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就频繁地用手碰脸上的东西。
她想试着把那些脏东西一点一点挤掉,于是,原本不痛不痒的痘痘,因为接触到手上的细菌后开始发炎了。
由于发炎,区嘉手一碰那些痘痘就会觉得刺痛,便不敢再轻易触碰。
每一日,每一夜,只能陷入无穷的煎熬与折磨,无可奈何。
伍铭炀又被郝唯带去画室了,手里还拿着未开的密蒙花。
这次,大家画的是伍铭炀的半身像。
在区嘉的画中,伍铭炀手里的密蒙却已是盛开的模样。
作为区嘉最喜欢的花,她闭上眼也能画出密蒙最好看的样子。
这次的伍铭炀变得更好看了。
头发比上次长长了一些,额前留着细碎的刘海,眉眼似乎更清秀了,肤色也比初秋的时候白了一些。
区嘉悄悄地跟人换了位置,她要从不同的角度看他。
从他的侧面看去,那看过千百遍的笑容依然很耀眼。
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仿佛他会发光。
那是一束极温暖的光,猝不及防地照进区嘉阴暗冰冷的内心深处。
半身像的重点不再是五官,区嘉却依然将他的模样刻画得十分仔细。
这一幅,也成了区嘉的珍藏。
可是,区嘉已经不满足于每天偷偷看他的画像了,她想看到更多面的他。
想每一天都看到他的相貌,为他作画,想每一天都听到他的声音,听他谈笑风生,无论和谁。
只要能看见他,听到他,区嘉的心脏就像是被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可以更有力地跳动。
于是,区嘉开始寻找每一个可以看到他的机会。
在教学楼,她希望自己所在的楼层厕所堵掉,这样,她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到他的楼层去,走过他的教室,不会有任何人察觉到自己的秘密。
运气好的话,还能看到他恰好在走廊和同学聊天,从他的身边路过时,可以听一听他的声音,甚至嗅一嗅他的气息。
下课的时候,以前不常出教室的区嘉,开始频繁地在校园的各个角落寻找,寻找他的身影。
运气好的话,可以刚好看到他与朋友在校园里透气,这样,就能与他一起呼吸一起休息了。
在餐厅,她会远远地看他吃什么饭,她也吃什么饭,好像这样就是在一起吃饭了。
因为痘痘,不太能吃辣的区嘉,吃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辣,竟慢慢成为了习惯。
区嘉的抽屉里,他的画像越来越多了。
可是,那些都只是越藏越多的秘密,区嘉小心翼翼地守护着。
在黄昏的操场上,她总是很努力地寻找他的身影,即使天黑得越来越早,即使傍晚的风越来越凛冽。
运气好的话,她可以看到他在篮球场上恣意奔跑,意气风发的样子。
在心里,无声地为他利落的进球和精彩的助攻喝彩,千百次。
区嘉以前完全不懂篮球。
但是,她想了解他,想在家里和他同时异地地看篮球比赛,想为同一个球星喝彩。
她总是在人们从球场散去时,假装不经意地经过,寻找机会偷听他们的对话,知道自己想了解的事情。
就算偶尔看到的是他和郝唯在田径场上散步,也很满足。
他和郝唯在一起嬉笑、玩闹,都无所谓。
只要看到他,看到他在笑,就好了。
有一次,区嘉看见伍铭炀一个人在操场上散步。
尽管天色已经很暗,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他本身就会发光呀。
无论他在哪里,总能吸引自己,一眼就能准确地找到他的所在。
这次,他走得很缓慢,不再蹦蹦跳跳的,像是有什么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