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花灼艳,满地红绡绸凌乱。
任胥侧过头,手又不安分地抱住了盛迟暮柔软如流纨的腰肢,“暮暮昨晚睡得想必很舒服,小手一直放在我的胸口摸来摸去的。”
“胡……”盛迟暮下意识便要叱责反驳回去,但一来想到这人是太子,二来她未曾同人共寝过,她天生体寒,不知道会不会睡着了肆意在人家身上取暖,便将那个“说”字皱着眉咽了回去。
任胥见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又想笑,又想自己有些过分,应该收敛。
盛迟暮的脸颊一时间烧得滚烫儿的,她自幼学的德言工容、经史子集,全是正派儿,平素来往多的人,便是家中几位兄弟,并忠叔他们这帮老人罢了,从来没有男人敢取笑她,偏偏又是自己的丈夫,有些话她想说,却又不敢说,怕哪个地方又惹了这位喜怒无常的太子爷。
任胥伸掌将她的腰掂了下,“月事这事儿瞒不住了,就算本宫有心替你保密,但宫里头照料你的嬷嬷和丫头却未必。更何况母后是个人精,她不用太刁钻,稍稍问两句,暮暮你脸皮薄,准什么都答不了。”
说到这儿,盛迟暮有些自恃清高,不大服气,“殿下,未必。”
“哦?”她还是一样高傲啊,任胥低下头促狭地露出一口大白牙,笑了笑,然后一本正经地从被子里钻出来,清了清喉咙道:“假如母后问你,我屁股上有个什么胎记,你怎么说?”
“殿下你……”盛迟暮咬了咬唇,用棉被盖住了脸蛋。
羞死了。这个男人不能说点儿正经的?
任胥见她吃了瘪躲在被子里不肯出来,傻乐了一会儿,才从棉被底下找到她的小手,声音有些戏谑,“早跟你说过,瞒不住的,不如就听话点自个儿认了,也不是太丢人的事。”
不丢人?大喜之日来癸水都不丢人?盛迟暮这一辈子最窘的时候都留在了长安的梁宫里。
任胥见状也不闹了,走下牙床去找自己的衣物,早晚的喜服是不能用了,便从雕花精美的沉香木橱里取了见象牙白的对襟长衫,套双白鹿皮的织锦短靴,温和而秀雅的一张脸,偏生长了一对招魂的桃花眼,灼灼灿烂,一笑起来便让人难以移眼。
盛迟暮略略有些僵硬地翻身,但一转身,便瞧见了身子底下那一团猩红,不由得脸色酡红。
见她坐了许久不肯动身,任胥挑了眉梢,走过来,她似乎正对着床上的一摊东西出神,不由好笑,“唔,这个……”说不定还能让人误会什么,任胥却并不想解释,弯腰将她的手臂抄在怀里,“先去永安宫请母后安,这里规矩多,不怎么自由,我以后会教给你。”
他拉她手的动作,自然熟稔,盛迟暮微微吃惊。
除了吃惊,就是有些不好意思。才见了一面,什么也没发生地睡了一晚,好像这层关系便突飞猛进了,她总觉得哪里不对。
皇后听说盛迟暮入城时,便有了召她入宫的念头,偏生那时候任胥出言威胁,“要是这个母夜叉来了,儿臣就卷包袱走人!”
后来他又任性地撞了墙,马皇后也是无辙,只能将这事耽搁了。
谁料儿子醒来后巴巴地回来说要娶安宁县主,非卿不娶,狠狠夸了一顿盛迟暮,连人家身材样貌都说出来了,便跟亲眼见过似的,马皇后虽然惊讶,但好事既然成了,她也不阻拦,为了弥补安宁县主在长安所受冷遇,良辰吉日便择得十分利落。
但她心底对盛迟暮既好奇,又有几分歉疚,总觉得将这么个儿子塞给人家,实在委屈人家了。
日色稀薄,秋空澄澈如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