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似乎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事。
刚才卓大佬看的方向,竟是小团子?
之前他第一个点起来回答问题的,也是小团子。
呵,旋即,她便讥笑了一声。
也是了,美貌便是万金油,当看到一群人的时候,第一印象永远是被颜值所决定,所以小团子永远是那个第一眼被注意到的,而她永远是那个默默无闻的。
女娲造人就是这么不公平。
她和小团子做同一件事,可得到的结果,却是大大的不同。
看看,她当初处心积虑的进学生会,进社团,结果最后落得个落榜的地方,而小团子呢,不费吹灰之力就进了学生会。
乐华越想越愤懑,心里的思绪似乎进了一个死胡同,无解了。
不过她现在该想的是,总觉得卓大佬和小团子关系有点不同寻常。
一个是有未婚妻的男人,一个是有男朋友的大学女孩,而且两人目前还是师生关系,如果真爆出点私情,想想这消息就足够炸裂!
…………
小团子出了校门,依旧在离学校有一段距离的地方等着大哥,等会就一起回家了,这是他们的约定俗成,必须要低调行事。
而卓锦初躲过了他那些狂热的粉丝们,也朝着她走了过来。
小团子很主动的准备坐在驾驶座,“你今天课下替大家解惑,应该累了吧,我来开车。”
卓锦初不着痕迹的笑了笑,“好。”
小团子正要坐进去,突然冷不丁的回头,她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然后她便转过身去。
这时,卓锦初突然及时把她往后一扯,“小心。”
英朗的面目立时冷峻起来,将小团子护在身后,似有煞气拢身。
原来是有个人骑自行车过来,险些把小团子给撞到了。
“对不起,对不起……”那人低着头,一叠声道歉。
小团子也不想闹大了,“算了。”
等那人走了,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也就消失了,小团子也没太在意,挑了下眉,坐上驾驶座,离开了。
等车开出去许久之后,乐华才从河堤下边艰难的爬上来,全身都是泥巴,灰头土脸的。
好险,小团子真的太敏锐了,她的感知能力不假,差一点就被她发现了,好在趁着混乱,自己跳了下去,隐藏在很难发现的地方。
就是现在身上很狼狈,河边的野草都跟胡子似的,格外扎人,扎得她的脸上红红的,有不少地方都起了疹子,身上的皮肤也是痒痒的,不过她仍然很开心,她猜得半点不错。
卓先生就是跟小团子有染的,原来他也和寻常男人一样,是靠视觉,单纯喜欢美人。
验证了自己的想法,乐华嘴角愉悦的勾起,掌握了这么有力的证据,这也让她觉得小团子和她没什么不同了,仗着自己有男朋友,还要劈腿,劈的可不是一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