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五月七号,此案被移交检察院之后,呼格吉勒图第一次翻供,说自己是无辜的,他在申述材料中,讲述了警方对其使用特殊手段,逼迫自己承认罪行。
但是在5月25号法院开庭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呼格吉勒图又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从案发之日起,一直到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的这61天的时间里,他一共有14次审讯记录,其中在十一份笔录中,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只有三次做了无罪陈述。
可是在呼格吉勒图认罪的笔录中,有很多内容,是和现场情况以及尸检报告有冲突的。
比如呼格吉勒图的口供中供诉:受害人说普通话,身高在1米6到1米65之间,发型是长发直发,上衣没穿外套,只穿了一件毛衣,这些内容均与实际情况不符合。
警方这边判定呼格吉勒图有罪的理由,除了他的口供之外,还有呼格吉勒图的指甲缝里,提取到了受害人的血迹,但事实上,仅有一张血型一致的检测报告。
呼格吉勒图的律师是这样说的:“相同血型的人有很多,这个案子里,可能恰巧受害人的血型,和呼格吉勒图指甲缝里提取到的血液是同一血型,或者受害人在查看尸体时,不小心沾上了受害人的血液,并不能做为定罪证据。”
由于当年只有公安部有做dna鉴定的设备,地方上如果要做鉴定,是需要排队的,本案并没有申请dna鉴定,律师的辩护内容,也未被采纳。
呼格吉勒图冤案,之所以日后在公安部内部引起了巨大震动,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年这些办案人员完全就是胡来。
光靠呼格吉勒图的口供,显然不能坐实他的罪名,证人的口供也非常重要。
随后警方开始对闫峰进行询问:“你俩平时关系是不是挺好的,呼格吉勒图是不是经常看黄色录像?
闫峰不太明白,只是如实回答:“没有啊,至少我没听他说过。”
不过警方并不买账,反复询问这个问题,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你不说是不行的,这事肯定有。
闫峰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违心的承认:“有一次呼格吉勒图和我说过黄色笑话。”
警方很满意,这就对上了,这就是呼格吉勒图的犯罪动机,这小子就是凶手,肯定错不了。
1996年5月23号,法院一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随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法院从轻处理为由,提出了上诉。
6月5号,法院驳回呼格吉勒图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6月10号早晨,呼格吉勒图吃完了人生中最后一顿饱饭,被拉到了乌兰恰特参加公审大会,当天10点钟,被拉到刑场,执行了枪决。
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所谓的杀人凶手被绳之以法,警方破案神速,所有人皆大欢喜,参与这个案子的所有人员,该表彰的表彰,该升官的升官。
就连呼格吉勒图最好的朋友闫峰,通过当地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也相信了他就是凶手,呼格吉勒图的家人也因为此事,受到了极大的鄙视,承受着不该承受的社会舆论压力。
但此时的真凶赵志红却活的很滋润,他杀死小杨姑娘之后,提心吊胆了好几天,生怕警察会查到自己头上。
但是没过多久,赵志红就在4月20号的报纸上,看到了这起案件凶手被抓的消息,他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心里突然明白了,原来这件事是有了替罪羊。
赵志红高兴坏了,当他知道替罪羊已经被枪毙了之后,就彻底的放下心来,既然强奸杀人都没事,那就必须接着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