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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孩子还在跟饭奋斗的时候,他把从保姆家带回来的小孩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洗,他昨天去接珉育的时候,特别包给了老保姆红包,感谢她总是在他加班的时候,让珉育在她家里留得那么晚。

老保姆虽然推说不要,但是后来还是很高兴的收下。

周宇潮就像他自己说的,付了一个月的钱给他,让他还了不少债务,还有余力包红包给老保姆,而周宇潮也真的没再找过他了。

他应该要轻松的笑出来,只睡了一晚就拿了那么多钱,而且那一晚并不难受。

将心情整理了一番,决定不再想有关于周宇潮的事,奉嘉仪走回饭厅,珉育吃得满脸都是,但是他胃口很好、长得很健康,就是一件好事。

奉嘉仪擦了他的嘴,然后将他抱起来放到地上,他自己跑去角落的玩具区玩,玩没多久,等奉嘉仪晒好洗好的衣服,他开始要抱抱。

“抱抱、玩玩。”

奉嘉仪把珉育抱起来,看了看窗外。六日总有一天,他会带他去公园或是商店,但今天雨有点大。

“雨很大,不出去玩玩。”

“玩玩——”珉育执拗的道,并且拍着他的肩,声音很高昂,嘴巴嘟着。

他无奈的点头,“好吧,玩玩,但要很早回家哦。”

“好。”

珉育破涕为笑,那笑容太像那个浪荡男人哄女人时的英挺笑容,他用脸庞蹭了蹭小孩的右脸。

决定不去想的,但当一个那么像的分身在自己身边的时候,不去想真的是件很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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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丽却低调的黑白装潢,配上原木桌椅,而它的咖啡更是有口皆碑的好喝,喝过的人都说s开头的外国连锁店可以收起来了,使得这间咖啡厅甫开幕就火红不已,大排长龙。

无视满到外面的人潮,一名高瘦男人走进了店里,他的身材偏纤瘦,穿着双排扣羊毛灰色大衣,有一种模特儿的风采,吸引众人目光。

与其说他帅,不如说是一种美,很美、很有格调,却又很空灵梦幻,仿佛落入凡间的美丽精灵——只不过他一讲话就破了功。

“他妈的,你一定要挑这种又湿又冷的天气见面呕死我是吗?今天几度?八度吧?好冷啊。”

马为堂一来就抱怨连连,他比较怕冷,穿着厚重的大衣,戴着防寒的羊皮手套,脖子上还围着颜色时髦的喀什米尔围巾,唯恐别人没看出来他就是个时髦时尚的好野人。

“你穿那么厚重干什么?穿件羽绒外套就好了。”周宇潮就是看不惯他这种装帅的人,买衣服不是以实用为目标,而是都在想怎么穿会比较帅。

“那没质感,穿这样比较帅。”

“就你这种身材还讲质感。”

“我一百七十二怎样?也不算矮了,你自己一百八就了不起了吗?穿件羽绒外套,再戴个毛帽,装个白痴表情,你去外面看看,外头游民跟你一样的打扮,所以你说打扮重不重要?”马为堂讲话依然跟往常一样贱到极点。

“你到底有没有吃饭,好像又瘦了?”

“你是我老婆还是住海边?管那么宽干么!”

“不想理你,我在看书,别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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