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别从怀中掏出一只装着盐巴的小布袋子,均匀洒在鱼的两面,等鱼儿刺啦刺啦冒着油香,才显摆似的递到付谨之面前。
付谨之咬了一大口鱼肉,险些被烫了嘴。
“怎么样,”他信心十足,“味道不错吧。”
“好吃!”付谨之惊讶,“比家里做的还好吃!”
朝别满意地哼哼。
付谨之第一次来这里,什么也不懂,朝别开始还嫌弃他,可小孩子,聊着聊着就成了朋友,哪还记得先前有什么不快。
朝别还给他当场再抓了两只兔子,极为显摆地说,这整个林子都是他的地盘。
付谨之嗯嗯点头,应他话语去碰兔子耳朵,朝别松开手,兔子便一下往外窜,付谨之扑了个空,栽倒在地,一身白衣都沾满了泥水,成了个脏兮兮的泥人。
“你真厉害,”付谨之咧开嘴,毫不吝啬夸奖崇拜,“我第一次和爹爹离开家,没想到就能遇上你这样的好朋友。”
“这就厉害?真没见识,”朝别虚荣心大为满足。
“那下次我还来找你玩!”付谨之笑吟吟的。
朝别还是哼哼,别过脸。
好一会儿,还是付谨之主动戳了戳他脸蛋,有些丧气道:“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你家在哪里呀?”
薛应挽心中咯噔一下。
若薛应挽猜的不错,此时应逢横断之乱才启,正是人、妖族争斗水深火热之时,众仙门皆以围剿消灭妖族为己任。
虽说有些皂白不分,可情境如此,除却主战的领头几族,其余大多妖族都避之不及。
朝别一族居于深林,想必也是抱了此等心思。
许是入了元神的缘故,薛应挽惊觉,他似乎能感知朝别此刻想法。
果然,朝别父亲与他说过,不能与外人透露族群位置,是以犹豫片刻,少有的一点理智占据上风,抬手指向远处一条小径方向。
小径分左右两条,分别没入林间。
朝别族群在西边,他指明方向却是东边那条入深林之路。
“那儿,”他说,“不过,我们不让外人来,你要是想来找我,就还来这儿,我经常出来猎食的。”
付谨之本就生得乖巧而教人见之喜爱,他点点头,“我知道的!”泥水沾染下的脸蛋白净肉乎,泛着股糯粉,眼睛扑闪扑闪的。
他取下自己腰上挂着的一只玉牌交给朝别:“那我也把这个给你,以后你要是来找我,我们就靠这个相认!”
朝别不擅长应对付谨之这种直白讨好,臭着一张脸,摸了摸身上,干脆扯下胸口的骨坠子,胡乱塞到付谨之手里。
“诺,别说我白拿你东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