度还是粗细甚至弯度都一模一样——奥斯丁尼斯自从被抓回来就被按在这根“阴茎”上“无法自拔”,深埋后穴的子房软管缠在男人的脚腕上,被没入后穴的根系挤在一边,而其末端不时吐出粘稠清液,在男人身下已成一滩淫水洼。

莫里斯和他的灰树感同身受,于是他直起身放出下身早已支起帐篷的阴茎,与埋入奥斯丁尼斯体内形状一模一样的阴茎弹到男人脸上,男人却呆若木鸡,毫无反应,只顾自己呻吟。

莫里斯不耐烦地掰开男人的嘴,将阴茎顶入那紧致的咽喉,被迫吞下一整条阴茎的人类男人难受地颤动喉咙,窒息似的张大鼻翼,塞满阴茎的嘴唇缝隙里飘出低低的、可怜的呜咽声,他的眼睛也终于有了反应,慌乱、惊恐地眨动睫毛,湿润的双眼仍在哀求掌控者的怜悯,可惜看到他这副神情后莫里斯的阴茎更加兴奋——原本能杀死自己的男人现在只有被自己肆意玩弄、利用的价值——猛然胀大的龟头迫使奥斯丁尼斯干呕、落泪,俊朗的面容痛苦地扭曲。

即便如此,莫里斯依旧只顾自己痛快,不顾人类男人的死活。他在奥斯丁尼斯的嘴里泄了一发,又把男人从根系上拔起在地上放平,树上藤蔓熟练地协助缠紧脚腕拉开两腿,于是莫里斯只需扶着自己阴茎就丝滑地肏了进去。他和他灰树的根系都在通往子房之外的肉穴里肏弄,毕竟子房里正孕育着灰树族未来的族长伴侣,计算日子还有三个月就要生产。

一场强暴结束后,整理好衣服的莫里斯睨视仰躺在一片混乱中的人类男子,看他面红耳赤且大敞着两条粗壮大腿的淫荡模样,看他上下两口溢出精液的邋遢模样,看他挺着大肚子的滑稽模样,哪里能看出来他曾经是一位征战四方的人类国王……

莫里斯忽然一阵心烦,唤来灰树族侍从收拾干净灰树下这片“脏污”,好好洗洗这位俘虏,换身像样的衣服后送回寝宫,还有让他完成每日的进食任务。

小安提娜于奥斯丁尼斯进食时溜进来,它讨好似的将藏在口袋里食物送到男人面前,蹲在床边心虚地观察后者的神情,见他继续低头用手扒拉盘中剁得细碎的面包和鸡肉,大口送入口中,咀嚼得腮帮子鼓起,仿佛仅为摄入能量好维持身体机能运转,毫无品尝美食的乐趣。

小安提娜瘪嘴,推了推奥斯丁尼斯的手肘,后者被中断进食的动作,愣愣地看向床边的灰树族人,下意识将手里的盘子向对方递出,神态举止都明晃晃地表达自己无意“霸占”盘中食物,小安提娜可以先他食用。然而小安提娜可不是来跟人类抢食,它将自己偷藏带进来的食物放到男人的盘子上,秀气的脸蛋上扬起笑容,它说:“吃我带来的食物吧,这可比莫里斯差人准备的营养餐好吃多了!”

奥斯丁尼斯沉默片刻,小心翼翼地拿起小安提娜送来的食物,慢慢地咬下一个角,随后越吃越快,宛如要啃下自己的手指,末了他意犹未尽地舔舐手指,湿润的双眼期待又害怕地望着小安提娜。

小安提娜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想要摸摸面前这个高大人类男人的头顶,像对待温顺乖巧的宠物一样抚摸,但它手停在半空,犹豫后放在奥斯丁尼斯硕大的腹部上,感受肚皮相隔之下另一位与它血脉相连的灰树族人。

自己和这个人类男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小安提娜如此安慰自己:他不过是莫里斯为它们诞生而准备的人类温床。

小安提娜连之前向众人撒谎产生的那份愧疚也慢慢消失,它故作可爱地仰头询问人类还有多久生产,得到男人怯弱的回复时咯咯笑着抱着对方的腹部,高兴地说以后就有人陪它玩了,奥斯丁尼斯也不会寂寞了——显然奥斯丁尼斯只是附带的说辞。

小安提娜离开后不久,灰树族侍从进屋收拾了一番并带走了空盘子,空旷的房间里终于只剩下奥斯丁尼斯一人。他安静地靠墙坐在床上,长时间一动不动,宛如一具报废的玩具,忽然他仿佛感知到什么,眼睫剧烈一抖,眼睛重聚焦点,慢慢左右环视,最后视线落在自己鼓起的腹部上。

深埋腹中的灰树族人子房里涌动着无声的波流,灰树族下一任族长的伴侣就浸泡其中。奥斯丁尼斯的眼前闪过留尔亚王室成员被带走时的绝望面孔,恶心翻涌上食管,同时袭来的头疼欲裂迫使他咳嗽干呕。

奥斯丁尼斯用手背擦去嘴角的涎水,痴傻胆怯的神情略有收敛,他低头注视自己粗糙宽大的手掌,这曾经是一双握剑骑马的手,他还记得这双手杀了多少人类和魔族,现在却毫无用武之地——不,虽然借助小安提娜逃出王都的计划失败了,但他还有机会:他认出了那日旅店中的人类小队是米希兰国王手下的骑士,那位领头骑士也认出了他,想必回到米希兰后他们必然会向米希兰国王通报他还存活于世的消息。

为了离开王宫他花了将近三年的时间,那么距他离开被魔族占领的留尔亚也不会太久。除此之外,奥斯丁尼斯相信他在米希兰的孩子能够复国、驱赶占领留尔亚的魔族,他也会找到方法里应外合甚至接近莫里斯、杀死莫里斯,他欧韦·········留尔亚之王·奥斯丁尼斯怎可一蹶不振、坐以待毙。

奥斯丁尼斯握紧拳头,愤怒、憎恶、不甘和希望在他的眼中一闪而过后深埋心底,他继续掩藏自己真实的情绪,眼神逐渐恢复平日的空茫,只为等待一个一招制胜的时机。

米希兰的王宫内,戈特里布的主人、米希兰的国王正在盛情款待一位远道而来的精灵使者,那位精灵使者纤细而高挑,面容美丽而精致,对待人类也十分有礼,完全不像传言的精灵那么高傲和冷漠,他说话的语调更接近人类,或者说,他能十分准确地模仿人类贵族的腔调,只不过声色更加清澈、澄明。

戈特里布骑士打量的视线正巧对上那位精灵使者的眼睛,对方冲他温和一笑,眼神里透露出一份旧相识的熟稔,戈特里布内心升起疑惑、警惕和不安,他开始思考自己何时何地遇见过这么一位美丽的精灵却毫无印象。

这位精灵使者带来了精灵族族长的回信——米希兰的小王子仗着国王的偏爱自作主张发出了合作的请求信——精灵族愿意与人类王国合作遏止魔族的侵扰。

米希兰国王挂着笑脸解释道他需要和大臣们商量,这位精灵使者暂且在王都住下,由戈特里布骑士负责接待。

戈特里布上前行礼接令,一本正经地对上微笑的精灵使者,礼貌地邀请他前往使者下榻的旅店,一路上专心致志地讲解米希兰王都的风景名胜,以及询问对方是否舟车劳顿,需要什么物质上的供给,虽然能察觉到身后精灵使者落在自己身上的视线,但骑士没有放在心上,于是便没有进一步察觉到身后人好似在看地里长势良好的蔬菜般的眼神和饶有兴趣的喃喃自语。

此时,距离奥斯丁尼斯国王被救出还有三年,距离米希兰联合众人类王国商议魔族活动一事还有一年,距离戈特里布骑士掉入灰树族人的爱情陷阱还有两个月。

寒风呼呼旋过酒馆大门,镶铁边的木门纹丝不动,风从门缝里勾出酒馆里的热闹,酒馆内的温暖火光隔着蒙雾的窗户模糊但鲜明,仿佛此地是冰天雪地里唯一的避难所、最后的幸存者聚居地。

忽然间,有人开门打破了酒馆内外这层厚重的隔膜,渴盼温暖的风雪呼哧涌入,但即刻被拒之门外,同样被拒之门外的还有方才那踉跄走出酒馆的男人。

身着单薄褐衣的男人被厚厚积雪绊倒,于是索性就地趴在雪上,头埋在雪里,吐出的呼吸腾起白雾,融化嘴边的冰雪。男人麻木地感受着自裸露皮肤向内生根的刺骨寒冷,酒精和嘲笑在脑中打成一团,眩晕和迷乱在空空如也的大脑里横冲直撞。他深吸一口气攒足力气,勉强翻了个身,然而吸入的冰冷空气仿佛由内至外地刺穿了他的肺,酒精虽然减轻这份疼痛,但他仍不得不通过咳嗽来减缓喉头的不适。他迷迷瞪瞪地睁开一条眼缝,瞧见白茫茫的天上雪境往他身上盖雪被,情不自禁地勾起嘴角内心自嘲:史顿堡的雪可真暖和,比米希兰战场前线的雪暖和。

这话发自男人真心,虽然违反常理:史顿堡比米希兰王国纬度高,是公认最寒冷的人类居住地,连魔族也不愿涉足此处,再往北就是生灵绝迹的极寒之地。

躺在雪上的男人感觉到胸腔内的心脏跳动得越来越响亮,随之一股奇异、梦幻的炽热从血管奔涌,扩散至全身,缓解了他被冻得麻痹的头脑四肢和五脏六腑,整个人因为那股内里爆发的能量变得通红,仿佛神明终于垂怜于他,给予了一点聊胜于无的“温暖”。他从雪地里一跃而起,张开手臂迎接、赞美“神明”的恩赐。

他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失败者,闭上眼张开双臂,希望这股自体内翻涌而出的“温暖”拥抱他、拯救他、救赎他,就像他曾经竭尽全力地抱住他的爱人。

他的爱人,是谁?

他,是谁?

酗酒和失温混合酝酿的苦果被纷繁的记忆和思绪搅成汁液,晦涩、无力的苦痛漫过每一寸褶皱都在溢出懊恼的大脑,他奋力挣扎被风雪牵绊的手脚,转了个圈避过不存在的纠缠,风雪夜戍守边境的回忆扑面而来,他翕动鼻翼,宛如闻到了近在咫尺的铁腥和马骚味,他握紧手中长剑,全神贯注地看向前方,不远方敌方队列的火把光鬼魅扑朔,那时他是一位士兵。突兀的喧哗、嘈杂自他身后撞来,冲走了回忆中戍边的肃杀与紧张,他环顾四周,面目影影绰绰的贵族男女欢笑着举杯庆贺,他们在靡靡音乐中觥筹交错,身上精心调制的香水、熏料麻痹了他的嗅觉,同时,他被包裹着嘲讽、轻慢的奉承“轻柔”包围,无可指摘的完美说辞让他无力发泄,举目四望又无可依靠。灵魂在记忆中失去了方向感,精神天旋地转,他下意识仰望出奇明亮的宴会天花板,或者说史顿堡的天空,他是谁,现在的他是谁?

男人听着耳边壁炉火星噼啪声猛然惊醒,迷茫地环顾四周,懵懂、乖顺地接过一旁老妇人递来的温水,淌入喉咙的水如同滋润干涸已久突逢甘霖的沟渠,他的五感逐渐敞亮,因而头疼愈发明显。

神智稍有恢复的他认出这位老妇人是他的邻居,他出言感谢她的帮助。

老妇人蹙眉略显不悦,望向窗外飘雪的世界,语气温和又无奈:“马库斯,你怎么又喝得醉醺醺倒在雪地里,若不是墨瑞狄特意让我关照你,醉倒在雪地里的后果不堪设想。”她忧愁地抚过鬓角白发,眼角下垂满目慈祥,拿起放在椅子扶手上织了一半的毛衣,温吞地念叨马库斯不关心身体,想念成熟懂事的墨瑞狄,自言自语说等墨瑞狄回来教授他新的编织技巧。

马库斯沉默地感受在胃袋中悠悠晃荡的水,思绪随之沉淀,在老妇人提及墨瑞狄这个名字时豁然开朗,他想起这是他的爱人的名字,继而墨瑞狄模糊的面容在他的脑海中闪现,墨瑞狄是一个高挑纤细的男人,声音动听婉转,握紧自己的手温暖而坚定……坚定?这不是一个日常的形容词。

马库斯向老妇人询问墨瑞狄在哪里。

老妇人抬头注视他半晌,观察他神态不似作假,摸了摸膝盖叹气,感慨马库斯不懂得爱惜自己,成天酗酒,喝得昏了头,连自己的爱人去哪儿都忘记了,之前还是马库斯告诉她墨瑞狄离开史顿堡回家探亲一段时间,距离现在已有三个月了,说着这位老妇开始絮叨墨瑞狄的体贴友好,时常来和她这个没人理的老太婆聊天,也愿意听她翻来覆去的唠叨,帮她干一些杂事,她口中的墨瑞狄仿佛是这个世上最可靠、善良的人,而不爱惜身体的马库斯占了大便宜,然而这样的墨瑞狄让马库斯感到陌生中夹杂着一丝熟悉。

末了,老妇人安慰马库斯,他和墨瑞狄两人既然能摒弃种族隔阂不远万里来到史顿堡,往后爱也能引领他们前进。

马库斯抿了抿干燥的嘴唇,胃里升上的饥饿感促使他以沉默结束这个话题,屋外雪刚小些,他就一脚深一脚浅地回到对门家中。

冰冷昏暗的屋内毫无生气,马库斯被地上成堆酒瓶绊了一下,他扶着桌子看着酒精告罄的瓶子叮铃咣啷地倒下,打着转滚到光线明亮处。床上的衣物杂乱无章且毫无生气地堆叠在一起,寒冷和孤独侵蚀了这件屋子的每一个角落,也在逐渐啃噬归家男人的精神:他的脑内不识趣地冒出幻觉,好像有一只无形的手在那一瞬间从躯壳中抽出他的灵魂,接着将其掷入虚空中的酒馆,酒馆里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嘲笑他的失败,只因他们都是失败者,而马库斯更下贱,自甘堕落。

马库斯惊恐地捂脸下蹲,眼珠左右转动,似乎在这仅有一人的房间内看见了另一个人恍惚存在的身影,如同幽灵般徘徊在他的脑海深处。

他记得,他还记得,他都记得:那是他们来到史顿堡的地“请来”一个他仇视的人类。贵族老爷低头整理衣领和袖口,计算着时间敲响他因为生病而深居简出的“女儿”的房门。

开门后贵族老爷瞥了眼地上正在抽搐的赤裸男人,早几个小时前,这个躺在地上名为马库斯·戈特里布的男人还是衣冠楚楚的骑士,现在的他如煮熟的虾般浑身通红,大张着两条健壮的双腿,后穴流出汩汩白色液体,上半身有不少啃噬的痕迹,嘴唇更是重灾区,已经发红发肿,嘴合不拢地往外流涎水,他被缚于身后的手臂勒出了红印和血迹,可见这位骑士十分不配合他们的治疗。

马库斯的眼睛木然而呆滞地望向天花板,痛苦的泪水糊满了脸,成熟英俊的面容略显痴傻,实在可怜而可恨。

贵族老爷宝贝的“女儿”墨瑞狄坐在梳妆台前,后者一边安静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抚摸脖颈的缝线,感觉到地将发疯的骑士锁在了墨瑞狄的房间里,让墨瑞狄日夜看护。

贵族老爷的女婿不幸中了降头的传闻在领地内不胫而走,民众听闻他们爱戴的贵族老爷家人竟然遭逢这样的不幸,于是不禁扼腕叹息:多么好的一家人,多么好的一对璧人,还好发疯的骑士还有这样好的家人。

1剧情简介

人间时至一个甲子轮回,贪、瞋、痴、怨、憎积淀弥深,已有大患迹象,铠甲召唤器应运出阵现世,寻找人类搭档共同完成他们荡涤邪祟、遏制祸患的使命。

此次现世的两套铠甲一白一黑,一阳一阴,白者阳者为“阳离”,黑者阴者为“阴蟾”。两位铠甲互为对照,同源而生,缺一不可,但在性格、处事方面截然不同:阳离刚健坚韧,嫉恶如仇,誓要将所有恶念斩草除根;阴蟾柔美知性,调和万物,相信所谓恶念与人本为一体。

此次甲子轮回,一黑一白两位铠甲选择了两位过于年轻的召唤人,这两位召唤人在禾鱼市的禾鱼一中上学。

恶念凝聚的邪祟肆意破坏社会的幸福安定,代表正义的两位铠甲召唤人团结在一起,在与邪祟的战斗中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热门评论】

龙曲你还我老婆:看一眼导演,眼熟;看一眼编剧,快跑!窗户,人,纸板

一般路过嗑cp的路人:简介一眼黑白配。

无辜被踢的修狗:看完回来,强烈推荐,阳光积极,充满希望,甜剧爱好者必看!

2角色介绍

周子昂

禾鱼一中高中生,阳离铠甲召唤人。

性格坚韧,容易害羞,长相帅气,父母早亡,现今和奶奶相依为命,时常到邻居邹阿姨家的面馆帮忙。因为机缘巧合知晓同班同学曲飞英也是铠甲召唤人。

曲飞英

禾鱼一中高中生,阴蟾铠甲召唤人。

容貌秀气,不善言辞,冷静谨慎,父母长期出差,平日里习惯自己照顾自己,比周子昂更早知道对方的铠甲召唤人身份。

李琦

周子昂和曲飞英的同校同学,知道了周子昂的铠甲召唤人身份后迅速接受了这个真相并成为周子昂队伍的一员。

邹安歌

邹明惠的小女儿,禾鱼六中初中生,一心想要加入高年级学生团体。

邹明惠

周子昂的邻居阿姨,丈夫因公殉职,在初高中之间的十字路口处开有祖传面馆。

邹安菲

周子昂的邻居姐姐,邹明惠的大女儿,邹安歌的姐姐。

李非攻

李氏集团总裁,他与上任阴蟾铠甲召唤人颇有渊源,怀揣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理想。

【其他配角:略】

3分集剧情

地消失,他们的矛盾在周子昂打断了一个邪祟附体的人的腿彻底爆发。

那个邪祟附体的可怜人因为无法排遣内在情绪所以痛苦得想要自杀。曲飞英察觉到邪祟的爆发,两人变身铠甲赶赴现场,周子昂二话不说把那人从危险的边缘拉到安全地带。

正当曲飞英想要接手出言安慰时,阳离铠甲召唤人出手断了那人的小腿并植入芯片,他在曲飞英的质问下认真地回答:“被邪祟附体,往后定会成为祸患,何况都已经打算放弃身体,那就由不得他。”

曲飞英难以理解周子昂的解释,他猜想是阳离铠甲影响了周子昂的理智,两人回到基地不欢而散。

于是下一次察觉到邪祟时,曲飞英独自前往现场。隔壁楼的广告牌灯光照亮了爆发邪祟之人的轮廓,两人在黢黑的天台上对峙。

邪祟附体之人从黑暗中缓缓靠近,仿佛炫耀般抬起手臂,手臂上附着的铠甲部件边缘滑过妖冶的紫红色光泽,曲飞英惊骇地瞪大眼。

地落入最能接近阳离铠甲召唤人的人选手中,他没有说谎,他选择了曲飞英。他在人间的一切谋划都是为了让阳离铠甲为己所用,毕竟阴蟾铠甲本身的破坏力量远弱于阳离铠甲,至于当初为什么选择周子昂,阴蟾铠甲认为,周子昂是个容易被情绪控制的愣头青,所以只要亲人和朋友一个一个离开他,甚至无需他出手,周子昂自己就会陷入情感的漩涡,到时他就会对唯一的情感寄托言听计从。

不过,阴蟾铠甲倒是没有料到周子昂对曲飞英如此上心,远比他的养父李非攻珍重。

阳离铠甲和曲飞英互帮互助,勉强破阵逃脱,回归现世。

现今阳离铠甲终于完整,周子昂信心大振,立刻关切望向刚逃出阵法手脚尚且虚弱的曲飞英,后者展露安抚性质的微笑。

地交汇。

曲飞英认为,或许他们上辈子密不可分。

地点:新塔空间站

乳白色的门呼吸般轻柔滑开,发出一声吟哦叹息,身姿挺拔的男人大步迈入办公室,在棱角分明的桌前两米处站定,干净利落地并腿行礼,他称桌后男人为“长官”。

桌后的男人看向落地窗外一分为二的世界,左边是幽深晦暗的天空,右边是黄绿交杂的大地,地平线后的恒星向他们倾泻光线而来,落地窗自动调整为光反射模式,室内光线平缓地过渡至新黎明的到来。

此等瑰丽景色本该习以为常,长官今天的反应却有些反常。

风陌尘收回视线,等候长官开口。

长官转过椅子,解锁桌上触屏,向前一滑,风陌尘的终端响起文件接收的提醒:一个参与“信号塔”项目的人员在即将从地面返程时信号中断,目前处于昏迷状态,依靠维生装置保持生命体征,项目组负责人申请他们介入调查,寻找该人员的下落。

风陌尘大致浏览该了参与人员关键信息保密的资料,抬眼瞄了眼长官怏怏不乐的神色,便猜到又是擦屁股的脏活累活,想必大概率是这位“信号塔”项目人员下去做了额外的、多余的工作——或者他就是为了节外生枝的事情付费参与“信号塔”项目,空间站的生活使他感到厌烦无聊——结果碰上了导致生命危险的意外。他对“信号塔”项目的赚钱副业早有耳闻,没想到直到现在才捅出这么大的篓子,还要他们出手。

风陌尘通过紧急通道来到“信号塔”项目总部,了解一遍地上情况和载体使用方法后躺入脑信号转移装置,登录地上的载体。

地点:地上某处信号塔

一阵往后倒陷入柔软床铺的昏沉后,他于地上收纳载体的容器中睁眼,跨出打开的容器,打量自己新的身体:这具载体外貌捏塑得与自己原身相差无几,同样外形人高马大、面庞刚毅冷峻,赤裸的身体上肌肉块块分明,他按照之前的培训操作调动嵌入载体脑内的终端,这个终端链接眼球,可以在虹膜上随心显示信息。

风陌尘一边向外走一边打量周围成排成列的容器,那些面容模糊的人形载体如同子宫中的婴儿般安静地蜷缩,等待信号塔传来意识信号,然后就能变身为行走大地的人。

他往上走来到装备区,挑选适合任务的地上身份。他很快选择以荒僻小镇警备队成员的身份调查冯翎的下落,他在整备室换上警备队服饰,领取他新鲜出炉的各类身份证明,大拇指揩过狗牌上激光打印的镂空姓名,凝神片刻,然后戴上脖颈,将狗牌放入内衬。

风陌尘驾驶着“信号塔”准备的警用涂装改装吉普,向无垠黄沙的边界驶去。他看着后视镜中那通体乳白光滑的信号塔在闪过耀眼的一道恒星白光后隐匿于狂乱的风沙中,这样的信号塔遍布于这片荒凉大地,如同高洁神圣的神迹,静谧无言,直插大地的动脉,向星空传递深思,但除了像他这样的载体,其他人无权进入这些高塔。

地点:绿洲城

风陌尘,心里计划到了下一个城镇就把他扔下去。

和风陌尘上路的萧麟一开始兴奋无比,坐在吉普副驾驶开始漫天胡侃,从家乡聊到绿洲城的所见所闻,其间不忘打探风陌尘的个人信息。

风陌尘猛打方向盘再猛然回正,扶了扶墨镜,用实际行动警告萧麟莫要多问。萧麟拢膝盖坐端正,吐掉嘴里的沙子,拉上围巾乖乖地闭嘴。

到晚上萧麟没有保温毯,一个人蜷缩起来用衣服裹住自己,他试图不着痕迹地靠近风陌尘,而貌似早已合眼的警官默默分了旅途同伴一半的保温毯。

偶然相遇的两人在奔波的路途上慢慢彼此熟悉,他们相识未深,甚至称不上点头之交。

在即将到达下一个城镇前,风陌尘终端传来的天气预报显示未来十天将会有一场特大沙尘暴,在沙尘暴过去之前无法出发,也就是说,风陌尘还要和萧麟一起呆十多天。

地点:某落脚城镇

这个城镇的当地警局似乎并不欢迎一位远道而来的警备队成员——风陌尘报备时发现了这一点——顶着对方审视的目光,风陌尘承诺两人会在沙尘暴结束后立刻离开,对方接受了这个承诺并叮嘱风陌尘和他的“跟班”在此地不要到处乱逛,不要惹事,说着他指了指风陌尘背后正和一位当地人聊天的萧麟。

风陌尘没有否认萧麟是他的跟班,他想了片刻决定把萧麟带在身边,等到了出风崖两人再分开,反正没多少功夫,也省得萧麟为了“追随”自己丢人现眼,或者惹上麻烦。然而他们不找麻烦,麻烦自动来找上他们。

镇上的欺男霸女的泼皮恶霸一眼瞅见面容清秀、身材矮小的萧麟,见他戴着胶带粘贴的防风镜,身上冲锋衣款式老旧又蒙着黄沙泥污,便上前搭讪。

萧麟正单独一个人坐着等风陌尘,眼观鼻鼻观心,余光看见冲他来的不速之客,谨记风陌尘不惹麻烦的告诫,一言不发地看着那流氓于他身侧调戏他。还未等他开口,风陌尘悄无声息地走到流氓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流氓一见风陌尘身上的制服起先眯了眯眼,然后开始打量风陌尘那张陌生的脸。

萧麟见状连忙起身扮演和事佬,熟练活络地介绍风陌尘路过本地暂住的警官身份,自己则是他的跟班。

风陌尘看出流氓居心不良,眉头仿佛能夹死苍蝇,他又看向频频向他投来视线的萧麟,在后者期待和惊惶中开口询问流氓是否有要事。

流氓收敛了他的嚣张姿态,随意敷衍了几句离开了。

萧麟呼出一口气,庆幸风陌尘没有和那地头蛇发生语言摩擦,他以为那调戏他的流氓会看在风陌尘的身份面上不再于他们面前出现,未曾想晚上就被流氓小弟绑架,得亏风陌尘来得及时救下了他。

风陌尘次日找到当地警局说明情况,然而当地警局也拿那恶霸没有办法,接待的人委婉地暗示对方靠他父亲和他父亲手下的护卫队在城镇上为所欲为,因为风沙和劫匪常年侵袭和冯翎虐周边地区,城镇居民在接受恶霸父亲的庇护的同时不得不忍受那恶霸的所作所为。

风陌尘捏紧拳头,手套捏得紧涩响,他一言不发地离开了警局:他知道一个外人介入当地势力纠纷必会成为一个棋子,但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他也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风陌尘一出警局便开始使用脑内终端规划事成后的逃跑路线,他没有将计划告诉萧麟,反而将萧麟当做诱饵,于自己袖中藏了一把之前就地取材组装的小巧手枪。等到了恰当时机,风陌尘出面制止恶霸及其小弟拦截、骚扰他的跟班萧麟,同时在制止的一瞬间一手将萧麟推到身后,一手开枪命中恶霸眉心。随后,他在众人反应不及时抱起萧麟立刻逃跑,跳入提前藏到附近的吉普,在姗姗来迟的围堵追击中冲入黄沙弥漫的城镇外。

这场沙尘暴会在一天后结束,现在进入沙尘暴区域并不安全。没人知道沙尘中潜伏着或者活动着什么,有人曾看见沙尘中闪耀着天上白玉城的洁白光辉,有人曾经听到沙尘中传来远古、悠长的沙兽低吼,有人的亲朋好友迷失在沙尘中、死无葬身之地,也有天城教的信徒为了证明自己的信仰步入这片黄沙。

远离危险后,萧麟即刻从风陌尘身前爬到副驾驶,手脚麻利地戴上防风眼镜和口罩,用围巾把脸裹得严严实实,侧头看着防沙装备简陋的风陌尘,好像在看一个怪人。

风陌尘从墨镜后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拉过副驾驶的安全带塞到萧麟手里,最后镇定地拉上自己的围巾。事实上,载体根本不需要做什么风沙防护,风陌尘跟地上人萧麟呆一起久了差点忘记自己如今身体的特性,所以他也不会介意那颗嵌入载体背部的子弹。

风陌尘依靠终端记载的路线图和气象图继续行驶,满世界的黄沙容易颠倒人的方向感,让人产生天地一体的错觉,裹挟粗粒的尖啸狂风折磨着任何妄图靠近它的人的裸露皮肤和呼吸道。

终端里记载了地上的极端气候会极大影响信号塔收集信息和通讯的功能,而在大约行进几十公里后,吉普车载着几公斤的沙子冲出了沙尘暴区域。

地点:孤峭堡

灰头土脸的两人又开了几公里来到孤峭堡,这里鱼龙混杂,风险和机遇并存。

巨大的堡垒突兀地耸立在光秃秃的背风坡上,破败的棚屋如同柴薪般聚集于黄灰堡垒的墙根,孤峭堡堡内每一层的有限空间都被充分利用:低矮的民居房屋在。

风陌尘提起十二分精神,聊着聊着自然谈起自己眼下正在调查一宗案件,而且和十二人团的团长冯翎有关。

“白狼”刘绍和“女巫”江枫理面面相觑,眼底露出警惕和戒备。

江枫理严肃地说:冯翎是他们的团长,十二人团从组建到现在一路走到现在,团长的品格有目共睹——以她的人格担保,团长绝无可能犯罪。

萧麟抢在风陌尘开口前解释,风陌尘说冯翎和案件有关并非是指冯翎是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萧麟的越俎代庖行为让风陌尘略感无语和无奈,但他没有在十二人团面前否定萧麟的解释,毕竟所谓的案件不过是他搜索冯翎情报的借口。

“女巫”江枫理将信将疑,低头沉思片刻后忽然叹了口气,和一旁的“白狼”刘绍商量几句,然后转头和风陌尘说:几月前一次探险行动遭遇了沙兽,十二人团损失惨重,团长冯翎也受了重伤,不得已由他的爱人“蝴蝶刀”李霜礼暂代团长之职,此次他们前来孤峭堡也是为了寻找治疗团长的方案。

萧麟瞪大眼,挪动椅子拉近与“女巫”的距离,关切地询问他最尊敬的团长的身体近况。

风陌尘若有所思,江枫理说的这条信息没有在“信号塔”项目组终端的资料里提及:“蝴蝶刀”李霜礼竟然是冯翎的爱人。风陌尘不禁暗自嘲笑冯翎对于角色扮演的沉迷、入戏,搞出这样的荒唐事,他不相信冯翎会真心实意地爱上一个地上人,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注定无法平起平坐,而据他所知,爱需要平视对方。

风陌尘抽回发散的思绪,抬头看见“白狼”刘绍那双绿眼睛正如狼般幽幽地注视着他,又在对上自己的视线时慢慢低头,错开视线。刘绍的目光让风陌尘感到不适,但任务为重,风陌尘暂时将“白狼”刘绍的不对劲记在心里。

这场酒馆见面的最后,风陌尘和十二人团的两位成员商量好一起回出风崖。

风陌尘和“女巫”江枫理坐在吉普上,跟着前面萧麟和“白狼”的越野驶出孤峭堡。

后视镜中的孤峭堡逐渐缩小,直至完全隐没于土黄的地平线之后,耳内所有的堡内喧嚣被荒原风声淹没,荒野的气息占据了他们呼吸的胸腔,堡垒外的世界重新占有了奔波行走的人们。一颗形似月亮的卫星出现在晴朗湛蓝的苍穹上,与恒星遥相对应,完美而遥远,那正是天城教的圣城,位于天上的“白玉城”,他们死后想进入的美好之地。

副驾驶的“女巫”江枫理谈起他们十二人团的组建历程,他们一行人基本上都是社会边缘人员,流民、盗贼、土匪、骗子,因为他们出生低微但不甘心安于现状,所以终日虔诚地向天圣奶奶祈祷,于是天圣奶奶给他们带来了他们的“拯救者”,即团长冯翎。

江枫理节,目光微移就见总章节一行大字:“愚昧的时代”。

奥提丰兰二王子心里五味杂陈地继续看下去,书中仅有一段话提及奥提丰兰,还是因为那些被烧死的法师和普通人。

狄奥尼西奥记得三百年前奥提丰兰最后一位遭受火刑的法师,那是位面容平平无奇的女子,名叫斯佩兰扎·马里诺,她自唯一的亲人去世后便魂不守舍、行踪诡秘,邻居发现她在家中召神弄鬼,试图与魔鬼对话,而后带领士兵在她家中搜出了一个自制的法阵,坐实了斯佩兰扎法师的身份,不过当时没有人相信她真的能召来魔鬼。

火刑那日,狄奥尼西奥站在城堡的露台上遥望烟火冲天的广场,他为兄长的残忍和果决拧紧眉头却无能为力。

骑士阿里斯托立于他身后,同塔楼的滴水兽般沉默,在狄奥尼西奥低头要咳嗽时立刻上前给他披上挂在臂上的披风,他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和口吻询问狄奥尼西奥是否要进屋避风。

狄奥尼西奥指尖擦过骑士冰冷的臂甲,向他最忠心、最信任的骑士阐述他的担忧:兄长对法师的仇恨也许有一日会让他彻底失去冷静和清醒,到那时一旦无法控制愤怒和仇怨之马,他和奥提丰兰都将被狂奔的马车带入深渊。

行刑前他找到兄长鲁菲诺的骑士卢西亚诺·伦巴,他送给自己骑士的荣誉徽章,象征着他们彼此永不遗忘、永不背叛、永不分离。

狄奥尼西奥幻想用舌尖轻轻触碰牙齿,咧开唇瓣缱绻地吐出那个他无法忘怀的名字——“阿里斯托”。

三位法师学徒在狄奥尼西奥的点头同意下将骷髅轻手轻脚地放在一旁,削去亭顶垂下的枝条,清理出法阵,法师学徒们围着法阵压低声激烈讨论,狄奥尼西奥盯着那具骷髅依靠着亭柱发呆。

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摆在他的面前:他的骑士阿里斯托没有成为亡灵,并且他生前试图和魔鬼沟通——阿里斯托并非法师,狄奥尼西奥认为他不会信仰魔鬼——或者按照斯佩兰扎的说法,阿里斯托生前试图尝试联系上一个已死之人的灵魂,因为那个法阵是从斯佩兰扎家搜出的那个法阵……阿里斯托到底在想什么?

利维亚犹豫再三告诉狄奥尼西奥:这个法阵已经被成功启动过,与这个法阵有关联魔力路径一条模模糊糊指向狄奥尼西奥,其他魔力路径如同漫天箭矢一般伸入天空,她不能确保自己的魔眼侦测的准确性,魔眼是消耗生命的魔法,她因为用得少而不精于此道。

“你在看我吗?”

利维亚话音刚落,附着魔力的眼睛突然传来猛烈刺痛,来不细究冒出来的声音来自何处,她立刻捂住流血的眼睛调动魔力防御。

狄奥尼西奥将三位法师学徒护在身后,李尼和安娜一人照看利维亚,一人协助主场作战的狄奥尼西奥。

花园亭子周围的空气忽然阴冷、干涩,花墙的阴影变得油腻、厚重,看一眼仿佛能淌下油,不适和紧张悄无声息地弥散开来。

身为灵体的狄奥尼西奥立刻感受了一种似曾相识的压迫感,跟他在沼泽被偷袭前的感受一模一样,同样冰冷的空气,同样凝滞的景色。

熟悉的身影慢慢踱步走出阴影,狄奥尼西奥豁然睁大双眼,国王骑士装扮的男人神态轻松地打量蓄势待发的法师小队,瞥了眼被移出法阵的骷髅,耸肩摊手:“就算是土地上旧日王国的王子,也不能擅自破坏他人精心制作的作品。”

“阿里斯托不是你的材料。”

狄奥尼西奥情绪激动地反驳卢西亚诺,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后,他立刻转移话题:“你是法师?为什么潜伏在奥提丰兰的王室内?”

卢西亚诺嗤笑一声,摇头的同时摆手,他说他不是魔力的奴隶,他是魔力的主人。

众人无一不被他坦荡承认自己是魔鬼的行为感到震惊,一时亭中安静得好像墓地。

狄奥尼西奥放下了手中的剑,他知道自己不敌对方,于是选择软和语气,平淡地询问真正的卢西亚诺去了哪里。

卢西亚诺反问他指的是十岁前的卢西亚诺还是十岁后的卢西亚诺,如果是十岁前的卢西亚诺,那他早死了,如果是十岁后的卢西亚诺,那他便站在这里——有死才有生,这是魔法的规则,也是和魔鬼交易应付出的代价,不过仪式中途出了点意外,卢西亚诺的母亲用她自己的灵魂换回了套着她孩子躯壳的魔鬼。

狄奥尼西奥见卢西亚诺如此好心情解答他的疑惑,在心里为他和三位法师学徒的处境捏了一把汗,他也不忘问面前这位披着人类外皮的魔鬼,自己心心念念的阿里斯托去了哪。

卢西亚诺没有回答,反而给予狄奥尼西奥一个神秘的微笑:“魔鬼不是随叫随到的好心人,二王子殿下……”他一时没有改掉伪装成人类时的习惯,狄奥尼西奥听到从一个魔鬼嘴里冒出这样的称呼觉得诡异又可笑,“有死才有生,这是魔法的规则。你的兄长鲁菲诺命令我埋伏在你出逃的路上杀你,然后阿里斯托跟我回到了鲁菲诺身边。现在,你站在这里,而他躺在这里,所以你应该知道他做了什么。”

狄奥尼西奥思忖片刻,拧起来的眉头缓缓舒展,面上多了些悲戚和无奈,他礼貌地感谢了卢西亚诺,转头看向那具昔日骑士的遗骸。”

魔鬼不满意狄奥尼西奥的反应:他不该怀疑阿里斯托背叛了狄奥尼西奥,和鲁菲诺同流合污吗?

他叉腰转头看向方才一直在沉默旁观、减少存在感的法师学徒们。

利维亚注意到魔鬼的视线,紧张得吞咽口水,不知道他们小队成员是否会因为正大光明听到一桩三百年前的秘辛而被这位魔鬼看上戏弄,即便现代魔法界通常将魔鬼定义为魔力的看守者,他们能够操控魔力并且在各类文献记载中酷爱用魔力来交易人类的灵魂,是诚信的狡猾之徒——索性这位魔鬼对魔力的奴隶们不感兴趣,很快转回头。

“你知道阿里斯托的遗言是什么吗——”

魔鬼试图引起狄奥尼西奥的兴趣,他的姿态展现出不符合常人的形状和轨迹,甚至同人类的亡灵也不一样。

利维亚揉了揉眼,确定自己没有产生幻觉,魔鬼的人类伪装正在因为自己连结的庞大魔力而慢慢崩解、扭曲,人世即便是法师遍地走仍然排斥魔鬼。

狄奥尼西奥听闻魔鬼的下文后安静地垂下眼帘,宛如毫无触动。

魔鬼的声音越来越急促,他挑拣着一桩桩狄奥尼西奥的疑惑、未知、渴望之事催促他,逐渐沉闷的空气压抑得法师学徒们无法动弹也无法言语,他们彼此间用眼神交流:魔鬼在诱导、逼迫狄奥尼西奥和他交易。

“鲁菲诺知道你是魔鬼吗?”

狄奥尼西奥忽然抬头注视魔鬼的眼睛,他的眼神坚定而明亮,即便身为灵体他的眼睛也如此美丽而夺目。

卢西亚诺勾起嘴角,笑容仿佛要掉下脸皮,声音低沉、厚重,拂动附近的草木:“所以他变成了一头疯驴。”

狄奥尼西奥脸色微变,他思忖片刻,喃喃道:“早在他死前,甚至更早之前——在我死前——你逼疯了他……他也罪有应得。”

卢西亚诺没有否认这个猜测,相反他将其视作自己手段高明的夸奖:“我仅仅是鼓舞、推动他在疯狂的道路上不断前进,鲁菲诺想要长久统治奥提丰兰,所以现在他在统治一个属于亡灵的奥提丰兰。何况人世没有混乱、死亡,哪来魔鬼的快乐、满足。”

“‘快乐’……”狄奥尼西奥在嘴里咀嚼这个词汇,他拒绝了魔鬼的交易,直言自己无福消受魔鬼的“好意”,他看到了三百年后独特的风景,学了新鲜的魔法,平白多活了几年,已经很知足。

狄奥尼西奥说:“即便鲁菲诺命令你埋伏杀了我,即便阿里斯托早已知情并袖手旁观……”他停顿片刻,“我更愿意相信我的兄长是得了疯病、六亲不认,我的骑士是为了给我报仇而潜伏御前、伺机而动,而你,你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见不得光的魔鬼。”

魔鬼挑起一边的眉毛,忍俊不禁地笑出声,嘲笑狄奥尼西奥还在逃避真相、躲入幻想。

狄奥尼西奥镇定地反驳他:魔鬼为了取乐而让人承受痛苦、失去生命,所以他不会让魔鬼感到快乐。他看过现世的历史文献,回到城堡后他们一路走来,一路拾起旧日的碎片,他愈发相信他的骑士阿里斯托不是背信弃义的混蛋,正如斯佩兰扎所言,阿里斯托是个失败者,他们都是失败者。

卢西亚诺叹了口气,他摆了摆手,感慨道:“你们明明是兄弟,性格却迥然不同,一个强横,一个怯懦,不过一个两个脾气都跟驴一样倔。”

狄奥尼西奥回以微笑,反而劝解魔鬼不要执着。

魔鬼不置可否,安静了一会儿,忽然暴起想要控制狄奥尼西奥,后者似乎早有防备,释放净化亡灵的魔法。

魔鬼脸色微变,他知道这种程度的魔法无法伤害到自己,但对身为灵体的狄奥尼西奥而言无异于自杀,狄奥尼西奥破坏了他和阿里斯托的契约,那是魔鬼能够留存在人世的魔力基石之一。他冷笑着甩掉手上沾染的魔力,声音逐渐严厉:“你和你哥哥一样,都是疯驴。”

狄奥尼西奥新奇地观察自己的身体慢慢融化在空气中,他的凤姿的美男子,与其母乃是青梅竹马、天作之合。

周宗明身为两人之子,自小冰雪聪明、闻一知十,不出意外定能成大才、居高位。

谁料时局动荡,诸侯国兼并是大势所趋。时代的潮涌淹没了旧国的臣子和贵族,也给李丰义的父亲他们搭上另一搜舟船的机会,他们跟随当今皇帝征战四方,兼并各国,而后天下一统,论功行赏,分封诸侯国,再至四位诸侯意欲称王,战火再起。

周宗明的父亲被谋害,母亲改嫁新贵,周家此前未与皇帝并肩作战,却在削藩时受到重用;而齐王李氏父子曾和皇帝出生入死,如今却君臣反目、势如水火,莫非是“时也,运也,命也”?

反正李丰义不信命,正如他不信当今“狗皇帝”坐得了皇位,他的父亲、他自己就坐不得!

周宗明说:“表哥何须如此提防,此间只有你我,不论战场得失、局面输赢。”

李丰义瞧了眼他,心中不屑:一个大男人,说话柔声细语,长着一张清秀俊逸的面孔,颀长的身姿裹着锦绣绸缎,全然不像一个将军、督尉,倒像是娇生惯养的公子哥,通身上下只有那眉眼英气和气派不凡能入李丰义的眼。

周宗明见他不回答,兀自替他摆筷,慢悠悠说:“父亲在世时,常与我提起表哥,说是文稻武略的天才,可惜那时我尚年幼,未得见你的风采,再见却是在战场上刀兵相见……”

李丰义面无表情地听着他“套近乎”,但心中不自觉地回想昔日种种,真是意气风发、风光无限,一路顺风顺水,哪想在周宗明和其背后的皇帝身上绊了个狗吃屎。

周宗明见他神情隐有松动,说:“‘兄弟阋于墙’,陛下未尝不心痛,他以诸侯之礼葬了齐王,又派人寻你下落。”

李丰义早知父亲凶多吉少,但被人告知又是另一番滋味,开口讥讽:“莫不是待我自投罗网,回去剁成肉泥。”

周宗明莞尔笑道:“陛下选贤任能、不拘一格,多次与大臣谈及表哥勇武善战,乃是不世之材,可惜你不知踪迹、不知生死。”

李丰义不得不承认,有些话从周宗明口里讲出来的确舒心,但他不能在周宗明面前表现出他的得意和放松。

李丰义冷笑一声,反驳:“古往今来哪个掌权者会容忍一个叛臣睡于卧榻侧!”

周宗明沉默片刻,嘀咕:“若是能力超群,陛下也倒愿意居于人下……”他转了话头,勾起嘴角,笑容莫名且明艳,“表哥这是拒绝恢复小齐王身份的提议?”

他一字一字念得郑重、温柔,其中的意味深长好似在把李丰义的脊椎一节一节钉在砧板上。

李丰义张了张嘴,想说些大丈夫威武不屈的废话。

周宗明打断他询问是否要人服侍用餐。

李丰义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肚子,觉着饿了但也不给回应,他下床走到桌边,余光瞥着衣着华贵的督尉,想着自己如今窘境,和周宗明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李丰义内心掠过凄凉和幽怨,情不自禁地低头收拾好脚镣坐下,端起碗筷时才注意到今日伙食好了不少,还多了一双筷子。

周宗明在他踌躇不决时于其身旁落座,拿起多余的筷子为他布菜。

原来他口中的“服侍用餐”是这个意思。

李丰义略感别扭,但没深究,捧起碗准备开饭。

“郑潇已与我讲了表哥这些年的苦楚。”

周宗明说话委婉,他放下筷子,注视着李丰义。

李丰义动作凝滞了一会儿,好像无法再维持故作文雅的吃饭姿态,他喃喃道:“你知道了什么?”

这声音轻得好似自问自答,他就在自问自答。

有些事彼此心知肚明,摆在台面上讲又是另一回事,眼下这件事是李丰义为人奴隶、遭人蹂躏的耻辱。

周宗明垂下眼帘:“我知表哥有苦难言。小齐王此前在朝中树敌不少,现在失踪多年后被找回,若是恢复小齐王的身份,难免有好事者走漏风声,编排生擒为奴的事迹……”

李丰义听出了不对劲,梗着脖子反问:“你说当今皇帝求贤若渴,那奴隶之身又如何?殷商丞相傅说、五羖大夫百里奚亦曾为奴,但他们辅佐皇帝的功绩赫赫。况且小齐王的名号舍我其谁,我为何要放弃这身份?”

周宗明笑而不语,明明是温柔的眼神却看得李丰义后背发毛,他回忆莫不是方才一番慷慨发言的哪处措辞落了下风。

周宗明问:“表哥为何一时厌恨陛下赶尽杀绝,一时又抱怨陛下不识千里马?”

李丰义轻哼一声,抱臂侧头不看他,小齐王的傲气再次攀上他的脊梁。

周宗明自顾自地问:“委身外族为奴之事不足挂齿,若是恢复小齐王之名,表哥愿意效犬马之劳?”

周宗明同情、惋惜这位表哥,同时也明白若非这些年为奴的经历磋磨脾性,眼下小齐王早就暴跳如雷地用桌角砸烂他的头,换而言之,没有奴隶的镣铐就没有两人之间“心平气和”的交流。

周宗明劝说李丰义归顺当今天子,即便无法再现昔日小齐王的风光,但尚能保留李家门楣;如若不然,李丰义往后都是奴隶,李家就此断了传承——无人打理齐王李韬的坟茔,无人照料李家的家室子嗣……

周督尉眼睫微微颤动,所言字字真心,他为表哥谋划好了未来,然而李丰义没有屈服、妥协的意愿,可谓“神女无心”。

李丰义笃定周宗明他们待他比罗族人待奴隶仁慈,既然他能忍罗族人的凌辱,那便能与周宗明这等心慈手软的人物虚与委蛇,然后寻觅良机出逃。

那小人郑潇所言又有何所惧,要是他卷土重来,成王败寇,天下谁还会在意他的这段不堪往事。

身陷罗族人山寨的日子已恍如隔世,小齐王被买回来好生养了一段时间,身体养好了,精神慢慢回来了,心思也开始活络,或者说“仓廪实而知荣辱”,李丰义自从被救后一直怀揣的小心思如星火燎原般愈演愈烈。

仗着这份自信,李丰义义正词严地拒绝了狗皇帝的走狗督尉的提议,当然他嘴上不会如此粗鄙,最多语气激烈。

周宗明没有再多说,起身离开,此后两个月他再没有出现在李丰义面前。

李丰义则是遇到了潜入周府的齐王旧部。那人自齐王溃败后隐姓埋名,混入了周府的仆从里,近来听闻周府后院来了一个奴隶,府内多方打听后才知道是小齐王,他做了万全的准备,这才冒险前来相见。

两人谋定了逃离周府、东山再起的计划,趁着周宗明赴宴的空荡,砍断了手铐脚链逃走了。他们打算投奔另一位齐王旧部,途中却被人当做逃奴截住。

来人骑着高头骏马,如玉的面庞被火把光亮和甲胄的光泽照得冷漠,居高临下地俯视手下败将,这时周宗明少了那股子被李丰义嫌弃的软弱温和,通身肃杀、冷酷,宛如一尊玉面修罗。

周督尉马旁立着的大汉握着弓,弓弦尚颤,满面胡须的面孔在火把下笑得可怖,他盯着被围起来的李丰义,一支羽箭直挺挺地穿过后者的肩膀,血染重了衣袖。

李丰义冷汗直下,协助他逃跑的齐王旧部被马踏出脑浆,正浑身冰冷地躺在不远处,自己则被这郑潇射穿左肩,周宗明亲自领兵包围了起来。

看着阵仗,自己出逃一事绝无可能小了。

郑潇上前踩着他的小腿,从箭壶里取箭,冷硬的箭头按在李丰义的脸颊上,轻浮地拍了拍,调侃道:“这哪里逃出来的奴隶,竟如此不知好歹。”

郑潇抬脚让部下把人从地上拽起来,拎着耳朵转过李丰义的脑袋,火把照亮了其耳后的刺青,他用罗族话大声念起刺青的内容,李丰义突然如坠冰窟般浑身颤抖起来。

郑晓故作惊讶地赞叹:“竟然是从罗族村寨里跑出来,脚力不错啊!”

周宗明忽然出声制止了郑潇的戏弄,把逃奴脸上刺了字,然后带到牢里。

李丰义当即一怔,破口大骂,他逃窜时狼狈得很,肩上又血流不止,开口气势便弱了三份,他骂周宗明的长相阴柔、为人狠毒、为虎作伥,什么难听的词都扔到周宗明头上,倒是忘记了郑潇还射了他一箭。

郑潇听他骂的内容不禁笑得愉快,周宗明不动声色,似乎并不在意输者的垃圾话,只是吩咐郑潇尽快解决,说完勒马离去,此前“情深义重”的表兄弟情谊似乎就此断绝。

郑潇收敛笑容,俯身问李丰义愿意与否,还贴心地用罗族语再问了一遍。

李丰义气得脸通红,啐了一口唾沫,正中郑潇的胡须,惹得后者怒目横眉,专对着他的肚子踢了两脚。

身负重伤的小齐王趴在地上,捂着肚子吐出一口血,发须缭乱,面容狰狞,胳膊肌肉虬结,一对招子亮得很,嘴里流着血还勉力做强梁,转而大声宣告自己乃是小齐王李丰义,指责周宗明他们逾矩。

郑潇笑出声,说:刺上军奴刺青后就要收编到营妓中去,若是他真是小齐王,兄弟们倒也想一尝小齐王的滋味。可现在他耳后的刺青明明白白写了,他就是罗族人的性奴,一个逃奴还自称小齐王——堂堂小齐王怎么会做罗族人的肉垫子!

周围的士兵也一同哄笑起来。

李丰义顿时哑口无言,面上肌肉抽搐,他面如死灰,忽然环顾四周,盯住方才拿住他的士兵佩刀,欲寻死。

郑潇时刻留意他的动向,一瞬看出他的用意,岂能这解脱的好事岂能轮到李丰义,于是即刻出手,用刀柄敲晕了李丰义。

人高马大的汉子径直倒地,血和汗混于泥土地,宛如荒郊野岭尸首分离的无名尸般,好生凄凉。

要是就此无名无姓地死去,于他倒也算是一件幸事。

郑潇背上弓,让人把那昏迷的奴隶扛起,他摸了摸胡须,跑到包围圈外向周宗明汇报情况,原来周宗明并未走远,远远地在马上听李丰义的咒骂

周宗明让他们把那奴隶捆了放在他马上,由他亲自带去周府的地牢。

约莫过了半月,周宗明再次踏入地牢,独自见那关在地牢最里间的奴隶。

健壮汉子躺于草垫上一动不动,套着一件粗布麻衣,衣衫半解,半边鼓囊胸膛若隐若现,其上刀疤、鞭痕也若隐若现。

这半月里除了入牢的一顿鞭刑和面上刺青,与之前相比,李丰义无非换了个更差的地方“坐牢”。

周宗明在栏外站定,温声唤道:“表哥,你可醒了?”

那汉子动了动手指,置若罔闻。

周宗明见他有反应,笑道:“三日前我去探望了李夫人,表弟们虽长了个,但没一个像表哥你这般气度。”

周宗明口中的李夫人自然是指齐王李韬的唯一在世的妻室,其下有两位幼子。李丰义随父亲征战时从没把他们看在眼里,只当李夫人是侍奉父亲的姨娘,弟妹们是父亲生下取乐的小猫小狗,因为他是父亲正统的继承人,也是齐王的继承人。

周宗明不可能无缘无故来地牢与他聊闲话。

李丰义撑着一只手慢慢坐起,靠在墙边,目光如炬地瞪视栏外光鲜亮丽的表弟。

周宗明微笑道:“我实难看出谁配得上齐王的名号,可又必须从中出一个,表哥,你说选谁好?”

李丰义握紧拳头,他自认看穿了这位表弟的虚伪,外在衣冠楚楚,实则蛇蝎心肠,不过成王败寇,冷静下来后他也认栽,但这周宗明又是和他部下唱红脸白脸,又是故意引诱、挑衅、威胁他,说是要把他充作营妓,结果一醒来把自己关押在周府地牢。

自杀未遂的李丰义在地牢里琢磨了半个月越想越不对劲:之前自己刚到周府,周宗明把他关了半月有余,一见面给自己布菜,劝说自己归顺朝廷,到此都没问题,逃跑杀鸡儆猴也十分顺理成章,但那温柔可亲且面面俱到、若即若离且欲擒故纵的姿态,怎么那么像二世祖哄骗闺中女子就范,给颗糖又给个巴掌,若不是自己顺利出府也有周宗明的手笔?

李丰义越想越觉得他这个表弟心机深沉,害怕且期待他的用意和下一步计划。

看来那段罗族山寨为奴的经历给小齐王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痛苦记忆,导致现在他经常为自己的后门担惊受怕。

李丰义也不知道自己这硬邦邦的男人有什么好,竟能让周宗明也生出这等邪门心思。不过若是周宗明这样面容如花的男子心悦自己,李丰义倒感觉比那罗族人兄弟好得多,果然货比货得扔,至少他能勉为其难把周宗明当做女子。

平白被扣上龙阳之好的周宗明当然不知道李丰义这半个月内经历了何等波澜壮阔的思想转变,他见李丰义听到这消息依旧沉默,认为对方在生闷气。

周宗明打开牢门,李丰义下意识缩腿,脚镣哐啷地响,他立刻恼火自己的怯弱行径,故作豪迈地盘腿而坐。

周宗明在他对面自如坐下,两人仅隔一臂,他似乎不害怕李丰义会暴起伤人,继续说:“小齐王之名于表哥重乎?”

这是直接的询问,于旁人而言没头没尾,但李丰义的思考方式却能剑走偏锋地对上周宗明的考量:此前周宗明三番四次地暗示自己不要恢复小齐王的身份,难道——是为了将自己囚禁在身边?

目的正确,但原因南辕北辙。

李丰义看周宗明的神情有些复杂,答曰:“皇帝眼下的齐王?无权无势、名不副实,我才不上这当,‘出得龙潭再入虎穴’,去做那狗……那皇帝的奴隶,这等‘美差’还是让我那两个不成器的弟弟担着吧。”

周宗明微笑,好似在他意料之中,他问:“那表哥接下来想做什么?”

李丰义见这美男子弯弯的眉眼,好看得紧,赶紧移开视线,凝神告诫自己莫被“美男计”迷惑,却压不住心里直冒出的忐忑和好奇,他反问:“我这面上刺了周大人的青,还能跑哪去?”

周宗明笑着摇头,解释刺字印在李丰义的额角,可用头发遮盖,或者往后他将功抵过,他亲自给李丰义去掉,虽然难免会留下疤痕。

李丰义狐疑地打量忽然做派光风霁月的周宗明:周宗明方才可是说将功抵过、去掉刺字?莫非还在给他机会?这要是为了他的屁股,可真是煞费苦心。

周宗明不知道李丰义神情有一瞬难看、羞恼的缘故,他也不知道李丰义在心里如何编排他。

周宗明平静温和地笑待李丰义的回答,光这副云淡风轻的神情就让李丰义没了脾气。

世人总对笑脸人三份好颜色,尤其又是笑脸美人。

周宗明解释何为“将功抵过”,即给李丰义新身份协助剿匪,既不浪费这一身武艺,又能建立功业、将功折过。

功业!

李丰义眼睛一亮,旋即垂下眼帘收敛眼中的兴奋之情,心里腹诽若不是落败,他何至于沦落给这狗皇帝建立功业,但他也不愿被困死在地牢里,白白蹉跎光阴,浪费这好身手。

李丰义认真考虑片刻,接受了周宗明的提议,末了还不忘放狠话,他不会放弃小齐王这个称号。

周宗明尊重他的意愿,给了他腰牌,说走出地牢后,李丰义就是讨匪将领“周义”,而小齐王这名号,只能两人私下称呼。

李丰义前倾上身,狡黠一笑,故意问道:“表弟想何时叫我‘小齐王’呢?”

周宗明眨了眨眼,莞尔一笑,没有回答,他欲起身离开,李丰义突然抓住他的手腕。

两人暗暗较劲了片刻,僵持不下。

周宗明蹙眉问道:“表哥可是还有不解?待你出了地牢,可于我厅堂一叙。”

李丰义拧紧眉头又很快松开,神情古怪地注视着周宗明,看得后者心里嘀咕:这位表哥性子当真难琢磨。

李丰义松开手,仰头咳嗽了一声,似乎是壮胆般大声问:“不做些什么了?”

周宗明低头想了片刻,问:“做什么?”

平常的一句话,却好似针般戳破了李丰义色厉内荏的掩饰,他一跃而起,手铐脚链响声不断,面上一片羞恼成怒的红,让周宗明赶紧滚。

周宗明莫名其妙挨了一顿骂,无奈一笑而过,遵照李丰义的意愿离开地牢,也不管后者在身后别扭的出言挽留。

李丰义方才试出周宗明对自己的屁股没有偏门心思,原是自作多情,一时没面子口无遮拦,可周宗明也并不恼他,倒显得自己小肚鸡肠,终是落了下风。

益州剿匪前锋郑潇最近多有烦恼,可惜这烦恼还无处诉说,与好友兼幕僚喝酒时长吁短叹,惹得对方好奇。

问是水土不服否,郑潇摇头;问是剿匪困难否,郑潇皱眉。一问都不是,好友不再探究。

最后郑潇憋不住满肚子苦水,向好友抱怨周督尉凭空插队进来的那叫“周义”的小子。

七尺大汉戴着面具遮遮掩掩,两人一照面就先给郑潇一个白眼,平日里礼节能免责免,全然不把自己放在眼里,奈何他是周督尉安排的人,几次剿匪下来也能看出他能力非凡——又有人脉又有才干,所以郑潇只和好友私下抱怨对方目中无人。

郑潇还不能向好友透露这家伙正是当年的小齐王李丰义,他一看到那双令他拳头痒的眼睛就认出来了。虽然一箭之仇已报,但看着曾经的敌人在自己手下做事,郑潇难免手痒痒,想给隐姓埋名的小齐王穿小鞋。

前日周督尉来营地与“周义”单独相处时,郑潇嗅得一些不对劲的苗头。

那日傍晚周督尉和周义入了周义的帐篷,两人不知谈了何事压着嗓子争吵,而后没了声——郑潇也是听旁人叙述。半晌后,周督尉最先出来,他白净的面颊似因气恼而绯红,战袍上不知为何落了水渍,火急火燎地离开了营地,然后过了好一阵,周义才慢吞吞地走出来。他腰带宽松,脸因戴着面具而看不出脸色,但看行走姿态似乎是因为出言不逊被督尉教训了一顿。

郑潇摸了摸胡须,暗示好友:周督尉和周义的关系不一般,他怀疑周义对周督尉别有所图。

幕僚好友说:两人是同姓,追根溯源也是本家,关系自然不一般。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能看出周义也是有情有义之士,时常挂念督尉的知遇之恩。

郑潇憋得内伤,他赞同好友的观点,但这不是他真正担心的事情,他总不能说他担心李丰义对督尉产生非分之想,而且这件事已经可能发生了……算了,说到底这事与他无关,何必自寻苦恼,不如与好友痛快畅饮。

想到此处,郑潇多日以来的担忧烟消云散,他与好友碰杯,庆祝益州剿匪取得阶段性胜利。

柔和、沙哑的女声在花园上空盘旋,好像挽纱的妖精翩跹飞过林溪,溪水得蒙苏醒而跃动如铃,宛如热烈的夏风慵懒拂过沙滩,晒得晶亮的沙砾悉索滚滚。

长椅上的栗发青年闭目倾听,幻想温热的海水漫过脚腕,淹过胸口,沉重的躯体被浮力托起,被浪推离岸边,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直至再也看不到那金色的岸岩、喧嚣的人群。

他是未系绳的船,被驱使着靠岸,悄无声息地离岸。

亲爱的妹妹,再见aurevoir。

一股没有由来的寒意倏地包裹住青年轻盈飞翔的思想,有海鸥围聚在他漂泊的躯体上空,见证他的离去,等候他的死亡,恍若溺水、失重的恐惧、无力险些将他的神智拖入深海。

青年挣开浓密的眼睫,疑惑地环顾四周:穿着蓝白条纹的人零散走在花园的绿色草坪上,阳光照得每根草尖散发神圣、温暖的光晕,而这些人犹如界限分明的路灯,面上或是茫然,或是无聊,或是空虚,或是愉快;身着白色制服的人员站在草坪外的走廊阴影里,间或两三聚在一起聊天,有时看向草坪,他们模糊的面孔上闪烁着笑意和轻松;本地电台正走到午后音乐欣赏栏目,于此地工作许久的广播喇叭正在播撒美好旋律,它是电台的忠实拥护者,橙褐色的漆上凝固着白灰的鸟痕,那是它尽忠职守的勋章。

一切,一如既往。

青年眨了眨眼,试图减缓太阳漫射的光辉在眼中结晶。他继而仰头望向苍穹上镶嵌的那轮太阳,伸出手挡住直射眼睛的光芒,他不禁微笑,不禁感慨: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

阳光照得青年眼睛发昏,他缓缓低头,忽略草坪后那堵高高白墙,怀揣着满腔欢悦之心,俯身观察在自己影子里摇曳的那簇矢车菊,他纤长白皙的手指抚弄花瓣,他轻声说道:“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

青年似餍足的猫,幸福地伸懒腰,眯眼瞧见一位白衣服自走廊来到他跟前,他认出了她。

蓝白条纹们叫她“戴维小姐”,白衣服们叫她“戴维”,她电话里的朋友叫她“洛雷达娜”。

总体来说,洛雷达娜·戴维小姐是一位友善和蔼的女性,于是青年友好地向她点头打招呼。

洛雷达娜点了点头,面上不同平日里那般放松,虽然她努力表现得平静,但隐约蹙起的眉头和反复曲张的右手手指暴露了她内心的忧虑、焦躁和不安。

洛雷达娜说:“菲利斯,有人找你。”

菲利斯笑得开心:“是托斯卡拉小姐吗?”

艾拉·托斯卡拉是当地电台《秘闻录》节目的主持和编辑,从一年前开始,经常来休斯曼精神病院采访作为电台热心听众和来信粉丝的菲利斯,两人聊得十分愉快,她甚至在广播中提及了菲利斯的评论、感想。

播报那日菲利斯立在橙褐色喇叭下,虔诚地仰望着它,可惜除了洛雷达娜无意间提了一句之外,其他人毫不在意菲利斯出现在广播里:他蓝白条纹的伙伴们不关心彼此在哪里,他们通常都有自己的世界;白衣服的工作人员没有听广播的习惯,他们更爱在工作时间偷偷刷手机,放下手机后谈论白墙外的流行趋势——显然菲利斯也不在他们的世界里。

与之相比,托斯卡拉小姐视他若家人,三天两头来探望他,带来书籍和衣服,菲利斯乐于和她谈论自己和收听《秘闻录》的心得感想。

距离托斯卡拉小姐上次来探望他已过一个月,两人上次见面时谈论了近期甚嚣尘上的“巴尔摩亚杀人魔”的再次现身——距离他上次在约尔夏克州作案已过五年,至今未落网——而菲利斯认为最新出现的杀人犯是“巴尔摩亚杀人魔”的模仿犯,托斯卡拉小姐认为他的想法很有趣并在电台节目里谈论了此事。

洛雷达娜摇头否定来者是托斯卡拉小姐,她抿了下嘴唇,不悦道:“是一位警探。”

她提醒菲利斯谨言慎行,菲利斯理解地点头应允,心想:洛雷达娜可能也在烦恼那些偷东西的地精。

菲利斯与那位警探隔着玻璃对望,蓝眼睛凝视着灰绿眼睛大约两息之间,再往下观察鼻子、嘴唇和衣着,莫名的、淡淡的笑意慢慢攀上菲利斯的嘴角。

青年这般赤裸的打量目光自然会惹得对方不快,然而那警探仅仅是挑了挑眉,状似不在意地看了他几眼。

菲利斯低下肆意的目光,双手微微颤抖地握着听筒,缩紧肩膀,他说:“抱歉,好久没有其他人来探望我……我太兴奋了,原谅我的冒犯。”

菲利斯话语中的歉意压不住嘴角的笑意,羞怯的模样好似青涩的少年,然而警探马蒂亚斯浏览了这个彬彬有礼的青年的档案:他八岁时父亲死于车祸,十五岁时母亲死于吸毒过量,十八岁时他杀死了寄养家庭的父亲,只因菲利斯可以忍受其施加己身的虐待和侵犯,但无法忍受对方将手伸向他的妹妹,案发现场鲜血四溅、十分骇人,仅仅是记录和照片就令警探马蒂亚斯印象深刻。这位青年“杀人犯”的律师在法庭上用精神疾病为他辩护,因此菲利斯现在在休斯曼精神病院进行为期十年的“药物治疗”,今年已经到了地同宣成为一个新家庭下的新家人。

又因为他不再孤单。

所以,约翰·德累斯顿暂时消失了,这也能解释宣在农场时没有遭受约翰骚扰。

以上的猜测需要证据,不然只是宣因财产损失而精神错乱的异想天开。

宣鬼使神差地看向客厅里母亲的骨灰盒,在骨灰盒里找到了一部被封在防尘袋里的手机,他摁上指纹,解锁了屏保,熟悉的短视频应用默认登录账号名赫然为“约翰·德累斯顿”。

宣失魂落魄地来到浴室,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原本一头及肩黑发在农场时剪短了不少,倒不像自己,更像约翰,他拿出镜柜里的染发剂,熟练地染上金色。他注视着镜中金色短发的青年,默默遮住眼睛,下意识扬起嘴角。

镜中的约翰对宣说:“好久不见,哥哥,农场玩得开心吗?”

宣沉默许久,问:“你是假的……德累斯顿先生是假的吗,埃莫斯是假的吗,农场生活的三天是假的吗?我的悲伤、快乐、痛苦、幸福……难道都是幻觉?”

这是一个没有回应的问题,幻想的约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约翰冷笑道:“呵,没有我,你能再和埃莫斯面对面说话?当时我留了那么好的机会,你竟然不珍惜——没关系,我替你尝过了,他嫩得很、鲜得很!哦对了,他还在床上喊你的名字……”

宣双手捂脸大吼一声,约翰的声音不再出现,而他再次陷入静默,犹如被判处终身监禁,那个期限是千百年。

他是自负、傲慢的玩咖,他是厚颜无耻、恣意人间的纨绔,他是万众瞩目、挥金如土的网红,他是控制狂、强奸犯、烂人、渣滓。

他羡慕那样的自己。

他嫉妒那样的自己。

他渴望那就是自己。

他希望那就是自己吗?

自卑一面渴望又恐惧自负一面。

他不是约翰·德累斯顿,不是约翰·卡贝尔,甚至不是宣·贝克。

他只拥有“宣”这个名字。

宣紧闭卧室门,缩在被窝里浏览约翰账号里每条私信和留言,注视自己曾经幻想过的“理想”生活,他试图通过消灭约翰存在的痕迹消除自己的错误——从约翰的账号开始。

约翰·德累斯顿粉丝已达几十万,粉丝里不乏奇怪的人,比如每日向他问好、自言自语的人,疯狂发送爱慕之语的人,诅咒、辱骂他的也不再少数,看来约翰懒得搭理,也懒得正确使用软件提供的拉黑功能。

说起来,宣和埃莫斯线下见面后,埃莫斯也没有拉黑他的账号,这是否说明……

宣泄了气,他误解了埃莫斯,离开农场时也没有好好告别,不正常的人明明是自己,他却总在责怪他人,尤其是埃莫斯。埃莫斯可能还不知道宣郁郁不快的原因,可自己又该怎么和埃莫斯解释,而且要不破坏两人“岌岌可危”的关系。

宣决定继续浏览并删除约翰账号收到的私信留言,而一个现已注销账号进入他的视野,对方私信约翰的第一句话是:

“孩子,你要谨言慎行,家族荣耀正系于你一身。”

宣看得一头雾水,当时约翰显然也不明所以,回了一个问号。

“你是否承认你代表了德累斯顿家族?”

约翰承认这一事实,毕竟他又是改名,又是连发几个视频介绍德累斯顿家族,寻常人只当青春期男孩愚蠢的幻想实践,难得见一个较真的人——他是不是不该这么数落约翰,因为约翰是宣自己的幻想朋友、家人。

那个奇怪账号继续自顾自地发言,哪怕再没有得到约翰的回应:

“我代表受你口舌玷污的家族,不日前来拜访。”

宣看了下时间,差不多是约翰结社的时候,他认为对方不过是表演欲旺盛的网络过客——网络更易激发人的激情和欲望——更何况这个账号已经注销,宣很快将这无足轻重之事抛在脑后,删除了之。

浏览信息让他的认知更加全面,清理错误让他的焦虑暂时歇息。

一束光穿过卧室窗帘,宣眯着眼用手挡住,懵然发觉昨夜不知何时悄然睡去,他伸手拿起自己手机,锁屏上提醒埃莫斯发来了十几条讯息。

“埃莫斯回到怀特雀可是高中体育明星,不再是农场的傻小子,你觉得他会和你说什么,他该和你说什么?”

“一位受人欢迎、备受瞩目,是众人的“国王”,一位无人问津、不受待见,是盘旋的苍蝇。”

“国王会爱上盘旋王冠的苍蝇吗?”

“你难道爱此人,而不爱他拥有的外貌、代表的地位?”

“你这些所作所为幼稚无比,妄想能杀死我?”

“你杀不了自己!”

约翰愤怒、刻薄的言辞不依不饶地于宣脑海里回荡,看来他搭建的幻想岌岌可危。

宣受不了脑内无休无止的幻想,头疼欲裂得捂着脑袋,心中本就破败的高塔摇摇欲坠,只需一根稻草便可顷刻坍塌,化作名为“宣”的坟墓。

宣跳下床奔跑到镜子前洗了一把脸,抬头看到镜子中明晃晃的金发大叫了一声,他一拳打向镜子,镜子安然无恙,头上的疼痛转移到宣的手上,他表情痛苦地捂着受伤的手,看着镜中金发约翰龇牙咧嘴地模仿他,嘲笑他的自作自受。

宣打开镜柜,拿起一把剪刀,发泄似的将自己染成金色的头发剪得七零八落,跟狗啃似的,接着逐渐清醒的他扶着台盆缓缓跪下,惊恐地看着地上随处散落的头发,满足又后怕——好似剪了金发他就能消灭约翰最后一个存在过的痕迹。

宣爬回卧室,靠着床沿伸手摸到手机,手指颤抖着点开埃莫斯发来的讯息。

埃莫斯在宣离开农场那天晚上问宣是否到家,回去是否会给他发讯息,然后他借着每日问候希望得到宣的回应,这样的行为持续了自言自语五天。中间埃莫斯回到了怀特雀,他问宣为什么不给他发消息,又关心宣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最新一条信息发送自昨天下午,埃莫斯说要来找宣,看望他。

宣后知后觉他从农场回到家中再到现在居然已经过了五天,他这五天的记忆浑浑噩噩,能回想起来的事情仿佛同时发生,仿佛又间隔了一两天。

他大约是病了。

约翰是病症,埃莫斯和自己是病因,但他已经痊愈了,大概痊愈了。

他已经杀死了约翰。

是的,约翰不再出现于他的脑海里。

那他大约是死了。

楼下响起门铃声,宣倏地回神,仅着睡衣赤足跑下楼,他兴冲冲地打开门,“埃莫斯”的呼唤尚未出口,他抬头望向门外身材高大、穿着密不透风的陌生人,后者将他击倒在地,进门厅时顺手掩上门,掏出匕首一刀划破宣的喉咙和尖叫,一刀刺入男孩的大腿,再大力拔出。

宣顿时血流满地,捂着喉咙抽搐腿,他瞪大眼迷茫地望向恍若脱轨撞入他家的肇事列车,恐惧已冲过他的身躯,一去不回。

发生了什么?

男孩失血过量,艰难地驱动逐渐僵化的大脑。

他的嘴无法言语,他的感知逐渐模糊,唯留一条眼缝,一丝细若游丝的意识。

男人收了刀,跨过失去行动力的受害者,胡乱翻找柜子抽屉,他在二楼找到一部手机,回到门厅用男孩的指纹解锁,确认是“约翰·德累斯顿”的手机后自后门离开。

门铃似钟声响起,空旷、悠长,宣告某时终结于此。

是半分钟,是一小时?

是今天,是昨天?

宣已无概念,因他已为尸体,已无存在。

不能动,不能说,冰冷,柔软。

同灵柩中的母亲。

混乱中,生命里,他见证。

一对蓝眼睛。

一只流泪的蓝眼睛。

那刻,他很幸福。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早上好!这里是‘晨间时光’广播电台,为您带来约尔夏克州最新新闻资讯。

“……

“昨日,怀特雀市某社区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入室抢劫杀人案。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犯罪嫌疑人于昨日下午四点闯入受害者家中,抢劫并残忍杀害一位未成年男性,受害者的同学发现了受害者的尸体并报警。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居民,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线索,请立即向警方报案。

“……

“瑞德沃德森林周边居民反应森林地区出现野兽踪迹。据目击者称,这些野兽行动迅速、攻击性强。针对这一情况,瑞德沃德森林区域管理人施瓦茨先生已经增派人手,加强森林地区的安全巡逻。我们在此呼吁广大民众减少前往瑞德沃德森林附近活动,请森林附近民居提高警惕,出行时尽量避免单独行动,不要随意丢弃食物和垃圾;遇到野兽不要惊慌,尽快逃离野兽的视野,向附近巡逻猎人求救,请勿接近野兽并和野兽交流,野兽具有强烈的攻击性。最后,请大家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恐慌,不要传播不实信息。

“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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