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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伸出小手,一把接过菲尼克斯手上的糖果,很淑女的朝他行了一礼:“叔叔,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然后,她回到男孩身边,将糖果扳成两半,将较大的一半递给男孩,带着两小无猜的笑容柔声道:“一人一半。”
“55次了,好歹凑个整数,然后一起去喝杯酒庆祝一下如何?”我拍着已经石化的菲尼克斯的肩膀,提出自认为十分中肯的建议。
“今天似乎陪菲尼克斯耍了一天白痴呀。”
将已经陷入垂死状态的菲尼克斯送回旅馆的以后,太阳已经下山,在回家路上,我这样喃喃道。
“一对白痴。”
身面的三无公主毫不吝啬自己的犀利台词的吐着槽。
当然,也不是没有收获,你看看,顺利的拿到了冒险者周刊,而且知道了精灵族的存在,最重要的是明天菲尼克斯答应陪我们出去逛一逛,这家伙虽然白痴了一点,但是身为流浪冒险者,对库拉斯特应该很熟悉才对。
于是,第二天早上,我,茉里莎,爱丽丝,埃里雅(小人鱼),死狗(蕾奥娜),共计两只人类,一只幽灵,两只金色小动物,就这样浩浩荡荡的向库拉斯特的出口进发,当然,小人鱼和小幽灵还是藏在项链里面。
来到出口的时候,菲尼克斯已经在那等着了。看见我们一行三人(?)大摇大摆地杀过来,不由眼睛一瞪。
“我说吴凡老弟,你真是太有才了,带个22级的侍女也就罢了,这条狗是怎么回事?不要告诉我它就是你召唤出来的鬼狼,这也太搞了吧,啊哈哈。哈哈哈哈……”
说完以后,菲尼克斯为自己的幽默笑歪了嘴巴。结果被死狗狠狠咬了一口,立刻捂着小腿嗷嗷大叫起来,顺便一说,死狗的犬牙的威力,也是毫不逊色于小幽灵,和三无公主的脚法,维拉丝地笑容。莎拉的眼神并称为吴氏五绝。
“你少说一句话会死呀,”
我看着不断路过地冒险者,恼羞成怒的瞪了他一眼,然后直朝库拉斯特城外走出去。
又不是我想带这只死狗,而是不知为什么,只要隔开一段距离它就会自动传送到我身边,与其在战斗的时候它突然传送过来,到不如一直让它跟着更好。最重要的是,没了食物的话,还能拿它充饥……
“喂喂,你不是说笑的吧,真的要带上这条狗,你当历练是什么?还有你地队伍呢。别告诉我只有海因小姐一个人。”见我大咧咧的直走出去,菲尼克斯这才发现我不是在开玩笑。
“老弟,我劝你还是再考虑一下吧,这可绝对不是能胡闹的事情,事先声明,如果发生什么危险,我自保都不容易了,可别指望再保护你们。”
身为一个流浪冒险者,菲尼克斯比任何人都了解独自在外的艰辛,一个27级德鲁伊就已经够呛了。更何况还带上那么多负累。
“是这样又怎么样?放心吧。拖不了后腿的,你给我老老实实当导游就够了。”虽然我很感激他的提醒。但那是完全没有必要担心的问题。
“好吧,竟然你这样决定,那我也无话可说。”
菲尼克斯暗下决心,先带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去些安全地地方,让他们意识到森林的危险性,然后就会乖乖的将这些累赘送回家了。
话说这沼泽地还真令人纠结,明明看着是平地,踩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对冒险者来说并没有什么威胁,但是谁也不想怪物都没见只就弄一身泥巴不是吗?所幸有菲尼克斯这个经验丰富的老手带路,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终于离开了沼泽地,那茂密的丛林满满将我们的视线覆盖。
“首先,最好沿着河流地方向行走,因为河边的视线开阔,比较适合战斗,而且大多数冒险者也都是沿着河流走的,所有在那里遇到危险的话,比较容易得到支援。”咳嗽几声,菲尼克斯开始为我们讲解起来。
“最重要一点是,在森林里面,除非是亚马逊,否则普通冒险者很难辨清方向,而沿着河流就完全不同,有经验的话,你很快就能找到传送站,当然,也不用担心所有的冒险者都聚集在这些地方会导致怪物供不应求,知道库拉斯特的原始森林有多大吗?知道这里面的河流分支有多少吗?就和苍天大树的根部一样,告诉你,就算已经被冒险者探索了几千年,在库拉斯特方圆千里之内,还是有许多未知的河流没有被发现。”
哦,原来是这样,不过方向地问题我到是完全不用担心,即使不是在森林我也会迷路,即使沿着河流走我也会迷路……
“很快就要到怪物出现地区域了,大家小心点。”
带着我们穿过森林,一条潺潺的河流出现在我们地面前,大概是因为受到无数冒险者的践踏,所以河流两边被清理的非常干净,的确是个视野开阔,适合战斗的好地方。
菲尼克斯边走边换上了一套蓝色的行头,白板长棍,蓝色胸甲,蓝色锁链靴,蓝色头盔,蓝色锁链手套,金色扣带,手上还带着两枚稀有的蓝色戒指和一条蓝色项链,甚至还有一件白板法师袍,作为一个独自流浪的冒险者,他能凑齐这套在库拉斯特冒险者中也算是上等水平的装备,已经十分不易了。
当他得意洋洋的将白板法师袍迎风一扬,露出他那战士不像战士。法师不像法师地全身蓝色装备——特别是腰间那根金色级的扣带,更是风骚的用双手猛地提起来,生怕别人看不见似的,但是接下来看到的场面,却让他手中的宝贝长棍一个没握稳,掉在了地上,然后。他依然保持着呆滞的姿势,任由他那根以前示若珍宝。一天要擦上三次地白板长棍滚啊滚,滚出几米开外的小泥坑里,变得像跟火烧棍似地。
三无公主已经穿上了我给她的全身装备,金色胸甲,金色腰带,金色手套,金色的头盔。绿色的项链(卡珊套装),还有那根能让所有的法师都为之疯狂的法师专属武器神圣天球,全身除了那两枚蓝色戒指和白板法师袍“比较普通”以外,全都是能让那些所谓的精英冒险者看得直想跳楼地顶级装备。
全身闪烁着金色光芒的三无公主,一反她平时穿着修身长袍娇小可爱的姿态,变得有些威风起来,那淡漠的神情更是凭添了一分冷美人的高贵气质,宛如一朵于冰雪之中绽放的金色雪莲。
最后。三无公主将白板法师袍套上,再掩饰了帽子散发出来的金光,全身装备看起来平淡无奇,只有菲尼克斯知道,这些“平淡无奇”的装备,就是把自己整个卖了也换不来两三件。
仆人如此。那么主人呢?该不会是将所有地好装备都给自己的侍女穿了吧,一定是这样,要不然怎么能获得性情如此冷淡的小侍女的芳心呢,菲尼克斯猛的一扭头,以差点没将自己脖子扭断的速度将目光移到某人身上。
嗯嗯,白板水晶剑,白板袍子,白板锁子甲,白板手套,白板腰带。白板鞋子。白板项链,白板戒指。果然和自己想象地一样,好装备都给了侍女……
等等,不觉得很奇怪吗?就算将所有好装备都给了侍女,能爆出那么好的装备,怎么也不可能连一件蓝色的都没有吧,而且,这个世界上存在白板的项链和戒指吗?不,没有!所以答案只有一个……
“我说吴凡老弟,能不能将你身上的掩饰魔法关闭……”菲尼克斯咽着口水说道。
“你确认要?”
秉着财不露白的道理,我穿的装备早就用魔法给掩饰了光芒,而现在,我并不想打击这位因为一件低级金色扣带就洋洋得意起来的可怜虫大叔。
菲尼克斯咬起牙根,明智的摇了摇头,但是接着抵不过好奇心,又点了点,然后又摇了起来,还真和凯恩说的一样,流浪者都是一些比较纠结地家伙。
最终,菲尼克斯还是选择了点头,真是个m属性地孩子呀,明知道会受刺激干嘛还要一头撞上来呢?我叹了一口气,瞬间关闭了所有的掩饰魔法,刹那间,光芒万丈,整个森林似乎都冲起了一道金光,要是有修真者地话,或许还会咬文嚼字的说上一句“此乃华光之气,定有宝物出土,吾所欲也”,然后便是一场腥风血雨的宝物争夺战。
啊,扯远了,这是异世界,绝对和修真没有任何关系。
“啊——,瞎了我的狗眼,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菲尼克斯捂着眼睛倒在地上直打滚,明显是受伤不轻,是眼伤还是心伤就不得而知了。
我都说了嘛,不是舍不得给你看,而是不忍打击你,我无辜的看着菲尼克斯,正欲开启掩饰魔法,不料原本以为会一直滚到河里面去的菲尼克斯却突然原地满血复活,以大概是他生平最快的速度冲过来,上下打量着我身上的装备。
金色的戒指?下颚脱臼;金色的项链?口吐白沫;金色的法师袍?浑身抽筋;这是什么护手,金色的护手,传说中的超超超超超稀有装备——护手,而且是金色的,两腿一蹬,菲尼克斯又重新倒了下去。
这家伙不是做喜剧演员实在可浪费了,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丰富,若是去演无声电影,卓别林都该从阎王爷那穿越过来拜他为师了。
也不知这厮是不是春哥的虔诚教徒,倒下去以后明明像已经活不过来的样子了,但是几秒钟以后。却突然又从地上弹了起来,用一脸惊疑不定地眼神打量着我头上带着的,唯一光芒黯淡的高级头盔。
“这应该也不是普通货色吧。”有若幽冥的声音从菲尼克斯那像金鱼般一张一合的嘴巴吐出,语气说多纠结就有多纠结。