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执用自己多余的那只手指,不停的磨蹭狐裘上柔软的皮毛,道,“看起来很像主仆啊。”他嘴上这么说,心里一点也不这么认为。覃柒是他见过的,比大小姐还要有气势的女人,一点奴性也没有,甚至比很多男人还要自立自强。
金老板转了转右大拇指上的玉扳指,道,“所以,你知道她是云公子的人?”
皇甫执反应过来金老板的意思,满脸邪笑道,“覃姑娘只属于她自己,而且,看起来,云公子好像并不把覃姑娘放在眼里。”
金老板饶有兴致的昂头,道,“哦?”
皇甫执道,“云初这样的人,连看一眼他的刀都要发怒,若覃姑娘是他的人,我岂不是同她说句话就要被打死。”
金老板道,“所以,你是喜欢覃姑娘?”
皇甫执笑着摇了摇头,“其实金老板心里知道,我这样的人,就喜欢小鸟依人的女人,不喜欢要强的女人。”
金老板摊了摊手,一副随便你的样子,道,“覃姑娘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
皇甫执看着覃柒,笑道,“确实漂亮。”
黄昏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大厅里的客人几乎散尽。覃柒眼睁睁看着云初拿着那把玄青色的刀出了门,他的脸色几乎都变成了玄青色。覃柒突然想跟着他,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大多人讨厌夜晚,喜欢暖洋洋的太阳,可杀手喜欢黑夜,只有这天然的黑色屏障,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
所以,做杀手是件悲伤的事。没有人能理解,他们躲在角落里匍匐时的心情,像蝼蚁一样活着的人,其实最期待阳光。
夜空碧惨,星辰下里没有一丝风,世界陷入死寂。由远及近的驼铃“叮叮当当”,划破夜空。来自远方的旅客,周旋在沙漠。
青铜门从前门到后堂,从侧房边的一棵老树,到院落中心的一口枯井,全部挂着白绫,极尽刺目的白,衬得夜晚无比寂寞。青铜门的旗帜很高,远远望去,摆动的半只鹰,像在同所有人招手,又像是送别每一个靠近他的人。世界上有太多人,想把这面旗易主,只有云初想把它砍倒,并且期望它永远不会再次竖立。
青铜门出离的安静,安静中透着诡异,比狂风暴雨前的寂静还要令人胆颤。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点灯,就好像这里是废弃了很久的房落,不见生人。
云初轻松的从一个房顶跳到另一个房顶,动作轻盈的像一只匍匐在危险中的敏锐的猫。
覃柒一直跟在云初身后,她的动作更加轻盈,更加小心。覃柒用力时,总觉得身体很笨重,于是轻声骂了一句,“文吉这个蠢货。”她一旦有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想起来文吉,然后会忍不住骂他两声,解解气也是好的。
云初经过大厅时,萧索的房间里摆放着尉离寻的尸体,一个看起来憔悴不堪的老人无力的坐在扶椅上,覃柒看到本该继续前行的云初,停顿了片刻脚步。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静,好像面前的一切死亡和悲伤,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白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