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金像个乖巧的木偶一般被雄虫牵着走,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此时坐在椅子上面对前面巨大的镜子,却开始对理发的虫提要求:“就修一下,尽量保留,不要剪短了。”
', '')('理发师表示明白,兰明却翘腿坐在了旁边的椅子上,“干嘛不听理发师的意见?他们专业的知道怎么剪好看。”
“我想留长一些。”
“嗯?”
“因为……您说过好看,您……喜欢。”
……
兰明想起来了,他的确同雌虫说过这话,在十年前,那时候雌虫问他怎么会看上自己,兰明想不出什么理由,也说不出太肉麻的话,就说雌虫的眼睛和头发十分漂亮,他第一眼看到了就觉得喜欢。
这个理由在人类世界可能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想着:啊,这个人居然只是喜欢我的外貌而已,肤浅!但是虫族的喜欢本就肤浅,这个理由十分合理,且绝对不会让虫觉得不舒服,相反,雄虫能说出雌虫身上让他喜欢的点,不管是什么,都会让这只雌虫高兴不已。
不管是喜欢这只虫的头发,还是眼睛,在雌虫听来,都比只是因为他们能为雄虫带来利益更为好听。
而雌虫对雄虫的喜欢,那就更简单了,那几乎都不带个虫偏好,他们对雄虫的狂热追求,更像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因为是雄虫,他们才追求,因为是雄主,他们才顺从。
头发修剪之后,诺金看起来比之前精神了不少,兰明盯着看了一会儿,看得一旁的理发师都紧张起来了,他才说了一句:“还行。”
理发师顿时松了口气,一般雄虫嘴里都说不出什么好话来,能得到雄虫一句“还行”的评价,已经让他感到荣幸又庆幸了。
诺金到大公爵府后,没有自己的衣服,身上还穿着兰明的,显得有些长大,兰明又带着他去买了好些衣物。只是诺金有些不明白,明明可以让家里仆虫做的事情,为什么兰明要亲自带自己来。
诺金身体单薄,瘦骨嶙峋,穿什么都撑不太起来,显得有些空,偏生还要穿给雄虫看,他捏着衣服衣角,显得十分拘谨不自在。
见兰明皱着眉,说了一句:“太瘦了。”诺金心里就是一揪,以为雄虫对自己不满,下意识就说“对不起”。
兰明没理他的话,只是轻轻捏了下他的手腕,“没事,等你的毒伤好了,身体自然会恢复。”
逛完商场也将近中午了,叫店内工作虫员将衣服送去大公爵府,兰明对诺金说道:“走,吃饭去,等下带你去兜风。”
……
诺金抱紧了雄虫的腰,周围略显熟悉的风景在眼前飞速掠过,原来雄虫所说的兜风就是带他来飙车。
不知道兰明身份时,诺金还觉得没什么,可是现在……十多年前,大公爵府的大少爷飙车出了事故,变成植物虫在医疗舱里躺了大半年,这事儿主星的虫几乎都知道。
算算时间,就在他们认识前不久,可那个时候,兰明偶尔也会载他去飙车,那场事故对他仿佛没有一点影响。
一般来说出了这种严重事故,就算不会影响一辈子,短时间内肯定也是有心理阴影,不敢再碰机车的。
“雄主。”在掠过耳际的疾风中,诺金提高了音量。
“做什么?”兰明没有特意提高声音,毕竟雌虫五感敏锐,听力是不会受这种环境影响的。
“您能不能开慢点?”兰明听到雌虫这样说。
“不是有你在?”
雌虫身手敏捷,生有骨翅,可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十年前的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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