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 2)

“”他面无表情的继续扒饭,她以为自己没说清楚。

“小瀚就是我现任男友啦,他是个大学生,我觉得他好像有点崇拜我,但却又不失温柔体贴,还说我是他的真命天女。我有预感,也许这段感情可以开花结果,等他毕业后”

原来她的对象还是个大学生。看着邱素绫一脸梦幻的神情,杨博元再也忍不住打断她,不让她继续织梦下去。

“你会不会想太多了?也许他有恋母情结也说不定。”

“又来了!小杨,你不要自己不交女朋友就见不得别人幸福,这种酸葡萄的心态,小心哪天变成心理不正常。”

“我看你才是爱情写多了的后遗症,都已经到这把年纪了还在作梦,好命一点的女人早就结婚生子,孩子都上小学了。”

她气忿地瞪他一眼。“是吗?那你呢?好命一点的男人早就成家立业,何必每天加班到这个时候,还要自己热饭热菜,没个老婆伺候?”

邱素绫最听不得别人看不起她的工作。写小说又怎样?尤其写言情小说更需要功力,既得兼顾剧情铺陈张力,又不能写得太过火,流于浮滥情色。对于题材和文句描绘叙述,她可是一直很认真且战战兢兢,他怎么可以批评得这般轻松!

火气一上来,她根本忘了自己是跑来人家家里吃饭。而且如果他真有老婆,恐怕她就要不得其门而入,哪还有油饭吃呢?

幸好杨博元还有一点主人风度,他放下筷子,起身说:“吃油饭容易上火,我想泡点绿茶喝,你要不要也来一杯?”

他不愠不火的口吻让她有点不好意思,赶紧点点头,赖在椅子上继续安静的吃着她的油饭。

随后,他把茶放到她面前,开口道:

“对不起,我好像有点越界管太多了,只是最近工作有点烦,不希望哪天又听到你失恋的消息,所以才想提醒你。”

“我也不应该说话太冲,我不是故意要批评、刺激、打击你的。”她开始发挥作家能言善道的本色:“说真的,从认识你开始,我就一直相信你是个会爱女人的男人,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所以我并没有怀疑你为什么不结婚的原因。”

杨博元递给她一个不相信的眼神。

“好吧,也许曾经小小的怀疑过,只是好奇而已,你为什么还不结婚?”

“总要有缘分吧!”

“对对对!缘分是爱情最重要的因素”

“那你呢?身经百战还是没把自己嫁出去?”

“我也很疑惑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她说得不很真心,状似无辜地耸耸肩。

“会不会是你太主动,把男人吓跑了?”

“主动?我有吗?我一向很矜持的,而且还常常因对象不同而改变形象呢!”

“这倒是真话,如果那些男人看见你现在这副尊容,一定不会想追你了。”

“我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邱素绫撩了一下低垂的发丝。“这才是我最真实的一面,是你有福气才可以看见耶!”

“是邋遢的一面吧。”

“拜托,我认识的男人中,没几个像你这么井然有序,别跟我说你是处女座的!”

杨博元微微的笑了笑,这一刻,他们突然聊得比往常多。过去一向都是邱素绫滔滔不绝地说着,而他只有负责听话的份。

有那么一剎那的时间,他觉得下班后有人可以说说话的感觉也不错,即使这个对像是不请自来的邱素绫,她的健谈和热情在无形中传递着一种温馨。

也许是因为今天他没有下逐客令,所以这顿饭不知不觉的吃了一个多钟头。

邱素绫好习惯的把碗里头最后一粒米扫进肚子里后,毫不淑女地打一个饱嗝,心满意足的伸展四肢。

“好久没有吃到这么可口的油饭,大概是因为不用钱吧!需不需要我回报,帮你洗碗盘呢?”

“你今晚不用赶稿吗?”

“啊?糟糕!”她看了一下时间,惊呼:“想不到已经快十一点了,我得回去上网和他聊msn,小杨不好意思,我先走了,下次再帮你洗吧!”

邱素绫再次一溜烟的跑回家去。反正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像台风似地扫过他家,他也习惯了。

杨博元无奈地自己收拾残局,谁说只有男人重色轻友,看来女人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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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二点多了,杨博元躺在床上辗转难眠。

难道是因为最近工作压力太大,所以他居然很难得的失眠了。

原本质感舒适的丝质睡衣贴在身上总能让他迅速入眠,今晚不知怎么地,总感觉这件睡衣有些绑手绑脚。他左躺右翻的在床上尝试了好几个姿势之后,两颗眼睛依然毫无困意地盯着天花板。

三更半夜的,不知那些醒着的人都在做些什么事情?

他不禁想到邱素绫,她是个标准的夜猫子,说不定此刻还在跟她那位小男朋友情话绵绵地聊着msn。

一想到这里,杨博元烦躁的翻来覆去,甚至觉得浑身有股燥热窜升,不光是身上的皮肤,彷佛从心窝处的最深层燃起火苗,身体底下的床铺变成一张暖炕,逼得他不得不起身,索性别睡了。

“都是这个女人最近频频来打扰我,破坏我的生理时钟,影响了睡眠品质。”他坐在床上嘀嘀咕咕。

最后,他终于决定起身走到厨房倒杯冰开水来喝。原本充满油饭的气味几乎已经消失,再来到客厅时,他隐约闻到一缕似曾相识的清新柑橘香。

他忆起这是属于邱素绫的味道,她那天盛装约会时,也是喷这种香水。

他不禁好奇,究竟是因为恋爱之故,还是她原本就有喷香水的习惯,为什么他直到最近才敏感地意识到这股气息,淡淡的,宛如夏日草香。

“呿,什么三十二岁的女人,我想她的心智大概只有年纪的一半吧!”

想起邱素绫谈及新男友时那容光焕发的神采,说真的,他竟有些莫名其妙的嫉妒,他大邱素绫八岁,换言之他和她的男朋友整整相差了十六岁。

按照社会常理判断,他们才是年龄相当的一对,然而邱素绫宁愿选择小男人,岂不是表明了他已经完全被看老唱衰吗?

男人的自尊,竟在夜深人静时悄然发作,即使他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心里却还是有股不满的情忻碞酵着。

莫非写言情小说的女人,比较注重做ài做的事情,所以认为年轻就是好?

嗯!也许是这样吧!

但说起男性雄风这档事,那就因人而异了,至少他就不认为自己“不行”即使已经年届四十。

“这女人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他突然发现当邻居这么多年来,他居然对她不甚了解,但却又任由她恣意的穿梭来去,随时来上那么一招“叮咚!我来了”然后日复一日地听她哭诉一次又一次的失恋情节,还接收一本本的爱情故事,但却一遍也没读过,简直不可思议嘛!

邱素绫每次一有新书发表,总会兴致勃勃的送一本给他,还在小说的最前面签下笔名,然后千叮咛万交代,不准把这些书卖到光华商场的旧书摊,说不定等她哪天走红言情小说界,就会有人在网络上竞标旧作品,到时候就价值可期。

真是异想天开、痴人说梦,那也要看她文笔行不行啊!

反正今晚是睡不着觉了,干脆去找本她的小说打发一下时间。他跑到书房随便挑了一本,躺回床上读了起来。

这是描写一个想快点赚钱,迅速走红演艺圈的女孩子的故事,一开始就以肉体交易换取演出机会为破题,他看得不禁摇头直呼不可思议。

“这么写难道不怕破坏善良风俗,诱导无知又爱作梦的年轻女孩子吗?”

虽然嘴里批评着,但随着流畅的文字和故事情节,他还是逐字逐段的往下看,就算不为其它原因,至少希望能从书里多认识一下邱素绫,他既熟悉又陌生的芳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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