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如菩提般透着一股幽静悯然的光,任胥舒了一口气,走过去,只见她手边摆着一只小砂罐,里头的藕汤还散发着热雾和淡淡清香味。
任胥拖了一把交椅坐到她对面,低着头寻找她的目光,盛迟暮的画笔顿了一顿,他嘻嘻笑开,“暮暮,咱们来比赛罢?”
盛迟暮抬起头,“比什么?”
她的眼波里有一层隐约的水雾,清丽温婉。
任胥“嗯”一声,食指搁在椅背上,笑吟吟地翘了翘自个儿的下巴,“比一比,看我们对对方有多了解?”
比这个,盛迟暮没比过,有点犹豫。
任胥勾住她的小拇指,央着哄:“你说你说。”
盛迟暮想了半柱香的时辰,才想到一点,姹嫣正好跟在身后,在她背上画,任胥分明瞧见了,既不拆穿她们的把戏,也不觉得着恼,盛迟暮脊背处痒痒的,她留心着任胥,他还趴在椅背上等着,盛迟暮辨出姹嫣写的字,虽然觉得有些无奈,但既然应了任胥,她不想输。
“殿下喜欢喝酒,二十年以上的花雕,喜欢听评书,最爱去的地方是集雅轩和高朋酒楼,最好的朋友是程令斐……”姹嫣后头没有画了,盛迟暮说不出所以然。
姹嫣既是担忧太子妃一个都说不出教殿下不悦,又是担忧太子妃赢了太子叫他更不悦,太子妃贤良温柔,太子就不一定好哄了。
不晓得殿下今日为何心血来潮,拉着太子妃比这个。
任胥歪着脑袋,眯眼道:“这就完啦?”
盛迟暮微微脸红,因为成亲这么久却并不了解他而感到羞愧。
任胥瞧着下巴,沉吟道:“嗯,我知道你啊。暮暮在家中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哥哥,下有一个才会说话的妹妹,暮暮出门必戴着幕篱,瀚城外有一处落鹄山,你在那儿有个舅舅,你一年看他两次。你喜欢翠绿色,色泽不能太深,头发上的珠钗不能逾三支,你越是紧张的时候越是没什么神情,不过左脚会往后收一点点,在右脚后边,如果裙裾太长,相信没有人能看到。”
他越说,盛迟暮越惊讶。
他到底什么时候知道了这么多?就连她收脚的习惯,她自己都没察觉到过,微微俯下目光,不知不觉之间,她又把左脚收了回去,藏在罗裙底下。这么细微末节之处,他洞察分明,让姹嫣也震惊了。
任胥好笑地看着她,挑眉毛,意动神飞地又道:“你喜欢味道淡、浅色浅的花,红梅和白梅偏爱白梅,酒量不好,喝一点酒醉,醉了就说胡话……”
每回他都要提到喝酒的事,盛迟暮真要恼了,任胥见好就收,尽管还有很多没说,却仍旧趴会椅背上,笑眯眯地问她:“怎么样,谁赢了?”
“殿下赢了。”
盛迟暮咬咬唇,有点不甘心。
“赢了我要讨个彩,暮暮回答我两个问题。”
任胥使了个眼色,支走了姹嫣。
姹嫣心知太子殿下这是又要说些体己话儿了,含着一抹了然的笑意,体贴地福了福身子,转身便走了。
盛迟暮也不知道他要问什么刁钻的问题,抿了抿唇瓣,他忽然拉着椅子坐过来,几乎半个身子伏在她的肩头,盛迟暮挣动了一番,被他摁住香肩,吐气如雾,轻咬住耳垂,“第一次去永安宫前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现在你告诉我,我屁股上的胎记是什么。”
任胥就是能这么暧昧地问这么下流的问题。
盛迟暮被撩得耳热,低声道:“不、不知道。”
“暮暮你知道。”任胥咧开嘴,“你肯定看过,不要不老实哦,不然夫君今晚再教你好好看看,看仔细了,记牢靠了。”
盛迟暮横了他一眼,无奈地阖上眸,窘迫道:“是一朵红色的梅花。”
梅花五瓣,妖艳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