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琴仙君,你这又是演的哪一出呢?”
绯冉睁大了眼看他,依稀想起第一次在长安见到他。
还是有些料峭的天,苏小少爷睡着正熟,白小梨花亮银的衣,银灿的眸,一开口还是那么讨人厌,却背着苏廿三,将冒冒失失又无知无畏的苏小少爷,带来还他。
那么这次呢?
能不能……将他再还给我一次?
能不能?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白锦旁边一个华袍锦衣的男子,一双眼似笑非笑,双手抱胸闲闲看着。
三太子千凰。
白锦没告诉他,千凰便也不敢开口,那日在临潼街上,他自以为见到的有趣小妖,其实,真的是苏廿三。
只剩了一缕精气的苏廿三。
就是那仅剩的一缕精气,却硬是飘下了天,落了地,又不知凭何找到绯冉,看着他,最后还是没忍住,只想再碰碰他。
绯冉啊。
这次,真的是要再见了吧?
风吹过来,萤火也飞了过来,白锦看了看绯冉,又看了看金鱼眼的花敛,咬了咬牙,还是得狠下心来:
“说到底,那是苏廿三的命,他本就应该如此,只是阴差阳错得了凤离的那颗内丹,但那颗内丹原本就不是他的东西,尘归尘,土归土,都是定好的命数。”
白锦说得婉转,却句句带刺,绯冉并非听不出来。
苏廿三该死么?当然不该。那么,又是谁让他走到这一步,不得不死的结局呢?
是他绯冉。
他眼前一黑,忽然想起那日,月色笼罩长安,萤火飞破月色,苏小少爷坐在床角,眼神三分迷茫,三分不解,还有四分真真的坚决,问他:
“难道真的必须如此?不论人或妖,在渴望获得真挚的感情这一点上,不是没有区别的么?”
又说:
“就像绯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么不管你是普通的商人,是术士,甚至于是一个妖怪,我都不会因此而离开你。”
那是故事的开始,那时所有的人还未出场完,所有的故事还未来得及给世人看,他不过是长安城顶普通的掌柜绯冉,他是京城中名不副实二世祖中的一个。
倒不如就停在开始的地方,他做他的甩手掌柜,他做他吊儿郎当的少爷一枚,纵情一世,也好过万世孤寂。
只可惜,他连后悔都没来得及。
如果能在那时爱上你。
如果长安不曾下雪,我们也不曾相遇。
如果我知道,想要守护的一直都是你。
如果你没有用过那个忘字诀,我也不曾失去记忆。
如果我能在那时学会珍惜。
如果我能早点发现,我早在我没有发现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你。
如果能在那时爱上你。
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