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拨弦乐器之一,起源于古波斯,也被称为白富美乐器,因为太过昂贵。
可于秀丽对小团子就是这么舍得,当初经过乐器店的时候,小团子不过是多看了橱窗里的这尊顶级乐器一眼,第二天,橱窗里的这家伙,就被搬到了卓家的客厅。
于秀丽看着小团子,眼睛像上弦月,弯弯的,“小团子,你想学么?”
事已至此,小团子自然是得学的,毕竟这乐器这么贵,如果不学,放客厅太浪费了呀。
于是,于秀丽给她请了老师,小团子有乐器基础,所以学起来很快,老师都夸她天资聪颖。
谈竖琴,要有仪式感,小团子专程上楼换了一件香槟色晚礼服,裙子是那种百褶裙,仙气十足,还大面积闪光。在水晶灯下,更是璀璨夺目,熠熠生辉。
卓锦初站在钢琴边凝望着她,墨瞳里,似有流火划过。
他本就习惯白衬衣,黑西裤的装扮,和钢琴无声融合,自然不需要换衣服。
卓锦初手掌宽大,手指修长,天生适合弹钢琴,他识谱很快,所以完全是信手拈来。
弹奏的时候,无论从音感,还是视觉,皆是赏心悦目。
小团子弹竖琴亦是,风姿美不胜收,再配上她如小美人鱼般悦耳灵动,声情并茂的一首英文歌,让卓家一家人仿佛置身在了一场音乐会之中。
这个夜晚,既有阳春白雪,又有下里巴人,丰富又充实的一场家庭小宴会。
…………
吃过晚饭,小团子回了房间,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了,天色不算好,月朗星稀,可刚进门,就有热情洋溢的小奶音,“晚上好,我的小主人。”
机器人正在门边,圆滚滚的小脑袋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她。
小团子蹲下身去,和它指尖碰了碰指尖,“晚上好呀,no.7。”
丝毫不因为它是机器人,就怠慢了它。
no.7是卓锦初和小团子给它起的名字。
小团子跟no.7打完招呼,就坐到桌前去忙自己的事了,虽然是寒假,但她还是很自律的,寒假作业做完了,但还是每天给自己设定了目标,必须要完成。
光鲜亮丽的成绩下,是无数努力和汗水组成的。
做了约莫一个小时的作业,她禁不住托着腮,看了一眼窗外厚厚的云团,“突然想吃草莓味棉花糖了,是怎么回事?”
可是这么晚了,她也不可能跑出去买棉花糖,于是,又埋头奋斗去了。
一刻钟过去了,她突然发现小腿麻麻的,这么一低头,发现no.7这小家伙顺着她的小腿一路往上爬,爬到她大腿上,跟个小佛陀似的端坐着,伸出机械的小手,摊开,手心里赫然是一袋棉花糖,粉粉的包装,草莓味的。
小团子惊呆了,“你哪来的棉花糖?”
no.7并不说话,只是小脑袋来回摇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