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宿不知是何时入梦,何时醒来的。早上使劲起了个大早,耳边似乎还啾啾地鸣响着昨晚蟋蟀的叫声。眼睛肿肿的,趴在地上试图从墙边、桌脚找到那只扰了我一夜的小东西,它早已不知躲在哪滴露珠下养精蓄锐去了。“就是那只蟋蟀/钢翅拍着金风/一跳跳过了海峡/在台北上空悄悄降落/落在你的院子里/夜夜唱歌”这一感觉恰如其分了流沙河诗的意境。不知它今晚会在哪所庭院里唱歌。没到中原前,没细思量过蟋蟀的样子,总觉得它与麦秸编织笼中的蝈蝈是一种小东西,叫声显得直率、单调,还知道蟋蟀善斗,挎刀一样的双腿蹬跳起来迅猛有力,是那纨绔子弟手中的爱物。不是它扰了我一夜,让我在异乡的床上辗转反侧,我对它的印象只会停留在蝈蝈的表层。流沙河的诗大概也是在他睡不着时,心忽左忽右地挖掘出来的。不然就是那只蟋蟀不会那么一唱三叠地浸润着人的心。听着啾啾的叫,咀嚼着“在海峡这边唱歌/在海峡那边唱歌”的诗句,枕着“故乡是他乡”的感慨,心由不住缠绵悱恻起来,这小小的蟋蟀还是个托物言情的灵虫呢。它在流沙河诗的褶皱中机灵灵地掠过;它在花木兰唧唧复唧唧的织机上静静地蹲过;它在姜夔的二十四桥明月夜中肝肠寸断地唱过而现在,我耳边鸣响着的是待发的车辆老牛砥地一般闷闷的马达响,它催人上路呢。
中午,在一家富丽堂皇的饭店用餐,饭菜精致、希奇。有从李子树上择下来的木花(一种生长在李子树上的昆虫),有终未成茧的肥蛹。吃下它们需要的不仅仅是胃口。不用联想,我就想起昨晚那只蟋蟀来,比起世间其它声音来,它的叫声就透出美丽来,至少直率、单纯。正思量着,蟋蟀真的来了。一只冒失的蟋蟀可能被眩目的顶灯照花了眼,竟从窗缝或门缝中爬了进来,一副惊慌失措、战战兢兢的表情,服务员很快就将它清除走了。饭店是人出没的场所,这里只有酒香油腻,不怪人想不起流沙河的诗。蟋蟀属于晨露暮霜,更适于当意识中的寄托物。它出现在唐风中就是一只“蟋蟀在堂,岁聿其莫”感慨岁将其暮,时光如水的灵虫儿,它出现在物质文明中就是一个阿物、一块瑕疵。由此看来,虫儿也有虫儿的生不逢时。还看过关于蟋蟀的一篇爱情故事。一对蟋蟀关在没有任何食物的匣子里,雄蟋蟀让他的雌蟋蟀以自己的身体为食,并且让雌蟋蟀从自己的尾部吃起。雌虫儿含泪一口口地吃,雄虫儿一口口地捱着。在那整整三天里,雄蟋蟀一直非常清醒着被一口口消化掉的痛苦,但它还坚持着要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对方,同时自己还要尽量活下去,不让自己的爱人孤独。好恐惧的爱!这恐怕是人的臆想成分居多。可我还是被感动了,尤其雄蟋蟀尽量延长时间地活下去,目的只是为了多陪一下自己爱人的片段,像最美的童话寓言。两只灰褐色的小虫演绎出来的爱情故事也可以如此完美。我不知道饭店里的蟋蟀是不是昨晚拍着金风翅膀的那只,那一晚,窗下没再响起蟋蟀的叫声。宁夏是听不到蟋蟀歌声的,这让人思秋的虫儿,像是上紧了发条的岁月,飞走了,一年,两年,三年,再也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